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策】进一步发挥贸易信用保险作用持续高水平推进我省内外贸一体化建设

    2023年浙江省出口额位列全国第二,外贸贡献率居全国首位,特别是在电子商务、跨境贸易等领域表现突出。然而我省内外贸一体化面临诸多政治、经济风险,2023年我省遭遇的贸易摩擦案件数量同比增长10%,涉案金额同比增长15%;同时我省出口民营企业超10万家,进出口贡献度超87%,而其中大部分是中小企业,存在风险管理能力和抗风险韧性不足、信用体系不完善、标准适应能力较差等问题,制约了我省内外贸一体化的高水平推进。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范柏乃教授等提出了进一步发挥贸易信用保险作用,持续高水平推进我省内外贸一体化建设的对策建议,认为亟待通过落实细化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挥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作用助力提高内外贸一体化水平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深化内外贸一体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等政策举措,重视和发挥贸易信用保险对内外贸一体化建设的推动和赋能作用,畅通国内国外经济发展双循环。

    一、我省贸易信用保险发展现状分析

    (一) 全国贸易信用保险发展现状

    事实上,我国贸易信用险市场发展的起步较晚,市场业态尚未形成。目前仅有一家专门从事信用险业务的政策性保险公司,即成立于2001年的中国进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在涵盖了发展程度最高的出口贸易信用险,我国信用险市场投保企业也仅占到1%左右,与发达国家及世界平均水平均有非常大的差距。2003年平安财险与科法斯集团联合开发了中国最早的商业性信用保险产品,至今国内已有多家中资、外资商业保险公司(直保公司)取得了信用保险的经营资质,但依然发展得比较缓慢。

    (二) 我省贸易信用保险发展的市场特征

    2023年中国信保浙江分公司在我省服务超过2000家小微企业,但仅占外贸企业数量的不到2%,覆盖严重不足。通过对我省114家中小企业的调研,仅不足10家企业表示听说过该险种,该比例甚至低于同样新兴和小众的科技保险。

    二、我省贸易信用保险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是尽管政策推力大,但缺乏市场需求、环境和动力。与欧美发达市场相比,我国信用保险市场仍处于初期阶段,面临产品供给不足、服务范围有限和市场认知不足等问题。在温州、宁波和金华的调研中,近80%的小微企业因“不懂细节”“不信保险”和“高投保费用”而持续观望,将其仅视为“成本项”而非“风险对冲工具”,因此未能获得足够的保险支持,资金周转和市场拓展风险较大。虽然我省目前对于保费的补贴力度较大,但标准化产品设置统一免赔额,且要求企业自行承担“买方国家风险评级”之外的超额部分,导致事实上风险需求并未被有效覆盖。现有产品仍处于粗放式承保的状态,未能满足外贸企业多样化需求,尤其在新兴市场和特定行业中,缺乏定制化解决方案。目前的保险供给难以应对汇率波动导致的商业纠纷、长周期险种、跨境电商的批量承保和碳关税ESG合规违约等场景。对于“外贸”信用保险的支持较多,但是对“内外贸一体化”的支持事实上是割裂的,针对内外贸一体化中制度壁垒、标准差异和外贸企业国内供应链配套不足等瓶颈尚无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政策性保险产品的定位限制了行业发展,调研中许多保险公司坦言出于开拓市场的目的积极探索,但均认为当前模式难以盈利,且预期不明朗。

    二是对内我国企业信用体系的不完善,对外针对全球商业信息掌握不够。截至2023年底,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虽已覆盖全省95%以上的企业,但现有信息难以判断企业的实际信用。据调查,省内90%以上的中小企业普遍缺乏抵押物、信用记录及稳定的财务数据,导致其很难从传统金融体系或保险公司获得足够的信用保障。特别是跨境电商、民营企业等领域的信用评估体系尚不成熟,部分企业在申请贸易信用保险时,由于缺乏足够的信用信息支持,导致保险公司对企业信用的评估缺乏科学依据,进而提高了保险产品的承保条件和费率。海关、税务、银行、外汇、商务数据尚未与保险机构完全打通,电子贸易单证、跨境支付系统(如CIPS)与保险平台未标准化对接,导致资信评估依赖邓白氏等海外第三方报告,成本高且更新滞后,投保、核保流程冗长。既难以实时预警行业风险,也影响承保效率,滞后于市场变化。我国信用保险公司缺乏全球范围的商业信息数据库,影响了信用评估和风险管理的准确性。传统产品依赖静态国家风险评级(如中国信保分1-9级),也未动态纳入新兴市场的实时政治经济数据。

    三是风险减量管理和金融授信增信的保险重要功能长期被忽视。风险减量服务是贸易信用保险的基石。许多企业管理者尤其是中小企业,对贸易信用保险的理解可能仅仅停留在损失补偿层面。企业没有充分认识到贸易信用保险在风险预防和控制方面的功能。调研中的大部分企业认为只要在贸易出现坏账后能够得到赔偿就足够了,而忽略了保险公司可以通过风险评估帮助企业提前筛选优质客户、识别高风险交易的作用。保险公司在推广贸易信用保险产品时,也更侧重于强调赔偿机制,对于风险减量管理的内容宣传较少。同时市场上缺乏足够的案例分享和培训活动,使得企业难以了解贸易信用保险如何帮助其降低风险。根据我省金融办数据,2023年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旧突出,尤其在外贸转内贸过程中,企业对信用保险需求增加,但传统金融体系支持不足。受路径依赖的影响,企业在寻求融资时,往往更关注传统的抵押物和担保方式,而忽视了贸易信用保险这种无形的增信手段。许多中小企业因财务透明度低、信用记录不足,难以获得贷款或融资,制约了市场扩展和业务发展。目前银行等金融机构与贸易信用保险公司之间缺乏足够的沟通和协同推广机制,企业尚未意识到投保贸易信用保险可以增加其在金融机构眼中的信用等级。

    三、进一步发挥贸易信用保险作用,高水平推进内外贸易一体化的政策建议

    要通过供需两端精准发力、数据基建全面升级和风险减量与金融协同机制创新,系统性破解贸易信用保险“认知不足、产品僵化、数据割裂、功能弱化”的难题,推动信用保险从“政策工具”升级为“市场驱动的风险管理基础设施”,为内外贸一体化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一)着力破解贸易信用保险的“供需双冷”“供需错配”

    一是强化市场教育与精准补贴。由省商务厅牵头,联合行业协会、金融机构举办“信用保险大讲堂”,通过案例分析、模拟理赔演练,扭转企业“保险=成本”的认知偏差。实施阶梯式保费补贴,对年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下的小微企业,保费补贴比例从70%提高至95%;对投保新兴市场(如非洲、拉美)的企业,额外给予20%的国别风险补贴。试点探索“零免赔+共担赔付”机制:对首年投保企业取消免赔额,第二年起按赔付记录动态调整免赔比例,降低企业初期负担。

    二是开发“场景化+定制化”产品体系。推出“国别+行业”专属产品包,包括承保汇率波动、政治暴力(罢工、骚乱)等非传统风险的新兴市场综合险,自动匹配平台风控数据按月度交易额批量承保的跨境电商“交易即承保”产品。在杭州、宁波自贸区试点探索“内外贸统一保单”,打通内外贸保险壁垒,允许企业合并投保出口信用险与国内贸易险,对转内销产品简化认证流程,利用保险背书弥补外贸企业长期代加工模式导致的品牌、渠道的不足。

    三是优化保险公司盈利与激励机制。设立创新产品风险补偿基金,鼓励“创新出海”“技术出海”,缓解长周期项目前期亏损压力。鼓励“政策性+商业化”分层运营,对高风险战略性新兴市场业务由政策性保险公司兜底,常规市场业务鼓励商业保险公司积极探索,鼓励保险公司与交易平台形成合作。

    (二)着力推动信用体系的“数据基建”“信息互通”

    一是整合多维数据,构建“全省企业信用画像平台”。打通市场监管局的经营数据、税务局的纳税记录、海关的进出口数据、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流水,构建中小企业信用评分模型。引入“替代数据”评估,对缺乏财务报表的小微企业,采用水电费缴纳率、物流履约时效、跨境电商平台好评率等非财务指标,生成动态信用报告。

    二是尽快建立动态“全球商业信息数据库”。由省商务厅牵头,联合中国信保、第三方数据商,采购覆盖“一带一路”国家的企业资信、行业风险、政策法规数据库,免费向参保企业开放查询权限。同时开发“浙江版国别风险指数”,基于实时政治事件、大宗商品价格、汇率波动等数据,动态更新200个国家的风险评级,替代静态分级模型。

    三是推动数据标准化与系统互通。建设“浙贸通”数据中台,统一对接海关单一窗口、电子口岸和跨境支付系统,实现报关单、物流提单、保险保单“三单对碰”。试点探索“区块链信用保险”,将贸易合同、信用证、保险条款上链,实现银行、保险、物流方实时验证,减少人工核保误差。

    (三)着力推进“风险减量”与“金融增信”相互协同

    一是深化“风险预防+控制”服务。试点“风险减量补贴”,对保险公司提供的资信调查、合规培训等风险减量服务,按服务成本给予财政补贴,推动从“事后赔付”转向“事前防控”。推行“保险风控前置”机制,要求保险公司在承保前为企业提供买方资信筛查服务,对高风险交易自动预警,并纳入保险服务考核指标。建立“行业风险联防平台”,针对光伏、纺织等高风险行业,由行业协会牵头共享海外买方黑名单、合同违约案例库,联动保险公司动态调整承保策略。

    二是构建“保险+金融”协同生态。创新“保单拆分融资”模式,允许企业将长周期保单按年度拆分为多份短期保单,分别向不同银行质押融资,解决单一银行授信额度不足问题。推广“见保即贷”机制,对持有信用保险保单的企业,提升授信额度,纳入央行再贷款支持范围。要将保险增信纳入银行绩效考核,对金融机构发放的“信用保险质押贷款”,按贷款总量给予风险权重优惠,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