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论】AI微短剧引发行业风波,加强治理新路径

    当下AI深度介入微短剧行业,在新上线的微短剧当中,采用AI生成人物面孔的作品已超过九成。人脸+语音+动作+情感一体化,作者输入一段语音,自动输出对应口型、表情、肢体动作的人脸视频,不用真人演员、不用实景拍摄,小团队即可批量产出剧集。如今虚拟主播、AI分身、短剧批量生产成本大幅下降。这类AI角色的五官像是用同一个模版刻出来的,皮肤纹理、发丝细节甚至表情都模拟的十分逼真,精致到接近完美的标准脸,像真人又缺少“活人感”,粗看很美细看却失去了“不完美”的生动,容易让看剧观众产生审美疲劳,反而引发排斥。同时,AI技术普及下,行业乱象也逐渐增多,未经许可盗用明星、素人照片生成AI角色,AI生成容易出现“撞脸”,制作方以“只是相似”抗辩,被侵权人举证难度大,肖像权纠纷频发。明星与普通人脸都有可能被偷走,公众对AI造假也产生恐慌——如何证明“我是我”?

    2024年,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了首例AI换脸侵权案,原告是国风短视频模特,被告利用AI技术未经授权使用其视频制作付费模版,最终法院认为侵犯了个人信息权益,行为不当。而对于爆火的微短剧行业来说,AI是一个工具,但不能抢了人的位置,观众看剧看的是角色塑造,人物情感,叙事内容这些核心创作,需要专业的人来完成,而不是单靠技术来完成。当前微短剧利用AI脸重构了微短剧生产模式,依靠AI人脸实现降本增效,而AI人脸技术也在持续迭代,从早期五官僵硬、眼神空洞,升级到可还原皮肤肌理、微表情,但仍存在五官漂移、光影穿帮、情感表现力不足等技术短板。但现阶段最大矛盾是技术跑得快,内容创作、法律合规跟不上。未来是否会取代真人微短剧,还是形成互补则需要更明确的判断。

    人脸信息是属于个人独有的生物识别信息,具有不可篡改的特征,目前有很多用户将其作为支付密码、账号密码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个人信息安全规范》明确规定,人脸信息属于生物识别信息,也属于个人敏感信息,收集个人信息时,应获得个人信息主体的授权同意。此外,广电总局从 2026 年 4 月起,正式实行AI动画微短剧强制备案制度,先备案,后上线,没有完成备案的剧集直接全网下架。同时要求 AI 生成内容必须明确标注AI生成标识,不能混淆观众。网信办清朗专项行动,也专门把AI 换脸、AI侵权列为整治重点,各大短视频平台也开展专项清理,大量违规AI漫剧被下架。技术不会无限制野蛮生长,监管会伴随技术同步迭代,在逐渐接受AI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时刻保持警醒。

    1.可以使用数字水印、溯源标签嵌入AI生成人脸,区分真实人脸和AI伪造人脸,可追溯来源,应对深度伪造诈骗风险。同时,形成人脸素材授权交易规范,商用AI人脸必须取得对应授权。

    2. 落实深度合成、人脸识别管理规定禁止强制刷脸;AI生成人脸必须标注;禁止未经授权盗用普通人肖像训练、生成人脸;公共场所刷脸实行备案制。平台前置审核强化,对AI人脸角色做原创校验,从源头减少撞脸、盗用人脸;

    3. 伪造技术与检测技术持续对抗,由事后检测转向水印、溯源、合规审核结合的主动防御模式。

    4. 通过政策和司法监管对融合生成人脸、AI克隆人脸侵权形成更多判例,明确权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