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中医药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已在以色列、白俄罗斯、罗马尼亚、新西兰等国家和地区建设4个中医药海外中心,皆列入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建设项目,建设成果得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充分肯定,打造了海外中心建设的“浙江样板”,成为高质量推进中医药现代化、国际化的示范窗口和浙江省中医药走向世界的“金名片”。但建设过程中也存在诸多困境亟需破解,主要体现在以下四方面:一是浙江医师在国外执业准入问题;二是中医药未进入当地政府主流医疗体系;三是规模数量不足及中医药文化交流品牌相对单一;四是资金和中医药国际化人才缺乏。
据此,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课题组提出了推进我省中医药海外中心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多方联动,突破合作瓶颈
近年来,各省越来越多的中医药海外中心将中医药立法列为合作的重要内容,成功推动匈牙利、捷克等国中医药立法进程。目前世界中医立法有两个模式:英联邦模式(中医从业人员多,历史年代久)和匈牙利模式(中医从业人员相对少,历史年代短),浙江可借鉴匈牙利中医立法的成功经验,探索建立浙江省卫生行政单位、合作国家卫生行政单位、国内承建单位、国外合作机构以及国家主管部门等五方机制,加强政府层面互相之间的政策沟通协调,省级层面发起成立区域性的中医药海外中心联盟,发挥海外中心的整体效应,同时联合各方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分批次、全方位推广宣传和实践中医药,形成群体效应和强大的群众基础,逐步推动中医药海外中心所在国家以立法形式在中医医师执业资格及中医学历教育互认、中药准入、中医诊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等方面放宽对中医药服务及产品的准入限制,明确相应的标准,规范中医药服务行为。中药饮片的法律问题初期可以以单味饮片、保健食品、中药提取物的方式进入海外中医药中心,力争在这方面早日达成共识。充分发挥ISO/TC249、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世界针灸学会联合会等国际组织作用,加强海外中医药服务的相关标准规范研究,推动建立针灸、推拿、康复中医药国际标准。
(二)凸显特色,打造更具辨识度的海外中医药中心品牌
省级层面/主管部门要健全海外中心的政策支撑和制度创新,按照“一中心一品牌、一中心一特色”的理念对中医药海外中心建设进行指导建设,充分发挥各个中心的特色优势,打造高质量海外中医药中心。承建高校或医院要明晰海外中心的定位,按照中医药医疗服务为主型、教育合作为主型、科研合作为主型、文化交流为主型等运营模式,同时结合海外中心所在地的医疗资源特点、文化特点以及国外合作机构的优势病种情况等,分类凝练特色,形成该中心的治疗与服务特色,建设中医陈列馆、中医急救屋、浙派中医展示馆等一系列中医药文化展示区、打造具有鲜明辨识度的中医药文化海外传播“金名片”,形成品牌效应;同时不断完善海外中心长效运行机制、与国外共建单位协同合作机制,明确海外中心功能,提升海外中心效能,在合作中增强当地主流医学对中医药学的认可度。
(三)完善机制,加强中医药国际化人才梯队建设
建立健全中医药高水平外向型人员培训培养体系,组织相关高校、中医医院、学术组织等,通过与国际组织的深度合作,借助包括海外中心、中医孔子学院、海外中国文化中心等平台,从多角度、多层面培养一批中医理论扎实、临床经验丰富、外语运用熟练、熟悉国外政策的中医药人才,组建海外中心中医专家库,保障海外中心的医师派遣和其他援外医疗任务,提升海外中心服务水平。深化承建单位与国外合作机构的人员互派机制,探索浙派名老中医传承的海外模式,培养一批懂中医的海外中心本土人才队伍,带动中医药走出去。
(四)争取资源,完善海外中心布局
浙江应抢占先机,根据“一带一路”国家的国情特点、医疗卫生体系发展整体需求并结合国内其他省份布点情况进行统筹规划,有计划合理布局,全力争取承接更多国家中医药海外中心建设任务,在浙江长期援助的国家以尚未布点的上合组织成员、金砖五国以及相关沿线国家为重点方向谋划建立中医药海外中心,建议设立省级中医药海外中心资助项目,争取实力较强的地市级三甲中医院承建1家。资金方面,可通过政府引导、民间参与,鼓励开展海外中医药中心多元化投融资模式的探索实践,如通过PPP模式共同成立基金等形式,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