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评】职权部门“各扫门前雪” 乱停车都管不好?

    你开着车,兜着风,,听着音乐,哼着小曲,美滋滋。

    不过,出来浪是要还的,你的好日子马上到头了。

    当你准备下车的那一刻,眼前大致会出现这样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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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车位难找,乱停车更让你走无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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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候你一定盼望着他们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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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其实有时候,面对乱停车,他们也无能无力,比如有人把车停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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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时候 就需要他们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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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你没看错,就是城管。在我们的行政监管体系里,一件事情的处理,往往涉及多个部门。但是问题也就由此而生,尤其是在城市管理领域,涉及方方面面,多个部门,受职权限制,执法部门往往“各扫门前雪”。

    看得到的管不到,管得到的看不到。城市管理急需一种联合执法机制,责权到人。

    在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徐林教授看来:目前杭州市富阳区探索建立的“一巡多功能”综合执法体制,在城市管理创新上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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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巡多功能”综合治理“三超”及抛洒滴漏重载车

(图片来源:杭州网)

    所谓“一巡多功能”,是指,富阳区设立区“一巡多功能”综合巡查办公室,区综巡办综合履行城管、公安、住建、规划、交通、国土、农林、水利等部门的部分日常检查、现场整改、工作督查等职能。

    富阳区自2017 年初推行“一巡多功能”综合巡查机制以来,实现了城市管理工作从“被动处理投诉”走向“主动巡查发现”、从“事后执法”走向“前端管理”的第一步。

    不过,在徐林教授看来,“一巡多功能”综合执法体制还需要更进一步。

    1、“一巡多功能”与“四个平台”建设有机结合。

    概言之,区级平台应做好督办、保障、协调、督查等工作,乡镇综合执法平台作为“一巡多功能”的二级平台,应做好巡查、执法、即查即办和基础文书、证据制作等工作。

    2、“一巡多功能”与成员单位应职责清晰、无缝对接。综合巡查办应与各部门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和原单位的资源优势,并加强对成员单位的督查考核。

    3、“一巡多功能”运作模式的提炼与固化。进一步提高“一巡多功能”的巡查管理标准,提炼、总结有效做法,通过清单式、流程式的形式加以固化,把“一巡多功能”的各工作环节建设成一个更加清晰、精准的闭合回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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