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本文的是6月21日在《金融投资报》周末板头条文章的详细版,在广大投资者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在诸如“东方财富APP”等股票交易信息平台里,主板股票转板到老三板退市板后“资讯”一栏都归零,但这篇文章发表后在中银5(400236)的“资讯”栏目首次刊登,说明市场已经将非ST退市到老三板的另眼相待,正如益智教授提倡的在退市板里应该特殊对待非ST退市的股票,即ST中银5,同时赋予其一系列主板股票原有待遇,毕竟这些非ST退市股票的投资者都是主板普通投资者,从来没有签署过“退市买者自负”协议。益智教授虽然十几年如一日反对在我国重奖用外文到国外自费发表SCI论文,但他自己就是论文高产大户,仅去年到现在便公开在国内纸质出版物发表了近百篇文章和书籍,据说还有可观的稿费和版税(每月预扣税费)。发表论文是检验作者认知水平学术水平的最有效指标,也是解决现实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Publish or Perish”(直译为“不发表就出局”)深刻揭示了科研生态的残酷现实,精准概括了现代学术界以论文发表为生存前提的高压生态,尽管引发诸多弊端,但短期内仍是全球科研体系的底层逻辑,改良需依赖系统性评价改革。益教授注重底层逻辑,他认为在俄乌冲突、以色列在加沙的暴行、中美贸易战、以色列伊朗导弹战、美国长途钻地弹轰炸伊朗、美英到台湾海峡示威航行干涉中国内政等鲜活案例面前,中国学者特别是财经学者再自费到英美发表外文论文(伴随着提交中国的各种机密的或者公开的数据库)然后在国内得到重奖的政策早已不合时宜(应该追回奖励),用益教授有些搞笑的微信原文表达就是“在《金融投资报》专业纸质版发专业论文有稿费要纳税,高校不算科研分,税收被SCI拿去资敌自费在敌对国网络发表的外文还算科研分,再得到祖国税收财政奖励”。不过财经论文要解决的大都是国内问题,用外文到国外发表的使用场景最多就是“益智教授在《Nature》发表一篇SCI一区论文”,至于他说了啥基本没人关心,老百姓想知道也大都看不懂也无从下手,而且专业术语及逻辑中翻英后基本词不达意毫无意义(外国人也不关心,再翻译回中文又错误百出)。在信息爆炸的自媒体融媒体时代,SCI论文相当于二三十年前在我国开设的家乐福、乐购等外国超市,现在早都倒闭了。研究中国问题的论文至少应该用中文撰写,得到老百姓的评论点赞互动才是真正的Science Citation Index(科学引文索引)。益教授最欣赏的就是马克思语录"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希望他能够在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金融消费者)保护以及科研评价、人才评价方面的探索结出硕果。
我国资本市场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在主动资本运作与被动退市处置间呈现出令人深思的反差。2025年海光信息吸收合并中科曙光一案中,监管部门对原主板投资者权益的周全保障,与同期中银绒业等非ST公司遭遇“一元退市”后投资者权益的崩塌式折损,形成制度性悖论。这种差异不仅暴露了退市规则对非ST公司的系统性忽视,更在金融市场公平性基石上刻下耻辱印记。
海光信息合并中科曙光的方案设计彰显了监管弹性。尽管交易导致原主板投资者被动成为科创板股东,政策仍充分保障其退出通道:未开通科创板权限的投资者保留卖出权利,交易路径全程畅通。值得注意的是,中科曙光作为非ST退市公司,其股东在跨板块吸收转换中未遭遇交易权限剥夺,反因合并标的估值溢价(海光信息市盈率160倍)获得权益承接。这种对历史持股者的保护,体现了资本运作中制度刚性与投资者权益的精密平衡。
反观中银绒业案例,其退市轨迹却成为投资者权益的“断崖”。该公司因股价连续20日低于1元触发交易类退市,15.6万户股东被迫转入老三板(证券简称“中银5”)。这些从未签署“退市风险自担协议”的投资者,瞬间遭遇严苛交易权限壁垒:老三板交易需满足“50万元资产+2年交易经验”门槛,导致95.14%的自然人投资者丧失买入权,潜在的投资主体数量从2.2亿暴跌为十几万,原来固有的公募基金、融资客、港股通投资者瞬间斩仓归零。更严峻的是,流动性枯竭使股价跌至0.18元,较主板时期市值蒸发超95%。尤为矛盾的是,中银绒业退市时未被认定存在重大违法,其核心子公司万贯实业与聚恒益作为特种石墨企业,正处于新材料转型关键期。这种对非ST企业“一刀切”的退市处置,本质是规则对处于战略静观期转型科技企业容错机制的忽视。
补救的机会说来就来,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6月18日在2025陆家嘴论坛上宣布,新设科创成长层,资本市场包容性改革迈出重要步伐:将聚焦提升制度的包容性和适应性,以深化科创板、创业板改革为抓手,着力打造更具吸引力、竞争力的市场体系和产品服务矩阵。更好发挥科创板“试验田”作用,加力推出进一步深化改革的“1+6”政策措施,统筹推进投融资综合改革和投资者权益保护,加快构建更有利于支持全面创新的资本市场生态。中银绒业的特种石墨和稀土一样,是严格出口管制的战略物资材料,每吨价值高达几百万元(见2024年4月宁波北仑海关公告的查处走私案件),如果尽快将退市板的中银5恢复到科创成长层上市,无论在制度创新还是在投资者保护方面都是一举多得的共赢。
深入剖析制度裂缝,可见三重结构性缺陷:其一,风险识别标准扭曲。“一元退市”未区分ST与非ST公司,导致基本面尚可的企业因流动性危机退市(如中银绒业),而*ST信通等存在严重问题的公司因缓冲期机制长期滞留市场;其二,程序正义严重缺位。中银绒业在退市窗口期遭遇第三大股东中国银行宁夏分行以0.5元/股(成本5.87元)清仓减持1.71亿股,该异常交易未触发停牌核查;公司虽提出申诉听证,监管部门未公开回应即驳回,违背“三公”原则;其三,事后救济渠道闭塞。投资者索赔受限于“虚假陈述”等狭窄案由,而老三板信息披露降级(取消季报披露)、个股资讯平台关闭、交易频率压缩(每周5次)及涨跌幅收窄(从原来的10%变为5%),进一步加剧权益折损。
更具讽刺的是股东结构的倒置。中银绒业等低价大盘股投资者中70岁以上老人占比显著,部分人将养老储备投入该股,看中其重整后账面现金充裕、资产清晰的“烟蒂股”特性。这些风险厌恶型投资者本应在退市风险警示板(ST/*ST)机制下获得保护——该板块要求投资者在线签署风险揭示书且风险承受能力达C4级(积极型/进取型),70岁以上者更需临柜办理。但非ST公司身份使其缺失了警示程序,最终导致最需保护的群体暴露于违法的信息披露制度之下。
修复投资者权益断层需构建四重路径:首先,设立过渡性权限保障。参照中科曙光股东权益衔接模式,允许中银5等三家非ST被动退市公司股东突破50万元门槛限制,在老三板自由交易,并恢复主板级信息披露(如强制季报披露),涨跌幅恢复10%,报价体系和主板相同,连续竞价交易,实时显示买卖价格与数量,使其成为“老三板的ST股”;其次,重塑退市标准适用逻辑。将“一元退市”仅限于ST/*ST公司,对非ST企业引入“财务真实性+持续经营能力”复合指标,并为转型期企业提供1~2年行业周期缓冲期;再次,建立退市保险机制。由IPO超募资金、上市公司年费计提专项赔偿基金,或参照玉龙股份主动退市模式(13.2元/股现金选择权),由责任方提供回购兜底先行赔付。最后,开辟回归绿色通道,当初怎么不停牌绿色通道闪电退市,现在就考虑如何尽快绿色通道恢复上市。责令违规减持方(如破产重整账户和中国银行宁夏分行)回购股份并补偿差价,支持公司通过重组回归主板,如果现有大股东董事会由于身份敏感或者有难言之隐,监管部门应该支持独立董事或者中小投资者征集代理权,负责与监管部门交涉以及引入战略重组方,自我革命,践行监管“不能一退了之”承诺。
资本市场的成熟不仅体现于科创板对海光信息中科曙光产业链整合的包容,更应该彰显于对中银绒业股民基本交易权的捍卫。当70岁老人的养老积蓄因信息披露违法的非ST股票一元闪电退市规则突变而蒸发,当中小投资者因未签署退市风险协议却被剥夺正常交易资格,制度已背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立法初衷。当前超百家上市公司正启动并购重组,监管更需从“一户一权”的细微处修复裂痕——真正的市场化退市,驱逐的应是财务造假、掏空上市公司的“害群之马”,而非因行业周期承压的转型企业。唯有填平权益保护的鸿沟,耐心资本期盼的健康牛市方能根植于坚实的制度土壤。
最后再看个火爆的案例,退市风险预警板公司*ST同洲(002052)2024年6月每股价格跌至0.80元,濒临正常可以ST一元退市,因为买入的投资者都签过“退市风险买者自担”协议。但2025年6月16日停牌1天后,6月17日摘星脱帽变为“同洲电子”复牌股价最高达11.66元,收盘10.66元,期间在“投资者市场化选择的结果”暴涨13倍,同时股票交易价格的涨跌幅限制从5%变更为10%。这让从未签过“退市风险买者自担”非ST股票一元闪电退市的中银绒业投资者在退市板的冰窟里情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