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研究员高艳东接受新京报采访

    11月4日,内蒙古鄂尔多斯政法委的一份通告引发关注并大受好评。近日,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高艳东就通告中“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紧急避险”话题接受新京报采访。

    高艳东表示,本是常识性的法律权利,却引发巨大反响的原因在于:其一,通告具有非常明确的针对性,直接提及了近期相关热点事件中所暴露的过度防疫、漠视生命问题。其二,此则通告坚决弘扬生命至上、救人为先的原则,为疫情当下的社会大众所高度赞同。受法律保护利益之间的大小顺序为:生命、身体、自由、尊严、财产。具体到生活场景中,如果小区封控,遇到生病等紧急情况,得不到及时救助,出门审核不通过或者工作人员推诿,则可以做好防护,在不伤及他人生命的情况下自行前往医院。他建议,应完善行政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更好保障公民权利。一是对争议较大的行政强制措施执行主体进行界定。二是,应当通过法律明确公民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受到侵犯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