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刘林研究员等撰写的第261282期公共政策内参《非法救护车营运服务长效治理的对策建议》获得浙江省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关注。
该内参报告首先指出了非法救护车营运服务所存在的问题:从现实基础看,我省医疗救护车辆管理呈现院前急救与院后非急救转运的双轨制格局,亟需建立急救与非急救分类管理的长效机制;从治理角度来看,院后医疗转运服务的顶层设计不足,监管体系有盲点,亟需加强对医疗照护转运工作的规范与整治;从供需角度来看,合法、合规的非急救医疗转运“供给紧缺”,供需失衡催生乱象,亟需打造医疗照护转运的浙江样板。
为解决这些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对策建议:按照“分类管理、统一纳管、增加供给、规范运行”的原则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尽快针对非急救转运出台规范管理办法,规范机构、车辆、人员和运行管理,构建全省非急救转运“一张网”,形成了省域一体化的96120非急救模式,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健康服务需求;加强对非急救转运工作的规范与监管并健全统一透明的价格管理体系;建立政府考核和社会监督双重闭环监管机制;建立常态化的清理整治机制;建立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的医疗照护转运机构;建立全省统一“96120”体系,打造“浙里护送”品牌;建立从业人员职业发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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