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副院长范柏乃教授参加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近日,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在省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范柏乃教授应邀出席,领衔提交议案和建议案,并在代表团全体会议和小组审核会议上作主题发言与交流发言。

    会议期间,范柏乃教授立足浙江发展实际,紧扣城乡融合、资源保障、数据治理、乡村振兴等关键领域的制度短板,领衔提交了关于制定《浙江省城乡公共交通条例》的议案(18号)、关于加快制定《浙江省矿产资源条例》的议案(19号)、关于加快制定《浙江省统计条例》的议案(21号)、关于制定《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条例》的议案(24号)四件议案,均被大会正式立案并纳入省人大立法计划,将为浙江完善地方法治体系、推进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除推动立法外,范柏乃教授还围绕数字经济、科技创新、民生保障等全省重点工作,领衔提交了关于建立健全浙江省数字安全治理机制的建议(金59号)、关于加快建立投资于人的制度保障体系建设的建议(金93号)、关于科学制定浙江省量子产业发展规划的政策建议(金96号)、关于完善浙江省数字产业发展政策支撑体系的建议(金103号)四件建议案,为政府部门精准施策提供参考,均被大会采纳并交相关政府部门研究办理。

    在金华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范柏乃教授作了题为《从“投资于物”到“投资于人”:引领浙江高质量发展的范式跃迁》的主题发言,阐释发展模式转型的必要性与实施路径。他建议,浙江可以从重塑政绩导向,构建以“人的发展”为核心的考核评价体系、强化顶层设计,编制“十五五”投资于人专项规划与行动方案、强化政策协同,建立跨部门统筹与动态监测纠偏机制、筑牢法治保障,推进“投资于人”地方立法与制度固化进程四个维度协同发力,在全国率先构建系统完备、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投资于人”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