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进度条”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浙江省共同富裕示范区是我国实现共同富裕战略目标的重要环节。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设立浙江省为共同富裕示范区。

2024年7月,《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促进条例》施行,2025年1月,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以“千万工程”牵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实施方案》,以“千万工程”为牵引,促进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距、收入差距,在推进共同富裕中先行示范。
探究浙江省普惠金融支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的模式和问题,有利于提高金融服务质量效率,促进区域经济均衡发展,增强经济系统内生动力,更好地服务于“两个先行”。

近年来,浙江省银行、保险和证券机构以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率与渗透度为抓手,协同发力打造创新金融产品,聚焦小微企业、科技型企业、农户养殖户等特殊群体需求,开展城乡居民普惠保险和养老保险等金融惠民工程,实行差异化金融支持策略。此外,结合数字绿色理念,创新打造了融合信息共享、供需对接和业务支持三大核心功能的金融创新综合服务平台,探寻融合式金融发展模式。
目前,浙江省普惠金融发展面临金融服务覆盖不均,金融供给层次不足;直接融资市场较弱,间接融资模式为主;三农债券供给有限,本土券商承销弱势;数字普惠发展不足,信息系统建设冗余等问题。对此,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金赟特约研究员等提出了关于发展普惠金融助力我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政策建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发挥金融机构作用
一是支持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增设乡村金融服务站点,大力推广移动金融服务车,在乡村地区建立数字金融服务中心,提供包括金融知识普及、信贷服务咨询、电子支付教学等在内的一站式服务,确保金融服务能够真正深入乡村腹地,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金融需求。
二是支持山区23县的跨越式高质量发展。鼓励金融机构设立专班团队、开辟专门通道、赋予专设权限,积极探索与山海协作、“飞地”共富、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等相适应的金融服务模式,为山区23县提供全方位的金融顾问和开发式帮扶。同时,实施“一县一策”金融精准帮扶政策,加大对县域绿色低碳建设、特色产业、村级集体经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重点领域和重点对象的金融支持力度。

三是支持本土法人金融机构做大做强。既要运用创新政策助力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增长资本实力,扩大业务规模,提升服务能力;又要通过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等策略,扶持特色鲜明的中小城市商业银行加速成长;也要运用产业基金等风险补偿机制,激励地方性金融机构深化对本省企业的金融服务,加大金融支持地方经济的力度。
四是优化机构入驻政策。通过优化金融环境、提供政策扶持和税收优惠等措施,积极引进公募基金、理财子公司等资产管理金融机构入驻浙江。鼓励和支持本土金融机构通过兼并重组、增资扩股等方式扩大规模,提升竞争力。支持私募基金机构参与公募基金管理业务,探索和发展各类新型金融机构和组织。
(二)推进资本市场建设,降低间接融资风险
一是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以全面推行注册制为契机,建设新兴金融中心和钱塘江金融港湾等金融集聚区,实施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的“凤凰行动”计划,吸引更多金融机构和投资者入驻,以此畅通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联合金融机构加强对小微企业的上市辅导和保荐承销服务,做好多层次资本市场企业上市或挂牌的梯队建设,支持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
二是探索创新融资模式,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支持小微企业在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鼓励发行小微金融债等直接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发展私募股权等多层次股权投资体系,继续完善和推广浙江省的“私募可转债+政策性担保”直接融资担保产品模式和多方风险共担的担保增信模式,引导创投风投基金投向初创期和成长期的小微企业,降低中小微企业发债门槛和融资成本,提高企业发债成功率。
(三)优化债券设计机制,健全券商激励体系
一是要优化专项债的设计机制。引入第三方评级机构,对债券进行客观公正的信用评级,从而提高市场认可度。根据市场利率情况,设置合理的债券利率,确保投资回报能够充分覆盖风险成本。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债券期限,为金融机构提供更长的投资周期和更稳定的现金流预期。
二是完善风险分担机制。通过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提供税收优惠等政策,一定比例补偿金融机构因支持乡村振兴和扶贫项目而产生的贷款损失,降低金融机构的风险压力。推动地方政府、银行、保险、担保等多方共同参与风险承担,形成多元化的风险分担体系,增强金融机构的投资信心和积极性。
三是推动地方政府与本土券商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地方政府设立专项基金支持本土券商承销三农专项债,同时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降低本土券商的时间成本,为其提供更多业务机会和便利。
四是鼓励本土券商与外地券商开展创新合作。通过引进外地券商的先进经验和技术,鼓励双方联合承销大型项目,推动本土券商在业务模式、产品创新等方面进行转型升级,提升其市场竞争力。
(四)深化金融科技融合,提升数字普惠水平
一是完善数字普惠金融基础设施体系。推动数字普惠金融服务适度竞争,通过与“金融科技联盟”、科技公司合作等形式,强化技术研发与共建共享机制,推动数字融资、数字函证等新型金融业态不断成熟完善,扩大金融服务的触达范围。
二是打造信息共享平台。从地市级、县级层面率先突破,加快建设集税务、财政、交通、运输、公安、水电燃气等信息于一体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数据高效共享,为数字普惠金融提供更为精准的数据支持。
三是加强跨部门协同对接。加强金融机构与互联网公司、政府部门的合作,围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金融风险防控、省域治理现代化等关键领域,通过整合链上实时数据、线上交易场景、担保增信等信息,协同打造供应链金融数字场景,加速优秀金融科技成果在普惠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
四是拓展线上金融服务渠道。积极扩大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小程序等互联网渠道的覆盖面,开通线上账户管理、存款理财、支付结算等综合金融服务,为小微企业、农户等群体提供更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全面提升数字普惠金融服务的精准性、安全性和经济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