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沙龙(一百四十三):社会组织(慈善基金会)参与社会治理

    2022年7月13日,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与浙江省微笑明天慈善基金会联合举办了第一百四十三期公共政策沙龙,本次沙龙主题为“社会组织(慈善基金会)参与社会治理”。会议由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金雪军教授主持。

    浙江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处长陈小德,浙江马云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兼执行秘书长于秀红,浙江省微笑明天慈善基金会发起人、理事长、杭州市基金会发展促进会会长吴伟,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童志峰,浙江大学社会治理研究院副院长、长聘副教授沈永东,浙江省政协委员、省妇女儿童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冯志刚,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秘书长陈煜斌,浙江锦江公益基金会秘书长吴悦,浙大教育基金会医学发展部部长崔晓红,马云基金会法务总监、恩宝基金会理事长陈青韵,浙江敦和慈善基金会秘书长助理杨燕等来自政府、高校和社会组织的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会议。

    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了“两个先行”,慈善基金会对“两个先行”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从共同富裕的角度来说,慈善事业本身就是建设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从社会治理的角度来说,慈善基金会也发挥着不可缺少的作用。因此,慈善基金会如何发挥自身的独特优势,助力“两个先行”,成为一个重要议题。本期沙龙与会专家围绕主题对目前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现状、问题和未来发展做了分析,认为社会组织要和政府以及其他社会资源协同联动,共建、共治、共享;对慈善基金会如何参与社会治理进行了全面与深入的探讨。

    最后,金雪军教授对沙龙讨论的内容做了总结。他提到,慈善基金会不仅本身体现了慈善的属性,而且还承担着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要求;慈善基金会要在社会培育创建慈善事业链生态圈上发挥引领作用,不仅要自己做得好还要把生态建立起来、培育起来;慈善基金会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在自治、德治、法治方面都起着实践者、传递者、展示者、推动者的功能。另一方面,慈善基金会要对应国家的重大战略、要对应省委省政府的重大举措、要对应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要求,也面临着一系列新的课题,需要不断完善与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