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高艳东,接受新华通讯社主管主办的《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深入分析流量造假“黑灰产”现象,并对其治理提出对策建议。
高艳东表示,流量造假“黑灰产”,与数字经济的运行规则及其引发的“流量焦虑”相关,形成了“需求牵引供给”的畸形数据造假生态。“有商户需要暗刷的流量资源,就有不法分子相应地提供流量暗刷服务,明码标价、各取所需,逐渐形成成熟的产业链。”
高艳东认为,一方面,治理流量造假“黑灰产”的核心难点,在于如何清晰界定“合理流量运营”与“非法黑灰产”的边界以及平台责任。如果没有厘清二者边界,或可能波及无辜;另一方面,平台是间接受益者,流量造假会使平台出现虚假繁荣,因而也是责任主体,需履行监测管理义务。相关法律对平台应尽何种程度的监测管理义务、未发现数据造假行为是否担责、平台与用户在虚假流量上的责任分配等规定模糊,导致部分平台消极监管,影响治理效能。
高艳东建议,当前需着力细化法律法规中关于流量造假行为的认定标准与处罚细则,对“机器刷量”“人工刷单”“数据劫持”等不同形态作出清晰界定,并设定与之匹配的处罚措施。同时,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法、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的衔接与协调,填补法律适用空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