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评】“村霸”是如何产生的?

    宁静的乡村容不下嚣张的“村霸”。今年,全国多地打击“村霸”的消息接踵而来,我们先来听听这些所谓“村霸”们的“雷语”。

    1.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高枧乡张林村村委会主任张文辉:“我的地盘必须我来做主!不交给我做,你们这个工程三、五年开不了工,其他人休想进场!”

    2.江苏省东海县罗庄村党支部书记高茂义:“我连个苍蝇都不是,你们查我简直就是大炮打蚊子!”

    3. 河北省定州泉邱二村村主任“女村霸”孟玲芬:“我有四个儿子,我跟你拼死一个还有三个。你家一个都没有了,你不服你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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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

    当然村霸的“雷语”还不止这些,而他们的所作所为就让大家觉得不仅仅是“很雷”这么简单了。他们有的涉黑,雇佣拼凑自己的恶势力打手集团,侵害村民利益。有的还为当地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肆意谋取非法利益。更有甚者,一些人还经过所谓的“层层镀金包装”,长时间把持基层权力。

    在众多的“村霸”被处理之后,我们发现几个关于“村霸”的关键词:“横行乡里”、“吃拿卡要”、“侵占集体资金”……而更应该引起我们关注的是“村霸”产生背后的原因。在众多“村霸”案件被深挖之后,村霸背后的“保护伞”也浮出水面。

    总体来看主要有两类:“宗族势力”和“权力后台”,而助长“村霸”的“催化剂”则是我国目前“农村安全真空”问题。由于农村基层公共安全产品相对缺乏,部分村干部成为了安全力量,但由于得不到有效监督,时间长了逐渐变成“村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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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新华社)

    看到一个个“村霸”被打击,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可谓是人心大快,但是由此,我们也应该思考乡村治理的新路径。

    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徐林教授认为:乡村振兴离不开乡村治理,村与乡镇之间的非行政隶属关系以及由此形成的“乡政村治”,是中国农村基层组织结构与管理机制的重要特色。探索建构协同共治的农村基层治理体系,有利于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作用,更好地推动乡村振兴。

    由此,徐林教授具体建议:

    1.应建立健全多元共存的治理主体功能。

    通过制度约束、监督约束、村务公开等方式规范乡镇政府行为,使其对村内事务上只指导不包揽,充分尊重并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

    明确两委职权,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坚持村民委员会依法行使自治权,吸纳非体制精英参与,将经济能人、文化能人等有影响的精英吸纳进来,为村级组织和村务活动建言献策。

    强化村民监督机制,确保党务、村务、财务等按要求、按规定公开,村级重大事项交由村民代表会议表决。

    2.建立健全农村基层治理的运行机制。     

    明确农村基层治理主体的职责,理顺村级组织间的关系。村级党组织切实做到“党要管党”,发挥领导核心地位,村委会要切实发挥自治功能。

    村经济合作社和其他村社会组织的功能不可或缺,其持续健康地发展有利于缓解农村社会矛盾,能够在政府和农民直接构筑沟通的桥梁与调和的通道,同时它们通过提供服务还可以提高社会资源使用效率。

    互动治理机制的良性运行,需要完善制度,在保障村民参与基层治理的同时,要加大基层政府对农村治理的协调、监督作用,建立起符合农村发展需要的工作机制,既要避免“制度过多”,又要避免“制度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