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王丽研究员等撰写的第261273期公共政策内参《关于破解企业与企业主个人破产合并处置困境的政策建议》获得浙江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关注。
笔者认为企业与企业主个人破产合并处置困境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法律规范供给不足,合并处置困难重重;制度衔接机制失灵与程序碎片化困境;主体理性选择与制度激励失衡。
为解决以上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对策建议:法律规范精准供给;程序衔接机制优化;主体行为激励设计;配套保障体系建设。
公共政策内参收稿邮箱:ipp@zju.edu.cn
欢迎各位踊跃投稿!
近日,由王丽研究员等撰写的第261273期公共政策内参《关于破解企业与企业主个人破产合并处置困境的政策建议》获得浙江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关注。
笔者认为企业与企业主个人破产合并处置困境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法律规范供给不足,合并处置困难重重;制度衔接机制失灵与程序碎片化困境;主体理性选择与制度激励失衡。
为解决以上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对策建议:法律规范精准供给;程序衔接机制优化;主体行为激励设计;配套保障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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