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论】政策何以聚才? ——基于福建六市高层次人才政策吸引力的比较

    人才是国家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第一资源,而高层次人才作为重要的生力军,是地方政府竞争的主要群体。现有文献大多是从宏观角度出发分析全国或某一省份的人才政策吸引力,而对省内城市的人才政策吸引力分析较少。因此,本研究以福建省内厦门、泉州、漳州、龙岩、福州、宁德六个城市为研究对象,综合运用因子分析、问卷调查等多种方法,对城市人才政策吸引力展开分析,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政策建议。

    一、六市人才政策吸引力分析

    从政策绝对吸引力评价结果来看,厦门、泉州的政策绝对吸引力得分远高于其他市,政策的绝对吸引力位列第一、第二。厦门市得分最高的原因在于,其分别在住房安家政策、社会保障政策、个税奖励政策、科研资金政策上与其他城市具有较大优势。在对高层次人才的类型划分上最为细致,涵盖范围广,能吸引到更多人才。同时,厦门对于高层次人才的政策支持力度最大,在购房补助、社会保障以及科研资金方面,厦门给高层次人才提供了优质的发展平台。其次,泉州市在子女入学、社会保障、配偶工作、事权、职务待遇方面的相关政策制定较为完善,与其他城市拉开差距。尤其是在社会保障方面,泉州市为高层次人才制定了“生活无忧随心保”综合保障保险产品,同时在机动车辆和医疗保健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此外,漳州、龙岩、福州的政策绝对吸引力较高且较为相近,远高于宁德。宁德的政策绝对吸引力最低,排名最后,且分数远低于其他市级政府。相较于第一梯队,漳州、龙岩、福州等存在在某些方面政策建设的不足或者缺失,并且缺乏具体的解决方案。

    从政策相对吸引力评价结果来看,漳州、泉州高层次人才政策的相对吸引力水平位列前二。 这两个市级城市的政策绝对吸引力在六个城市中分别位于第二、第三的位次,但客观吸引力得分相对低于其政策绝对吸引力得分,故政策的相对吸引力水平较高。这说明,这两个城市的人才政策能较好适应于其发展水平,且城市发展的客观指标仍有提升空间。其次,龙岩、宁德的人才政策相对吸引力水平处于第三、第四的位次。这两个城市的政策绝对吸引力和城市客观吸引力得分基本持平,故两市的相对吸引力为中等水平。这说明,两市的人才政策与城市的客观发展水平处于平衡态势。最后,福州、厦门的高层次人才政策相对吸引力得分远低于平均水平,得分较低。福州、厦门的政策绝对吸引力得分都高于其城市客观吸引力得分,但在乘以相应的权重并相减后,两个城市反而位于第五、第六的名次。这说明,在大部分人更看重城市客观发展水平的现实情况下,两个城市的人才政策已不能较好适应于当地的发展,需要进一步地完善更新。

    二、政策建议

    (一)完善引才政策,弥补客观实力差距

    政府能否成功引进高层次人才,关键要看政策的绝对吸引力,制定的政策与高层次人才需求的匹配度。对于发展水平较落后的城市而言,以高昂的资金补贴为主的引才方式不切实际,这无疑会给地方财政带来巨大的压力。但是,根据以上研究发现,住房安家补贴、社会保障在高层次人才引进中占据极为重要地位。如果能在住房安家、社会保障政策、子女入学保障上给予高层次人才更宽松、更完善的政策优惠,能够有效弥补城市间客观实力的差距。此外,政策的完善度与公开性是政策绝对吸引力的一大影响因素。如福州市作为福建省的省会城市,经济体量大,但政策的公开性就明显弱于另外五所城市,政策的作用效能减弱。因此政府应该将住房面积的提供、安家补助费、住房补贴的提供、生活补贴提供、科研资金的提供、配偶工作、子女入学、高层次人才事务管理权限、职务待遇、较好的社会保障等内容在政策文本中予以明确、详尽规定。另外,必须将制定好的引才政策在政府相关网站上及时公布,便于高层次人才了解。

    (二)打造产业主导、政策引导的区域人才格局

    政府能否使高层次人才真正发挥作用、推动城市发展,关键要看高层次人才政策与城市产业发展定位的匹配度。不同城市受到地理位置、工业基础等不同因素的影响,城市的主导产业和发展定位往往不同。然而,在引才政策方面,许多城市却存在高度的政策趋同性和竞争性,这也导致同一省份内经济弱市很难在人才竞争中获利。因此,各城市应该根据其产业发展定位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全方位、多渠道的高层次人才政策,有针对性的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以确保引育的人才能与当地的自然资源和资本等生产要素相互配合,实现人才竞争力的大幅度提升。另一方面,从高层次人才一体化发展的顶层设计出发,省级政府应该发挥好宏观指导与协调作用,立足省际整体发展制定高层次人才指导意见,削弱区域间行政壁垒和地方保护主义,提高科技人才配置效率,实现区域科技人才效益最大化,避免区域内科技人才政策的恶性竞。

    (三)立足城市发展需求,引才步伐稳中求进

    政府能否在引才政府中实现投入与收益的平衡,关键要看城市发展的客观需求、实际情况与人才政策的适配度。不同类型的城市应该根据自己的客观实际需求来制定政策。客观发展状况较差的政府可以通过加大政策投入来吸引高层次人才。三线及以下城市能够通过较宽松、完善的人才政策弥补了其与一二线城市较大的客观差距。这些城市正处于发展的重要阶段,高层次人才进入无疑能够突破科技等方面的缺点,使其步入城市发展的快车道。此外,对于同一省内的头部城市而言,城市发展已奠定了稳定格局,具有一定的人才储备。而头部城市也面临着省域内外对于高层次人才的激烈竞争,但盲目冒进引进高层次人才往往是事与愿违。应该在政策的投入与收益中寻求平衡点,如果城市发展不具有重大转型等的需求,推出同经济发展水平持平的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是更为稳妥,在城市稳定发展中逐步寻求提升,提高政策的完善度与精准度,以避免高层次人才发展后劲不足。而且,头部城市的高层次人才政策具有很强的“溢出效应”,一旦过于激进,将使得同一省份内城市人才竞争“内卷化”,人才资源配置严重失衡。因此,同一省份内各城市的高层次才人才政策要立足本城市发展实际情况,均衡效益成本,共同下好区域发展的“大棋”。


    感谢“策论中国”参赛团队:厦门大学《“政策何以聚才? ——基于福建六市高层次人才政策吸引力的比较》团队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