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资本市场国际化的发展,我国企业在美交所与NASDQ上市的越来越多,据Wind资讯数据统计,截至2022年8月,在美上市的中概股共286家,总市值达1.18万亿美元。美股市场一直是中资企业的重要融资渠道,中国监管机构依然对企业海外上海市持开放和支持态度,然而,美国近期颁布法案针对中概股进行歧视性监管,这不仅会阻碍我国金融开放,而且也会限制我国经济“双循环”中对境外资本资源的充分利用。我国企业赴美上市前后面临的监管风险有审计程序过于严格导致成本激增且持续时间过长,期间若企业经营存在波动将可能导致上市准备前功尽弃,此外,中资企业可能面临被做空的风险,创业公司获得的外资风险投资将会受挫,极大的限制了创业公司的扩大与发展。
要想在美国资本市场稳固上市,并且在多方位聚光灯以及监管严格的市场制度下持续生存,中国企业对上市规则、融资额度、成本构成、时间周期、资金用途、信息披露义务、战略投资、战略规划等方面都要有充分考虑。对此,武鑫老师等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企业自身
First Frost
1.时刻关注上市规则的动态调整
一是在美上市的中国发行人应注意其定期报告所涉及的审计机构及经审计数据等方面是否会牵涉到对SEC最新发布的相关规则修订案的违反及抵触,若有则需在期限内尽快调整;二是对于拟赴美上市公司而言,应提早筹谋;对于已经在美上市的公司而言,则应及时应对、调整。二者均应及时寻求专业的中国律师及美国律师的法律意见。
2.积极做好做空机制的应对措施
打铁还须自身硬,我国企业“走出去”还需要练好“内功”。一是加快合规体系建设。从组织架构、制度体系、运行机制、保障机制四个角度进行全面建设;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各方尽责归位;完善做实内控流程,加强合规审计。二是构建符合监管要求的会计帐目制度。改变运营团队的工作习惯,积极适应生存环境;培养境外财务团队,理解境外会计处理规则;选择国际知名审计机构,增加报告公信力。三是快速反应。聘用外部合规律师,对做空指控内容分析并作出反驳;若做空机构报告属实,主动承认并查明问题所在,树立真实诚信的企业形象。
3.立足自身采用合适的上市方式
一是对于中小民营企业可以考虑SPAC模式上市。SPAC本质上是一家自己造的空壳公司,目标公司将通过和已经上市SPAC并购迅速实现上市融资的目的。SPAC可绕过美国证监会对企业IPO的硬性规定,最短3个月即可完成上市;无需支付承销费、挂牌上市的买牌费用并且成功率高。二是有实力的大企业可考虑ADR上市。通过ADR模式上市可以解决中美两国证券交易制度、惯例、语言、外汇管理等不尽相同所造成的诸多困难,还可以保留将来在内地和香港上市的选择。奇虎360、中国人寿、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石化等公司均采用该模式;重点是这类中概股没有向SEC申报的义务,HFCAA法案对它们没有明显影响。三是公司业务和经营主要在境外,不涉及中国境内的跨境审计数据流动类型的中国企业,可接受PCAOB针对其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
政府抓手
second Frost
1.加强沟通争取于我有利的合规环境
三年的期限为美国与中国提供了一个谈判的机会。一是与美方开展建设性对话。从两国法律制度差异出发,通过多渠道沟通,争取最有利我方国家“控制”或 “拥有”的认定标准。在充分磋商的基础上,找出一条切实可行且兼顾各国相关监管利益及商业利益的中间道路。二是设立专门的跨境证券监管执法机构。稽查局和国际合作部并非专门的跨境证券监管执法机构,两机构本身职能又较为繁杂,设立专门的证券监管执法机构来提高跨境执法的专业性和效率。三是考虑在证券法框架下制定相关细则。对跨境提供相关文件材料的审批程序及条件进行明确,从制度上体现出“一定条件许可”的态度。
2.金融业对外开放中更加注重与国际规则的接轨
我国在加大对外开放力度的同时,更应提升对外开放的质量,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和金融业开放过程中,要以我国为主更加注重对标国际规则。一方面,立足国情实际和资本市场发展阶段,着力补短板,狠抓基础制度建设和人才培养。特别是执法检查、问责处罚、强制退市、加大刑事处罚力度等方面应有实质性突破;另一方面,深入研究美国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场景分析和压力测试。知己知彼提早做好安全审查、司法等应对手段储备。另外,透明度是我国金融开放所需软实力之一。优化政策环境、法制环境、营商环境,更大幅度与国际接轨,改进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各类环境制度建设,不断提高透明度和可信度。最后,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应更强调市场化的公司治理与竞争中性。
3.搭建国际、国内融资新格局
一是布局境外金融市场。加强与香港地区、伦敦、新加坡以及东京等境外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建立便捷、透明、高效的联通机制;完善沪伦通、沪港通制度建设。二是巩固中国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继续强化其美元金融生态圈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积极打造其人民币金融生态圈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三是不断深化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加强科创板、创业板以及“新三板”等国内市场的建设和布局;提高资本市场的质量和深度,更加注重对投资者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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