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十六两】海光信息吸收合并中科曙光与中银绒业退市前后投资者身份巨变比较的思考

编者按

我国A股市场的不同板块合格投资者的标准是不同的,比如任何18岁以上的我国居民只要在沪深股市开户即可买卖非ST主板股票,但若要交易北交所(新三板的精选层)的股票须2年以上证券交易经验加上申请前20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50万元,沪市的科创板和深市的创业板类似,新三板的创新层资产不低于100万,基础层资产则不低于200万,对于主板的退市风险警示板ST/*ST股票,须在券商APP或网上营业厅在线签署《风险警示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且风险承受能力需达到C4级及以上(积极型/进取型),但对于70岁以上老人开通主板ST/*ST需临柜开通权限且需C4风险等级。所以70岁以上老人是没有机会买入退市风险ST股票的。对于退市板的股票交易,也需要2年以上证券交易经验且申请前20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50万元,70岁以上老人也需要现场临柜办理。自从益智教授指出非ST一元闪电退市股票的投资者不是退市板股票的合格投资者一文,许多70岁以上的老人向我们反映它们就是因为中银绒业股价便宜,刚刚资产重整后账上现金多,资产干净,买了准备长期投资养老用,已经涉及“养老金融”,也从来没有想到会没有ST退市预警就快速退市,希望我们帮助讨个说法。益教授今天的这篇文章又给了我们更加深刻的启示,金融消费者保护、投资者保护应该尽快落实。

    当科创板上市公司海光信息(688041)吸收合并上交所主板中科曙光(603019)方案公布后,监管部门与市场及时注意到一个关键问题:不具备科创板投资资格的原中科曙光中小股东权益(中科曙光也是非ST退市)如何保障?对此政策给出了务实解决方案——这类股东虽无法继续买入新股票,但持有与卖出权利不受影响,还可正常行使常规股东权利。这类没有科创板权限的股东,最终方向是卖出所持股票,但交易通道始终畅通。

    而当深交所主板正常上市公司中银绒业(000982)因“一元退市”规则强制退市转入老三板变成中银5(400236)时,15万多户股东遭遇了截然不同的命运转折。这些连退市风险警示板资格都没有的普通投资者突然面临严苛的权限壁垒:老三板交易需满足“50万元资产+2年交易经验”的开户门槛。更矛盾的是,退市前持股的中小投资者虽可在老三板卖出,但若未提前开通权限,则无法进行任何买入操作——这一规则本质上将因退市受损的连“退市责任买者自负”协议也没有签过的风险厌恶型投资者进一步锁定在流动性陷阱中。

    一、海光中科合并案与中银绒业退市案中的投资者权益巨大落差

    海光信息吸收合并中科曙光一案中,监管层与市场主体对投资者资格权限衔接问题展现了高度敏感性与务实态度。尽管交易导致原沪市主板中科曙光股东被动成为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但政策明确保障了其退出权利:未开通科创板权限的投资者仍可卖出股票,仅限制其新增买入。这种安排体现了对历史持股者的保护,也反映了监管弹性——在资本运作中兼顾制度刚性与投资者权益平衡。

    反观中银绒业案例,其退市并非源于欺诈或持续经营能力丧失,而是受困于机械化的“一元退市规则”。该公司因连续20个交易日股价低于1元触发退市,但退市时并未被认定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耐人寻味的是,宁夏证监局和深交所对其财务造假的处罚在退市半年后才姗姗来迟——规则执行与风险实质出现了严重错配,也蕴含了在股价跌破一元时蹊跷违反国企内部决策流程以低于持股成本95%的价格清仓减持的第三大股东中国银行宁夏分行的内幕交易操纵股票的嫌疑。

    更值得深思的是股东结构的差异。中银绒业退市前的15万多股东中,自然人投资者占比高达95.14%10,多为无力跨过50万元2年投资经验老三板门槛的中小投资者。他们因政策突变(退市新规收紧)与市场流动性虹吸(小微盘股资金出逃)被迫承受“不合格投资者”的身份降级,与海光合并案中受到保护的中科曙光股东形成鲜明对比。

    二、“一元退市”之殇:中银绒业退市本质的非自愿性与政策误伤

    中银绒业退市的核心矛盾在于:退市标准与公司风险实质严重脱节。与存在重大财务造假的东方集团相比,中银绒业退市时并无公开披露的违法信息,而且公司在股价跌破一元时明确声明股票不会被ST,事实也确实如此。其股价下跌更多源于市场环境变化——2024年4月退市新规出台后,小微盘股集体暴跌,万得微盘股指数5月跌幅超9%10。当一家处于新能源转型期的公司(如中银绒业子公司万贯实业属特种石墨高科技企业),因行业周期波动导致短期亏损而触发退市,显然暴露了规则对转型企业的容错不足。

    更令人质疑的是程序正义的缺失:首先是无缓冲期机制,非ST公司缺乏类似ST公司的退市风险警示期,投资者未签署“退市风险自担”协议即被迫承担损失,如果没有妥善的补偿机制简单一退了之,投资者遭遇资产严重损失,极为不公,设想同样非ST退市的玉龙股份和中科曙光,如果退市后中小股东的权益不补偿,与中银绒业一样跌到价值两毛钱,是否不可思议,但这种匪夷所思的情况就在中银绒业的投资者身上真实地发生了。

    其次申诉权形同虚设,中银绒业在遭遇非ST退市时虽提出申诉听证申请,但申诉材料并未公开披露,监管部门亦未公开回应具体理由即驳回,显然违背了三公原则。而海光信息吸收合并中科曙光导致后者退市的过程中一系列的投资者保护措施非常完备,连跨板块的投资者资格问题也考虑到了。

    再者信息揭露滞后,中银绒业退市窗口期的大股东异常减持未及时披露,监管处罚在退市半年后才下发,这种闪电退市与玉龙股份主动退市形成残酷反差——后者提供每股13.20元的现金选择权,并准备73亿元回购资金,而中科曙光的股东自然成为海光信息的股东,但是中银绒业股东连退市前的停牌获取信息披露的权利都没有,仅能面对闪电退市后流动性枯竭的老三板市场。

    三、制度性缺陷:从“劣币驱逐良币”到投资者保护的撕裂

    现行退市机制暴露了深层次的结构性矛盾。首先是标准扭曲的风险识别,“一元退市规则”未区分ST与非ST公司,导致基本面尚可的企业因流动性危机退市(如中银绒业),而存在重大欺诈的东方集团因调查周期长仍滞留市场。即使早已身处退市风险警示板的*ST中润,由于获得缓冲期经营改善,自6月5日起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简称变更为“中润资源”。非ST股票中银绒业遭遇闪电退市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直接违背“应退尽退”原则。

    投资者保护机制缺位。对比海光信息合并案中监管对权限衔接的主动设计,中银绒业退市后投资者面临三重困境:索赔路径狭窄,仅能针对虚假陈述等特定情形维权,但作为金融消费者享受不到货品消费者退一赔三高效足额赔偿;流动性折价:老三板交易频率低至每周5次,信息披露降级,涨跌幅由原来的10%变为5%,股价跌至几毛钱;投资者资格不符合,交易权限被剥夺:50万元2年交易经验的门槛将绝大多数中小投资者排除在交易体系外。

    政策套利空间滋生。*ST信通在退市预警下股价反而暴涨5倍,长久不退市,股价持续暴跌暴涨,成为事实上的“害群之马”,凸显退市规则对市场操纵防控不足。2025年退市的所有公司虽然引致怨声载道,但其实都是属于退市风险预警板里获得缓冲期很久的ST公司,如*ST海越、*ST锦港、*ST东方和ST龙津等,况且它们之中许多还有退市前的整理期。而中银绒业第三大股东在退市窗口期的异常减持,连续跌停板后闪电退市,与事后曝光的财务造假虚假信息披露等嫌疑,更折射出非ST一元闪电退市规则可能沦为内幕交易操纵退市的工具。

    四、“小切口”改革:保护遭遇非ST一元闪电退市正常股东合法权益

    虽然我国高层救市的意愿强烈,不但总量资金支持,而且放开并购重组旨在快速提升公司质量,但除了妖股横行、概念炒作(如金陵体育)暴涨暴跌之外,持续性牛市6125ing的态势还是不稳。但从关键细节切入推动系统性变革,通过高效解决中银绒业等三家非ST闪电退市投资者保护困局类似中央八项规定以小切口推动“大变局”,或将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抓手。中央八项规定管得看似具体,但这一件件小事背后连着党风政风作风,可以说,“八项规定改变中国”是以小切口解决问题“四两拨千斤”的典型案例。

    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层面破题,构建修复遭遇非ST闪电退市投资者权益的四条路径:

    过渡期权利保障

    参照海光信息中科曙光合并案经验,赋予中银5、海印5、鹏都5三家(正源股份没有提出反退市申诉,广汇汽车由于无法披露年报变成一周交易一次的R广汇1被自然淘汰)提出反退市申诉的非ST一元闪电被动退市的公司相当于主板ST公司的交易权限,即签署相关风险警示协议后的所有投资者都可以交易这三家公司股票,允许普通投资者不受50万元2年投资经验门槛限制,在老三板自由交易非ST一元闪电退市,同时恢复转板老三板后在交易信息平台如东方财富APP的资讯栏目,恢复信息披露力度,强制要求与主板一样披露季报。此举既不突破既有规则框架,又能精准修复历史不公,使之成为老三板的ST股,如ST中银5,让在主板遭遇闪电退市的三家非ST股票在退市板老三板享受ST股票待遇。

    差异化退市通道设计

    将“一元退市”适用范围限定于ST/*ST公司,杜绝未来再次发生误伤案例,从严重造假的东方集团跌破一元后闪电披星戴月的操作看,监管层已经在行动上杜绝了非ST股票被动强制退市案例的再次出现。对非ST企业引入财务真实性、持续经营能力等复合指标评估。对于遭遇非ST闪电退市的中银绒业般处于战略转型期的企业,应给予1-2年观察期缓冲行业周期波动,等待宏观经济政策转向,即“战略静观”期。

    建立非ST股票退市保险机制

    对已经误伤的三家非ST股票被动退市,设立专项赔偿基金,资金来源可从IPO募集资金提取一定比例(超募的可以多提)、上市公司年费中按比例提取,鉴于公司数量极少,也可以让投保基金先行赔付。玉龙股份的现金选择权模式可延伸至被动退市案例,由大股东或战略重组方提供回购兜底。有人说正源股份和广汇汽车虽然是非ST退市,不是歪打正着应该退吗?其实就是由于它们在退市前不属于退市风险警示板,没有披星戴帽,普通投资者没有获得警示信息,没有签署“退市风险自担”协议,所以所谓有先见之明让其非ST退市不是“应退尽退”,而是内幕操纵强制其退市,属于严重的信息披露违法,暴力违反“三公”原则。

    开辟非ST退市股票回归主板的绿色通道

    其实遭遇非ST一元交易类强制退市的公司只要在老三板正常交易三个月即可申请重新上市,希望监管层能够履行绝不“一退了之”的宝贵承诺,尽快严格执行“减持新规”,责成非法减持的大股东如中银绒业的破产重整账户、中国银行宁夏分行回购其非法减持的股份,它们足额回购后若有差价则补偿给上市公司;同时让在退市前1元多回购股票避免退市的中银绒业以自有资金继续回购股票,使得股价重新回到一元,在此基础上,开辟非ST退市公司回归主板的绿色通道,当时如何快速强迫其退市现在就应该如何提供便利恢复其回归主板。近日金字火腿、东晶电子、棒杰股份3家金华上市公司接连易主,并购浪潮开启超100家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项目紧锣密鼓展开。如果中银绒业等公司的现任大股东如果有难言之隐,监管层应该尽快贯彻“并购六条、重组六条”精神支持其通过资产重组早日回归A股,不能让持股比例90%的国有大股东(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小股东(数量占99.9%以上)不明不白的吃哑巴亏。

    中银绒业投资者的困境,是非法规则的僵化机械执行对实体经济误伤的典型,即使没有ST退市预警制度的美国股市实行一元退市,在经济金融危机时期也是暂停实施,而且大部分都是主动退市。如同“千万工程”从垃圾处理、厕所革命等小处着手振兴乡村,资本市场改革亦需从“一户一权”的细微处修复制度裂痕。

    当非ST公司中科曙光的中小股东因海光信息合并获得退出通道时,中银绒业的潜在投资者却被老三板的门槛隔绝在交易市场之外——同一片资本天空下,制度的天壤之别令人扼腕。这种差异本质反映了监管逻辑的断裂:不同时期对主动资本运作的宽容与对被动退市者的冷漠形成鲜明对比。恢复投资者对中银5的正常交易,绝非对退市制度的否定,而是对“应退尽退”原则的深化。真正的市场净化,应驱逐的是财务造假、掏空上市公司的“害群之马”,而非因行业周期暂时承压的转型企业,剥夺风险厌恶型中小股民在经济金融危机下的“烟蒂股投资”策略,而捡烟蒂投资行为本来就发轫于美股处于大萧条叠加二战时期,是耐心资本长期投资的有效防御手段。当资本市场既能以科创板包容性支持海光信息整合产业链,又能以同理心保护中银绒业股民的基本交易权,这个市场才真正遵循了成熟市场的规则,耐心资本长期投资者憧憬的6125ing才会逐步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