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首席专家徐林教授接受《人民日报》采访

    2026年5月25日,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指出,垃圾分类是一项长期性、持续性任务。将于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明确: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生活垃圾分类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近日,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首席专家徐林教授接受《人民日报》采访,阐述垃圾分类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的对策建议。

    徐林教授表示,垃圾分类的投放时间、地点受限等问题表面发生在居民投放环节,实质上反映出垃圾分类基层服务供给与实际需求不够匹配。当前,我国垃圾分类的制度框架、设施网络和公众认知已经具备一定基础,但不同地区、城乡之间仍不均衡。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厨余垃圾处理以及废纸、废金属等高值再生资源回收已形成较为成熟的产业体系,但从完整产业链看,前端网络仍较分散,部分回收站和打包站经营粗放,低值可回收物经济性不足,精细分选能力、再生材料品质和产销衔接仍有提升空间。垃圾分类的检验标准不能只看投放点数量、宣传覆盖率和居民知晓率,关键要看体系是否完善、可回收物是否得到利用、成本是否可接受,以及群众对垃圾治理成效的直观感知。

    徐林教授建议,推进垃圾分类方法优化的同时,也要加快可回收物体系建设,提升可回收物管理质效。比如要合理布局区域性现代分拣中心,引入智能化设备,转向回收网络规范化、分拣加工智能化、再生利用高值化。将规范的站点纳入统一回收网络,推动有条件的打包站升级为标准化中转、减容和分拣节点,再通过规范改造补齐环保、安全、数据监管和低值回收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