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策】走出渣土治理困境,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与大量基建工程相伴而生的余泥渣土激增。据统计城市建筑垃圾年产生量已超过35亿吨,工程渣土约20亿吨,年增速保持10%以上,总量是生活垃圾的10倍左右,约占城市固体废物总量的40%以上,“渣土围城”日益成为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巨大障碍。建设任务空前的杭州市,渣土产生量更是呈指数增长,常态化的治理模式无法适应非常时期的需求。研究杭州市如何突破渣土围城困境,总结经验教训对于其他城市亦有重要价值。

    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首席专家徐林教授、副院长蔡宁教授研究了杭州市如何突破渣土围城困境,并总结了渣土治理模式的经验,对于其他城市亦有重要价值。具体内容如下:

一、渣土治理面临的问题

    1.粗放的渣土运输与处置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环境污染。首先,在运输过程中缺乏规范化覆盖的渣土车沿途滴、撒、漏大量废土、碎石,对市政路面及空气造成污染。其次,在末端处置环节往往采取简单的堆放与填埋,渣土在外力作用下会破坏土壤结构,且由于渣土含有多种化学有机试剂及重金属物质,加上雨水的淋溶和冲刷,渣土渗滤出污水造成土壤与水体的严重污染,危害农作物与人体健康。

    2.处置方式单一,资源化利用率低。大多数城市都是简单化地“填埋消纳”,后端资源化利用效率低下。其实渣土中的多种成分可分离出耕作种植土、优质黏土、砂石等优质生产原料,也可做公路铁路路基、空心砖、混凝土骨料等,但由于缺乏相应的分类处置体系与资源化利用技术,制约了渣土资源的再利用,造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

    3.治理机制不完善。渣土治理需要多元主体协作和政府内部的跨部门协同,目前政府是渣土处理服务的提供者和唯一生产者,市场主体与社会组织缺乏制度性的参与渠道,导致管理和技术水平落后、处理效率不高、缺乏创新动力等。同时,渣土治理过程中政府部门职责不清,职责重叠或缺位现象频繁出现。

二、典型案例:富阳区的渣土治理模式

    杭州市富阳区在渣土治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被广泛认可,对其进行深入解读有助于更好地理解渣土治理的逻辑与思路。富阳区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标准”的基本原则,围绕“资源化利用”和“全过程管控”两个重要抓手探索渣土治理之困,创造性地探索了“黑鱼三吃”的治理理念,并创新了运营―收益模式,使参与各方都能获益,政策可持续。

    1.创新治理理念:消纳与资源利用并重。2018年5月1日起,富阳全区实行所有渣土国营化管理,由渣土办牵头各职能部门在乡镇(街道)进行勘察布点,规划消纳场地,并交由交通集团统一运营。政府统筹主导全区消纳场地建设与建设项目出土需求,保障了区域重点工程项目的推进、挖掘乡镇自身就地消纳潜力实现了全区域渣土的有序消纳。富阳区还引入和培育了一大批产业规模大、技术装备领先、经济效益好的固体废弃物再生利用的龙头企业,并积极探索渣土的后端资源再利用技术,让渣土成为资源。

    2.创新治理机制:多元主体市场化运营。富阳区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特许经营、循环利用”的原则,积极探索“政府+企业+社会+居民”的多元运营模式。首先,坚持“三个统一”的基本原则:统一管理,完善渣土管理体制机制和全方位监管体系,强化渣土消纳的有序性;统一协调,建立区级联席会议制度,从区级层面实现渣土消纳的统筹协调;统一标准,严格运输车辆标准和消纳场地建设规范,推动渣土消纳的规范化。其次,渣土消纳费用统一由交通集团收取,场地业主不得另行收费,规范了消纳场地的价格秩序,实现了市场的自治自律。再次,鼓励政府与社会资本建立混合所有制企业,参与渣土后端资源化利用的建设和运营,采取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引入专业化投资主体和运营服务企业。

    3.创新监管模式:完善和优化“一巡多功能”机制。富阳区依托“一巡多功能”机制,联合住建局、公安局、交通局等多个职能部门,对全区建筑工地、运输道路、消纳场地等进行高频率、全覆盖的执法检查,对不规范的出土工地一律督查整改,对违法运输行为从严处罚,实现了综合履行多项职能、现场快速处置,避免了以往渣土治理中被动执法、执法空白、权责交叉的监管问题。但“一巡多功能”依赖于动态巡查与定点值守,给执法人员带来了较大的工作量与工作难度,占用了大量行政资源。要转变“人工抽查”“设卡检查”“属地巡逻”等人海战术型的阶段性监督和管理策略,必须借助科技手段,实现长效化、有序化、智慧化的数字化监管。

三、启示与建议

    1.治理渣土应以提升资源化利用率为关键,不断提升技术水平,制定标准规范。首先,强化顶层设计,出台渣土资源化利用的专项法律与政策;推进专项研究,编制资源化技术文件和标准,设立适应不同地理区域的渣土消纳场所建设标准;完善消纳场所的审批与监管制度。其次,鼓励企业开发新技术工艺,如种植土再利用、高性能环保砖等,真正实现渣土“变废为宝”;推动高校、科研机构、资源化再生企业开展专项研究与技术合作。再次,推动再生产品的性能评价体系建设,提升再生产品的市场认可度和竞争力。

    2.以市场为主体深化渣土治理机制创新。提升渣土治理各环节的专业化水平,适当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提升渣土运输公司专业化水平;严格运输车辆规范管理,落实“八个统一”标准;实行计分式动态管理,建立运输市场退出机制;采用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多元投融资模式推进渣土后端资源化利用。

    3.构建整体、协同、科学的治理体系。首先,建构跨部门协同机制,组建跨部门组织机构、厘清部门职能范围、建立规范化和制度化的协同运行机制,建设信息共享平台。其次,重视跨区域统筹消纳场地规划与建设,简化消纳场所审批程序,提升审批效率;出台跨区域渣土处置的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建立健全跨区域横向渣土处置多元补偿机制。第三,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依托数字化治理,实现全链条智慧监管。通过路网监控、GPS定位、称重传感器等智能设备实现源头出土、中端运输、末端消纳全记录,实现渣土智慧化监管一张网;建立跨区域执法联动机制,完善执法联络、取证协作、预警通报等多元机制;完善举报投诉机制,发挥新闻媒体和民众的监督作用以及行业自我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