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联合浙江大学社会调查中心对“住房税收政策”进行调查

为充分了解当前城市居民自有住房的情况,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为地方政府制定房产税收政策实施细则提供科学依据,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和浙江大学社会调查中心于3月19-22日联合进行了房产税收政策调查。

此次调查调查对象为杭州市城区常住人口,包括本地居民及在杭州工作生活的非本地户籍人员。调查样本总量为1008个,采用电话访问的调查方法。调查结果如下:

杭州大多数为自有住房,住房性质多样,户均住房1.4套

调查显示,1008名受访者中86.1%家庭有自有住房,在有自有住房的受访者中户均1.4套。杭州城镇常住居民的住房主要是用于自住,有2套以上住房的只有5.28%,投资性、投机性购房所占比重很小。杭州市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性质多样,只有一半多一点受访者家庭拥有商品房,三分之一受访者家庭拥有的房改房和农民房。杭州市常住人口的自有住房约六分之五是自用的。

九成受访者同意征收房产税,七成同意第三套起征收

调查显示,住房税收政策只要能照顾到拥有2套住房的居民的利益,在杭州市(含五县市)城区常住人口中的支持率就能接近95%。按户籍人口人均住房60平方米以上作为房产税起征点,目前纳税面大约三分之一;如果按照户籍人口人均90平方米作为起征点,纳税面大约七分之一。

对于售房收入必须交20%所得税的政策的意见

调查中完全反对征收的人只占五分之一多一点,而且有房和无房者两组统计数据的百分比相差很小,表明受访者普遍较为理性,有没有自有住房并不影响对于这一政策的态度。同时大部分人主张区别对待。只要征收细则合理,区别对待,就可以大大减少征收的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