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策】浙江省低空经济技术创新存在的问题短板及对策建议

    《浙江省智能物联产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提出要“推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新质生产力之“新”,核心在于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本报告基于《国际专利分类表》(IPC分类)2022年版,识别低空经济相关专利,通过数量、创新主体、关键领域的布局与比较分析,深入挖掘我省低空经济技术创新的现状及短板,并提出优化策略和建议。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课题组研究发现,我省低空经济技术创新实力落后于广东、江苏等先进省份,且存在差距被进一步拉大的趋势,与我省经济发展水平严重不符。特别是在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eVTOL)等重点领域,面临被先进省份拉大差距、被落后省份迎头赶上的双重风险,亟需引起高度重视。

我省低空经济专利的数量布局与比较分析

    (一)专利总量排名第七,与经济发展地位不符

    截止2022年,我省低空经济专利总量为778项,排名全国第七,落后于北京市(3915项)、广东省(1869项)、陕西省(1770项)、江苏省(1705项)、上海市(1581项)和黑龙江省(810项)。与前五名省(市)相比,专利数量仅为北京市的19.9%、广东省的41.6%、不及陕西省、江苏省、上海市的一半。由此,我省低空经济技术创新仍相对落后,发展潜力尚未被充分挖掘。

    (二)专利数量稳步增长,与前五名省份差距逐年扩大

    自2010年起,我省低空经济授权专利数量稳步增长,但增长速率明显落后于北京市、广东省、江苏省、陕西省、上海市等省(市)。特别是2015年以后,我省低空经济专利数量与其他省(市)逐渐拉开差距,增长潜力略有不足。

    (三)省内专利分布差异大,杭州外其他城市创新不足

    我省低空经济专利的区域分布呈现出显著的差异性,创新资源在杭州高度集聚,其他城市的低空经济创新明显不足。具体而言,杭州作为我省经济和创新中心,其低空经济相关专利数量达到了320项,占比高达42%。宁波、温州、金华和台州等城市构成了第二梯队;湖州、丽水、舟山和衢州等城市在低空经济创新活动方面的表现相对较弱。

我省低空经济专利的创新主体布局与比较分析


    (一)以企业和研究机构为主,企业逐渐成为最主要力量

    2015年之前,企业、研究机构(包括高校和科研机构)以及其他创新主体(主要是个人)在低空经济创新活动上的数量分布相对均衡。自2016年起,企业的创新活动量开始迅猛增长,并逐渐超越研究机构,充分展示了在低空经济技术领域活力和潜力。至2022年末,企业以约43.84%的专利数量占比,稳居主导地位,研究机构占比约36.82%,而其他创新主体占比约19.33%。

    (二)优势高校发挥龙头作用,浙江大学创新能力遥遥领先

    从创新主体分布情况看,前五名(含并列)中,除了一位个体创新者,其他均为高校或科研机构。排名第七到第十名的创新主体均为企业。其中,浙江大学作为排名榜首的实力最强的创新主体,其累积的低空经济专利数量达到107项,与排名第二的浙江工业大学相比,超越后者82项,超过第二名到第十名专利数量的总和,具有绝对的领先优势。

    (三)资源配置分散,企业主导优势和研究机构引领作用均不突出

    受资源分配不均、科研实力差异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我省研究机构在创新活动中的占比相较于北京市、陕西省、上海市和江苏省都较为落后;在企业创新方面,尽管我省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占比达到43.84%,与陕西省和江苏省相当,但与广东省高达71.59%的比例相比,仍存在显著差距。总体而言,我省在低空经济技术创新方面的资源配置相对分散,既没有强有力的创新增长极,也未能形成有效的合力。

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eVTOL)关键领域的创新布局与比较分析

    (一)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相关专利数量排名第六,落后于其他先进省份

    截止2022年相关专利总量为9项,排名全国第六,前五名分别是北京市、江苏省、陕西省、广东省、和辽宁省,仅为北京市(36项)的25%、也远远落后于江苏省和广东省,表明我省在该关键领域的专利布局仍存在一定的缺口和不足。

    (二)近年来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数量发展缓慢,远远落后于其他省份

    研究发现,我省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创新近几年发展缓慢,2017年之后仅有两项专利被授权,不仅落后于北京市、江苏省、陕西省、广东省、和辽宁省,也落后于安徽省(5项)、湖北省(4项)、天津市(4项)、河北省(4项)、湖南省(3项)等其他省份。这一现状表明,我省目前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发展形式严峻,面临被先进省份拉大差距、被落后省份迎头赶上的双重风险。

    (三)创新力量过于分散,缺乏领头羊引领创新发展

    研究发现,我省一半的创新主体为个人发明者,高校仅有两项,而其他三项专利则来自于公司主体。相比之下,江苏省的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研发则呈现出明显的高校主导趋势,62.5%的发明均出自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广东省,企业成为了创新的主导力量,占据76.4%。综上所述,我省在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领域的创新力量显得较为分散,缺乏具有引领力的创新主体。

对策建议


    (一)坚持招大引强做大增量,推动集群式发展

    一是完善招大引强机制,强化产业链精准招商。建议推进内外资招引体制机制改革,落实落细“一把手”招商、重大项目招引协调、考评激励等机制,向低空经济倾斜。建议结合“投资浙里”全球大招商活动,并按实际投资额给予奖励。落实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优惠政策。强化产业链精准招商,加快绘制低空经济细分产业链招商图谱,加强项目招引和国资投资决策支持。二是加快推进低空经济技术园区的规划与建设,形成产业集聚效应。以杭州、宁波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为核心,联动嘉兴、绍兴、舟山,辐射台州,打造环杭州湾临空经济带。通过精准定位产业发展方向、优化产业布局等方式,吸引国内外低空经济相关企业入驻。三是梯度培育一批重点企业攻克核心技术,加大资源倾斜力度。针对重点企业,建议通过政策支持鼓励其增资扩产,提升产能和效率,尽快培育出具有辐射带动力的龙头企业,并实施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程,分层分类推进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培育计划。

    (二)加大技术创新“补短板”力度,推动核心技术突破

    一是加快补齐低空经济自主创新“短板”。针对我省在低空经济产业中的关键技术缺口和专利布局覆盖面不全的问题,建议对低空经济产业进行全面的技术梳理,识别当前存在的技术缺口和薄弱环节,对突破“卡脖子”技术的项目给予奖励。二是开展关键技术合作创新。高水平建设天目山实验室、省飞机复合材料技术创新中心等高能级科创平台,支持省内高校院所、企业建设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重点企业研究院、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围绕核心技术领域开展联合攻关。三是深化区域与国际合作机制。积极参与全球产业分工与合作,通过联合研发、技术引进提升创新能级。鼓励企业参与国际航空展会,推广浙江低空经济品牌,支持企业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市场。同时,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科创走廊的联动,共建低空经济产业联盟。

    (三)大力度推进低空空域改革,持续拓展应用场景

    一是多部门协同推进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大力度推进空域管理改革,交通、空管及民航管理部门共同制定专门的低空空域管理政策,加快发布适用于商业低空活动的法律法规,确保低空航行的安全与秩序。二是加快完善低空新基建“三张网”。建设低空基础网,加快布局各类起降点、无人机测试场、智能基站等低空基础设施,满足有人机、无人机及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的试验飞行和常态化运营;打造低空飞服网,集成5G、区块链技术搭建无人机监管与溯源平台,推动“无人机+区块链”在杨梅、茶叶等地理标志农产品运输中的应用。三是持续推进低空产品与更多领域深入融合,拓展低空场景应用。绘制低空数字空域图,规划数字航道,注重低空飞行与公路、铁路、水运等领域的联动发展,探索在城市空中交通、低空物流、低空人员运输等未来场景的应用。例如,在杭州、绍兴试点“低空+文旅”,开通西湖、西溪湿地等景区低空观光航线;推动杭州、嘉兴、绍兴率先推广“低空+交通管理” “低空+环境监测”等场景应用。

    (四)聚焦创新生态优化,完善人才与安全机制保障

    一是优化区域创新布局与资源整合。以杭州为核心建设全球低空经济创新中心,推动宁波-舟山联动发展海洋低空物流专利集群,温州-台州培育应急救援装备专利特色区,湖州-嘉兴构建农业无人机应用专利示范区。对金华、绍兴等第二梯队城市设立专利转化专项补贴。二是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依托浙江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增设低空经济交叉学科,联合职业院校建立飞行培训中心,培养复合型技术人才,并通过“院士工作站+企业研发中心”模式引进国际顶尖团队,打造高端人才集聚区。三是完善安全监管与风险防控体系。建立低空飞行事故应急预案,利用AI算法实时监控飞行器轨迹,布设安防监视点、气象观测站等设施,建设无人机运行与监管服务平台、安全管理平台,保障低空飞行安全、高效、顺畅。推动区块链技术在无人机监管中的应用,实现飞行数据不可篡改与全程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