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丽水市: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丽水地处浙江省西南部,全市97.8%的区域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全省地质灾害最为发育并造成严重损失的地区之一,主要的灾害类型有滑坡、崩塌和泥石流三类,地质灾害呈现点多面广、危害程度大、隐蔽性强等特点。近年来,丽水市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繁,加之受梅汛、台汛“双汛”影响,极易引发地质灾害。丽水市绝大部分是山区,经济条件相对较差,防治工作缺机构、缺人员、缺经费、缺技术等问题突出,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和水平相对较弱。以往,该市主要遵循“预防为主、搬迁与治理相结合”的工作理念,实行“人机结合、人测为主”的防灾方式,采取“临灾监测、非专业队伍监测”的监测手段,险情发生时,主要依靠各县(市、区)单兵作战进行抢险救灾,防治科学化水平不高。同时,受政策、环境等因素影响,基层防灾专业力量相对薄弱,山区群众的识灾、防灾和主动避险意识普遍不强,进一步增大了地质灾害的风险。

    为全面提高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水平,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丽水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除险安居”决策部署,在全省率先启动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大搬快治”三年行动,提出了“以搬为主、应搬尽搬”的工作思路,作出了“决不把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带入全面小康”的庄重承诺,通过打好“搬、治、防”组合拳,全力打造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丽水样板”,建设地质灾害受威胁群众安居乐业新家园,提升地质灾害受威胁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01   立即搬,全力推进隐患点受威胁群众避让搬迁

    一是推行最好补助政策,确保受威胁群众“搬得出”。在省补助15000元/人基础上,市级再安排专项补助资金3000元/人,各县(市、区)在省、市两级搬迁补助政策基础上,制定最优补助政策,力度前所未有。青田县推行迁建安置、公寓安置和货币安置等多种安置形式,引导群众向县城、中心镇、中心村集聚,选择在县城购买商品房的搬迁群众,最高补助达86000元/人;景宁县加大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搬迁补助,在原补助标准基础上,再增加6500元/人,最高补助达60700元/人。同时,实行安置户贴息政策,庆元县新批自建房安置户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申请贴息贷款,最高贴息额度达20万元。
    二是推行最快安置建设,确保受威胁群众“住得下”。为优质高效推进安置小区建设,各地积极探索安置小区建设模式,确保群众早日入住。实施“委托代建”模式。遂昌县委托建筑公司,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管理”的方式,推进南塘安置小区建设,既保障了工程质量,又保障了施工进度。实施“ppp项目”模式。缙云县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原则,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壶镇安置小区建设运营,加快安置项目落地。实施“改造盘活”模式。庆元县结合“香菇小镇”建设需求,将收储项目进行盘活改造建设横山安置小区,因小区接近工业园区,有效解决搬迁群众就业问题。实施“回迁安置”模式。龙泉市一村、上湾村地质灾害隐患点,创新实施“搬迁拆除—工程治理—回迁安置”的建设模式,节约建设用地近34亩,实现了除险安居和节约用地相统一。
    三是推行最优安置保障,确保受威胁群众“富得起”。因地制宜,做好与农、与工、与旅结合文章,切实解决搬迁群众生活来源。与“农”结合。发挥搬迁群众种植、养殖技术优势,发展壮大现代农业和家庭农场。此外,与“工”结合。将安置小区选址于工业园区附近,综合考虑企业用工需求和群众就业意愿,组织开展订单式、针对性培训,提高群众就业技能。青田县高湖安置小区因靠近阀门产业园区,可促进搬迁群众每月增收3000元/人。与“旅”结合。紧跟“全域旅游”实际,鼓励搬迁群众发展乡村旅游,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强化创业培训、税费减免等扶持,有力激发群众创业热情。缙云县在仙都风景区内建设半岙安置小区,配套住宿、餐饮、商业、休闲等一体功能,将有力带动群众增收。

02  加快治,切实加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

    一是并联审批,创新项目组织机制。按照“便民、优质、高效”的审批原则,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高标准、高质量、快速度推进工程治理项目。庆元县结合“最多跑一次”审批制度改革,打通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等抢险救灾项目“绿色通道”,同步推进招标和送审程序,在招标选择上,要求选择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参与竞标;在工程监管上,要求勘察设计、安全监督、工程监理全程介入,把好治理工程项目质量关。
    二是中介候选,创新项目实施机制。青田县创新中介服务候选制度,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治理工程施工、治理工程监理三个中介候选人库,通过设置准入条件、规范实施程序、明确收费依据、约定服务承诺等措施,进一步加快治理工程进度,确保治理工程质量。目前,该县拥有地灾危险性评估候选单位4家,全部为甲级资质单位。
    三是检验评优,创新项目监管机制。探索治理工程质量监督检验制度,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治理监督检验工作纳入现有的建设工程治理监督检验体系。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治理评比工作,推进地质灾害治理优秀工程建设9处。同时,各地不断创新工作形式,加大治理工程监管力度,如景宁县“大搬快治”办专门设立治工处,指派专人专门负责工程治理项目监管;松阳县邀请浙江大学、省第七地质大队等专家深入治理工程现场,对勘察设计等环节进行“把脉问诊”,都有力保障了治理工程质量。

03   强化防,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隐患监测水平

    一是网格责任+立体监测。横向落实市、县有关部门点对点防治责任;纵向完善市、县、乡、村四级防灾责任体系,层层签订防治责任书,建立网格化责任清单,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升级预警预报软件,引进视频监控、无人机航拍、实时监测传输等设备,提高监测预警科学化水平。
    二是全域排查+全员撤离。汛前,出动地质灾害及防汛检查人员,对全市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落实防治责任和具体措施,做到即查即治。为确保安全度汛,制定最优过渡安置补助政策,对所有地质灾害受威胁群众实施汛前撤离。同时,进一步落实跟踪管理措施,切实加强隐患点危险区避险防范。
    三是体系覆盖+全面警示。按照“一点一预案,一点一演练”要求,健全完善县、乡两级及各隐患点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各隐患点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了应急演练;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新增事业编制14个;两年来累计新建、改扩建避灾安置场所451个,配备生活、医疗、娱乐相关设备,保障避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建立完善地质灾害警示网络,制作防灾知识普及片,在丽水电视台定期定时段滚动播放;以苏村事件为题材,专门制作地质灾害警示教育片,全市所有乡镇(街道)、村(居)110万名干部群众及时观看,做到了“村村播放、人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