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论】强村公司赋能村级集体经济

    在建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实践过程中,强化村级集体经济是重要目标之一。近年来浙江各地锐意改革、大胆实践,通过人才、项目、资金集聚,赋能村级集体经济,形成了一套“强村公司牵头,片区组团协作,飞地资源抱团”的新型集体经济做法与经验。

    首先,强村公司并不是具体指向某家企业,而是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按照“产权清晰、收益归村”原则组建现代企业的统称。2020年,“强村公司”正式被写入浙江省委、省政府文件,由此进入发展快车道。鉴于村级公司后期运营难度大,浙江省鼓励强村公司采取村村联建,或入股县、乡级联合发展平台,以便整合优势资源、拓宽业务范围。其中,以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为代表的部分地区采取了党建联建方式,以大党委制组织辖区多个村(社区),以合作社集体出资模式筹建有限公司,通过统筹相关土地和物业管理服务,推动发展和壮大村集体经济,为村级经济收入达标作保障。

    其次,在公司联合发展以外,为更好地满足多元消费需求,浙江巧借行政推动与市场有机互动,打破村与村之间的地域界线,进行跨村联动,让散落的景点连片成线——片区组团。通过片区组团,可以更好形成资源协同与优势互补。例如浙江重点打造的“唐诗之路”,覆盖杭州、宁波、绍兴、台州、舟山5个地市20多个县,串起了山水与唐诗之“链”,让乡村旅游有了精神内核,成了全域旅游推进工程的典范。

    最后,为给予资源禀赋不足、集体经济相对薄弱的村获得发展机遇,推进共同富裕的实践发展,浙江省采取了“飞地”抱团的方式。通过将村级扶持资金和建设用地指标等资源,集中配置到条件相对优越的地区,采取异地共建项目、联合发展物业经济等方式,增强“造血功能”。截至去年底,浙江共实施“飞地”抱团项目1055个,村级集体经济年回报19.62亿元,村均15.38万元。

    然而,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也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强村公司存在多头指导管理的问题。党委组织部门是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工作的牵头部门,对强村公司负有重要的指导责任;农业农村部门是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主管部门;发改部门为了推动生态产品价值转换,在部分县乡改建或新设了生态强村公司;国资部门对个别属于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强村公司负有管理责任。总体来看,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与乡(镇)级强村公司关系和作用存在明显重叠。

    第二,经营集体经济的人才专业化不足。目前各地强村公司聘任职业经理人数总统较少,且多数为乡镇的事业编干部或编外干部兼任强村公司负责人(法人代表或董事长)。他们本身线上工作就较为繁杂,很难全身心投入到强村公司。此外,因制度限制,公务员到乡(镇)强村公司任职管理层的通道尚未打通,也未建立与增收相挂钩的报酬激励机制,导致工作热情不高,且大多缺乏实践经验,难以适应市场竞争。

    第三,村级集体经济的增收能力有待提升。部分村镇发展模式单一、增收渠道有限,且缺乏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系统谋划,缺乏市场经营、产业发展和村庄运营等的统筹规划,持续发展后劲不足。此外,部分村集体经济收入中补贴收入占比较高,经营支出金额小,收支的结构性失调,将进一步制约农村经济发展。

    总的来看,未来继续深化以强村联动“飞地”抱团、“片区组团”的发展机制,有助于加快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带动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