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策】缓解社保解困与企业负担加重两难的选择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剧以及城市化的推进,社保的支出压力越来越大,而与此同时,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普遍反映社保负担。浙江财经大学余丽生教授提出了缓解社保解困与企业负担加重两难的对策建议。

    一、当前面临企业社保负担重与社保解困两难的矛盾

    (一)从企业层面看,企业的社保缴费负担重。一是社保缴费的比例高。尽管社保的缴费比例近年来有所调整,但企业缴费的比例仍然不低。二是社保缴费工资的标准高。不少民营企业的工资标准低于社平工资,有被平均的成分,自然民营企业的社保负担重。

    (二)从政府层面看,社保收支矛盾突出,社保支付压力大。一是城市化带来的支付压力。二是社保支付标准的连续提高带来的支付压力。三是土地财政困难带来的支付压力。

    二、缓解社保解困与企业负担重两难的选择

    面对社保解困与企业社保负担加重两难,破解社保解困与企业社保负担加重两难的思路必须从企业发展和社保政策方面着手,构建好合适的社保政策,以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一)企业层面,推进高质量发展,增强企业社保缴费能力

    依法缴纳社保是企业的义务,至于企业社保负担重还是不重要客观分析。相对于新兴行业传统制造业企业的社保负担会更重,相对于技术密集型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负担更重,关键是要看企业的缴费能力。作为企业重要的是要做好高质量发展适应当前社保改革发展的要求,要高度重视技术进步,加大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的力度,积极采用先进的技术和先进的设备替代传统的生产模式和用工模式,以机器换人提高生产效率和企业的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社保的缴费能力以降低企业的社保负担,从而更好履行社保缴费义务。

    (二)社保制度层面,稳定社保的标准,保持社保的可持续

    权利和义务相结合,这是确保社保可持续发展的保障,不能超越国力和国情,盲目提高社保的标准,必然影响社保的可持续性,给社保的发展带来困难,因此,社保的改革和政策调整,必须考虑社保资金的来源,把权利和义务结合起来,以推动社保的可持续性发展。

    一是降低支付标准增长幅度以缓解支付压力。社保主要是用于满足最基本的生活需要,保基本是社保制度设计的立足点和目的所在。社保的标准是要受到制约的,既不能维持多年不动,也不能盲目提高。我国社保已实现了多年的连续提标,如果继续保持高幅度的增长,这种超越财力提标也是不可取的,也是当前一些地区社保支付出现困难的重要原因。因此,立足社保的可持续性,社保标准的提高应该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物价水平相一致,按照“迈小步,不停步”的要求,稳步提高社保的标准,以保障社保支付有保障,避免社保的支付风险,同时也使企业退休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利益得到维护,增强“获得感”。

    二是延迟退休以增加缴费年限。缓解社保支付困难,延迟退休是不错的选择。延迟退休不仅能够增加社保的缴费年限,而且能够推迟社保的支付,不仅能够增收,更重要的是能够节支。我国企业职工的退休年龄男性是60岁,女性是50岁,和人口的老龄化趋势相比显然是早的。从人口老龄化的趋势看,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人的预期寿命普遍提高,这也为延迟退休创造了条件,社会也会接受。因此,延迟退休以增加社保的缴费年限,这是社保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三)政策层面,合理调整缴费政策,给企业更多休养生息机会

    依法缴纳社保是企业的义务,而享受社保待遇又是职工的权利。在当前经济发展处于恢复时期,如何让企业生存和发展更好,给企业更多的休养生息,必须处理好企业发展和社保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一是降低社保缴费基数的增长比例。2023年的社保缴费基数从由3957元升至4462元,增加了505元,增长了12.76%,增长过快,使不少中小微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难以承受。建议增长比例不能提高过快,要采取“迈小步、不停步”的方式,稳步提高,使企业能够适应。具体增长比例可参照GDP的增长比例和社保支付标准的增长比例,同时考虑CPI指数,和“社保支付标准增长比例+CPI指数”相适应。这样企业能够接受,社会也能够理解。

    二是小微企业按实际工资水平缴纳社保基数。目前的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确定的,由于企业的发展水平、盈利能力不一,有不少小微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工资水平低于缴费基数,存在被平均的现象,企业负担重。而这些企业又是解决就业、推动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如果由于社保负担重而导致企业发展困难,甚至大量裁员或停业,显然对社会稳定是不利的。建议对实际工作低于社保缴费工资的中小微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按实际工资标准缴纳社保,以减轻中小微企业包括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负担,以维护社会公平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