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浙江外来劳动力特征演变研究:2010-2015

    摘要:浙江外来人口相对低素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尤其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从2000到2010年的十年间浙江外来人口增加最多但外来人口受教育程度最低,外来人口和劳动力低素质问题更是牵动管理层的神经。本研究运用“全国流动人口监测调查”形成的微观数据,着眼于劳动力市场关注浙江外来劳动力,从外来劳动力的个体结构特征、外来劳动力在浙江的就业机会和工资社保情况等方面,系统反映当前状态特征、近五年的变化过程、相对于上海江苏广东的相对差异以及这种相对差异的时间变化。

    关键词:劳动力市场;外来劳动力特征;流动决策;多元选择模型


    自从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浙江外来人口增长最多但外来人口的受教育水平几乎最低以来,浙江外来人口的素质备受关注。“腾笼换鸟”工程直指浙江经济产业低端、劳动力低素质的结构问题。省委省政府实施了一系列政策行动引进高端人才,同时采取“机器换人”等各种策略替代低素质劳动力,试图促使大量外来低素质劳动力离开浙江。

    2015年1%人口抽样数据显示,浙江外来人口1699.54万人,2011-2015五年间增加517万人,外来人口占全省常住人口的比重从2010年的21.72%上升到2015年的30.68%,外来人口数量仍然在增长。但是,全部6岁及以上外来人口受教育情况改善有限,超过80%的外来人口仍为初中及以下学历。

    究竟是怎样的人流动来到了浙江?他们为什么选择来到浙江?他们在浙江获得了怎样的机会和回报?相对于其他省市他们是否在浙江获得更多机会和更高回报?本文以劳动年龄内的外来人口为对象,运用卫计委发布的“全国流动人口监测调查”微观数据,就上述四个方面全面观察因“务工经商”来到浙江的外来劳动力,系统反映浙江外来劳动力在2011-2015年间的基本特征及其变化。


一、外来劳动力个体特征及迁入动因

1、就业意愿特征

    全国流动人口监测调查[1]对被调查个体询问了“本次流动的原因”,九个选项[2]中为“务工经商”而来的个体,显然是具有就业意愿的。以流动原因为“务工经商”者占全部外来劳动年龄人口比重,测算外来劳动年龄人口的就业意愿[3](见表1)。2015年全部外来劳动年龄人口中,92.55%的人员为“务工经商”来到浙江,这部分人口是外来劳动年龄人口中具有就业意愿的人口,他们是浙江劳动力市场供给的一部分或是潜在的劳动供给。这一比重从2010年以来有所上升。相对于上海、江苏、广东,浙江省外来劳动年龄人口中具有就业意愿的人口比重高于江苏、上海,低于广东;浙江、广东这一比重有所上升,上海、江苏这一比重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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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是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实施的专题调查数据,内容涉及流动人口的个体特征、家庭特征、就业状况、收入支出、卫生医疗、教育、生育等信息,本文在没有特别注明的情况下,均以该数据为基础开展各部分研究工作。

[1]九个选项包括:务工经商、随迁、婚嫁、拆迁、投亲、学习、参军、出生、其他;2010-2012年未询问“本次流动原因”,但询问了“就业状况”(选项包括:操持家务、就业、离退休、无业、失业、在学),其中“就业”、“失业”者都是具有就业意愿的。

[1]由于2010-2012年与2013-2015年调查问卷存在差异,2010-2012年以“就业状况”为“就业”和“失业”者两项之和占全部外来劳动年龄人口比重测算外来劳动年龄人口的就业意愿。


2、人力资本特征

    分别从受教育程度、年龄、性别、婚姻结构等维度观察外来人口的人力资本及其他个体特征,我们看到:浙江外来劳动年龄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数五年间有提高但仍未达到九年制义务教育水平,初中及以下教育程度仍占80%;受教育水平低于迁入江苏、广东的劳动年龄人口,更低于迁入上海的劳动年龄人口,这种相对差距五年间未有缩小的迹象,“腾笼换鸟”在外来劳动力供给上似乎未显现出显著变化。

    (1)受教育结构。2015年浙江省外来劳动年龄人口高中及以上学历比重为18.39%,平均受教育年数8.82年,分别比2010年提高3.91百分点、提高0.31年。相对于上海、江苏、广东,浙江省外来劳动年龄人口高中及以上学历比重最低,该比重的上升幅度低于上海、江苏,高于广东;浙江省外来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数最低,增长年数小于上海、江苏,大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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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年龄结构。2015年浙江省外来劳动年龄人口中40岁及以下人口占71.81%,比2010年下降了7.81个百分点。和江苏、上海、广东相比,浙江省外来劳动年龄人口中40岁及以下人口比重高于江苏、上海,低于广东;这一比重的下降幅度小于江苏,高于广东、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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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个体特征结构。2015年浙江省外来劳动年龄人口中,男性比重为56.55%,比2010年上升了7.02个百分点。相对于江苏、上海、广东,浙江省外来劳动年龄人口中男性比重低于江苏、上海,高于广东,这一比重的上升幅度小于江苏、广东,大于上海;2015年浙江省外来劳动年龄人口中已婚比重为81.03%,比2010年上升了3.03个百分点。相对于江苏、上海、广东,浙江省外来劳动年龄人口中已婚比重小于上海、江苏,大于广东,这一比重的上升幅度小于江苏,大于上海,而广东则表现为下降趋势。


3、个体特征与流动决策

    以在浙江、广东、江苏、上海四省市居住、户籍非这四省市的全部有工作意向的劳动年龄人口为研究对象[1],将多值虚拟变量——迁入地作为被解释变量(以浙江为基准,上海、江苏、广东为对比项),建立每一年度劳动者流动决策的多元选择模型,解释变量包括影响个体迁移决策的个体因素:性别、年龄、婚姻、受教育年限、户口性质,及家庭因素:有无子女、有无60岁以上老人,观察什么样的个体更可能到浙江来,以及2010-2015年劳动者迁移决策影响因素的变化。

    流动决策因素模拟结果显示[2](见表4),与江苏、上海和广东比较,教育因素显著地使个体更倾向于选择迁移到江苏、上海、广东,而不是浙江,且2010-2015年始终如一,教育水平增加一年,迁入浙江的概率比迁入江苏的概率降低约2—4个百分点,比迁入上海的概率降低约3—5个百分点,比迁入广东的概率降低约4—7个百分点。更高教育的人更倾向于不选择浙江,这一现象意味着,浙江外来劳动年龄人口的相对低素质现象可能还将持续。

[1]之所以迁出地均不包括这四省市,是为了保证迁移人对目标地均无亲身体验,这样可以反映公开信息形成的评价。

[2]因受篇幅所限没有列出全部回归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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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相比上海和广东,年龄越大越显著地使个体更倾向于选择迁移到浙江,2010-2015年始终如一;男性相对广东而言显著地更愿意到浙江来,六个年份中性别变量均显著为负,上海也有这样的趋势,除了2010年其他年份均表现为显著负影响;已婚的劳动者更倾向于迁移到上海而非浙江,六个年份中婚姻变量均显著为正;农业户口的劳动者相对浙江而言显著地更愿意迁入上海,除了2010年其他年份户口变量均显著为负,江苏也有这样的趋势,除了2011年其他年份均表现为显著负影响;相比上海,有子女的劳动者更倾向于迁移到浙江,除了2010年其他年份均表现为显著负影响,江苏也有这样的趋势,自2012年起有无子女因素也表现为使个体更倾向于选择迁移到江苏,而不是浙江。


二、外来劳动力就业机会及区域因素影响

1、就业机会

    外来劳动力在浙江,近95%均能“找到工作”[1],这一就业率水平2010-2015年间始终高于江苏、上海和广东,相对于其他三省市,浙江的外来劳动者更容易找到工作。其中,已就业的浙江外来劳动力中属于“正规就业”[2]的比重为76.73%,低于上海,高于江苏和广东,这一比重比2010年下降了1.23个百分点,与上海的差距从2010年5.37个百分点扩大到2015年的6.73个百分点。

[1]2010-2012年以“您目前在本地的从业状态是什么?”回答“就业”和“失业”分别表示“找到工作”和“找不到工作”;2013-2015年以“您今年‘五一’节前一周是否做过一小时以上有收入的工作?”回答“是”和“否”分别表示“找到工作”和“找不到工作”,下同。

[2]以“您现在的就业身份属于哪一种?”回答为“雇主”或“雇员”表示“正规就业”。根据学界定义,“非正规就业”指在非正规部门的就业,这种劳动关系大部分建立在临时性就业、家属或个人和社会关系上,而不是基于有正式保障的合同安排。因此,本文将就业身份属于“雇主”或“雇员”的这部分拥有正式合同安排的就业者定义为“正规就业”,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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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迁移到浙江的外来劳动者难以获得“好”的职业发展,也难以进入相对“好”的工作单位和行业,相对于江苏、上海和广东,浙江外来劳动者在就业发展机会上的劣势也更为突出。

    在职业分布上,2015年浙江外来劳动者从事“白领”职业(包括国家机关党群组织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的比重为5.41%,比2010年下降了7.47个百分点,这一“白领”从业比重2010-2015年间始终低于江苏、上海和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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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单位性质分布上,2015年浙江外来劳动者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三资企业(包括港澳台独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这三类相对“好”的工作单位从业的比重为5.21%,比2010年下降了1.22个百分点,这一“好”单位的从业比重2010-2015年间也始终低于江苏、上海和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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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行业分布上,迁移到浙江的外来劳动者主要在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业和传统服务业[1]中就业,很少在技术水平要求较高的现代服务业中就业。2015年浙江外来劳动者在制造业和传统服务业中的就业比重分别为51.88%和36.63%,而在现代服务业中的就业比重仅为3.85%。其中,在制造业、传统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中就业的比重总体上均呈上升趋势,分别比2010年增加了0.28、6.69、2.06个百分点;2010-2015年间,浙江外来劳动力在制造业中从业的比重始终高于江苏、上海和广东,而在传统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中从业的比重始终低于其他三省市。

[1]行业分类参考了章元、王昊,2011:《城市劳动力市场上的户籍歧视与地域歧视:基于人口普查数据的研究》,《管理世界》,《管理世界》第7期,第42-51页。此外,该参考文献中定义的服务业A基本上都是人力资本要求较高的行业,区别于传统劳动密集型的服务业,为进一步明确区分两类服务业,我们将服务业A和服务业B分别定义为“现代服务业”和“传统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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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就业机会中的区域因素

    分别以二值虚拟变量“是否找到工作”、“是否正规就业”、“是否从事白领职业”[1]为被解释变量,建立logistic回归模型[2],解释变量包括个体因素(与前文相同)、家庭因素(有无子女一同迁移)、迁入地(虚拟变量:D1、D2、D3,分别为上海、江苏、广东=1,浙江为基准项),以及教育与迁入地的交叉项,考察区域因素对外来劳动力就业机会的影响。

[1]具体变量定义如下,“是否找到工作”:找到工作(包括临时性、季节性工作)=1,找不到工作=0;“是否正规就业”:正规就业(就业身份为雇主或雇员)=1,非正规就业(就业身份为自营劳动者或其他)=0;“是否从事白领职业”:白领=1,蓝领=0。

[2]“是否找到工作”的logistic回归以户籍地为四省市以外的外来劳动力为样本,“是否正规就业”、“是否从事白领职业”的logistic回归以户籍地为四省市以外有工作的外来劳动力为样本,因受篇幅所限没有列出全部回归结果。 

    就业概率模拟显示,相对于上海和广东,迁移到浙江的个体找到一份工作的机会显著更大,分别高出2-7个和1-4个百分点。但是,对于“好”工作的机会却不同。

    受教育水平越高会显著提高个体获得工作机会的概率,2010-2015年间,教育水平增加一年,找到工作的概率上升约0.1-0.3个百分点,这一影响在浙江与在江苏、上海、广东等市之间无差异。这可以解释为什么浙江外来劳动者受教育水平低,但就业概率却不低,也可以解释为什么低教育水平的个体源源不断迁移来到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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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教育水平高低对获得一份“好”工作的影响,在浙江与在其他省市却显著不同。更高的教育水平,无论在江苏、上海、广东,均能显著地增加获得“正规就业”的机会,2010-2015年间约高1-7个百分点,也均能显著地增加获得“白领”职业的机会,2010-2015年间约高1-4个百分点。这可以解释为什么相对高素质的个体更选择迁入江苏、上海、广东,而不是浙江。高素质个体迁入不同省市的工作机会差异,2010-2015年稳定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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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对获得“白领”职业机会有显著正影响,受教育水平增加一年,获得“白领”职业的机会2010-2015年间约提高2-3%。其中,教育水平高低对获得“白领”职业机会的影响,在浙江与在其他省市显著不同。与浙江相比,更高的教育水平,无论在江苏、上海、广东,均能显著地增加获得“白领”职业的机会,在江苏约高2-4个百分点、在上海约高1-3个百分点、在广东约高1-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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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男性、年龄越大、农业户口对个体获得工作机会的影响显著为正,而有子女随迁、已婚的影响显著为负;男性、已婚、年龄越大、农业户口、有子女随迁的对个体获得“正规就业”机会的影响显著为负;男性、已婚对个体获得“白领”职业机会的影响显著为正,年龄越大、农业户口对获得“白领”职业机会的影响显著为负,有无子女随迁的影响总体不显著。


三、就业回报及区域因素影响

1、就业回报

    浙江外来劳动力平均工资水平[1]2010-2015年间平均每年增长12.72%,工资水平和增长速度大大低于上海,略低于江苏但略高于广东,这种相对差异五年间十分稳定。2015年浙江外来劳动者的平均月收入为4072.57元,比2010年增加了1830.68元,相对于江苏、上海、广东,2015年浙江外来劳动者的平均月收入低于上海(5225.36元)、江苏(4157.12元),高于广东(4012.57元),浙江外来劳动者平均月收入的增长幅度低于上海(2839.84元)、江苏(1983.97元),高于广东(1638.75元)。

 [1]全国流动人口监测调查对被调查个体询问了“个人上个月(或上次就业)收入”,工资收入是劳动者收入的主要部分,我们可以用月收入水平来近似地衡量外来劳动者的工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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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就业回报中的区域因素

    虽然迁入浙江的个体受教育水平显著低于江苏和广东,但他们在浙江得到的工资水平却差异不大,甚至高于广东,这说明“浙江”的区域因素对外来劳动者工资回报有正效应,工资模型[1]佐证了这一点,同等条件下,迁入“浙江”工资将提高3-35%,这种区域效应在2010-2015年间十分稳定地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释为什么低素质人口选择来到浙江。

    教育对工资水平始终有显著正影响,但影响的程度并不强,受教育水平增加一年,工资水平提高约1-2%,2010-2015年间没有变化;但是,在江苏、广东、上海,教育水平对工资的正效应强度比在浙江强得多,教育水平的工资回报在上海比在浙江高2-4个百分点、在江苏比在浙江高0.3-0.8个百分点、在广东比在浙江高1-3个百分点。教育回报在浙江与在上海、江苏、广东的这种相对差异,2010-2015年间稳定地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释为什么相对高素质人口更倾向于不迁入浙江。

[1]模型被解释变量为“上个月(或上次就业)收入”的对数,解释变量中行业虚拟变量定义如下:I1(制造业=1,其他=0)、I2(建筑业=1,其他=0)、I3(现代服务业=1,其他=0)、I4(传统服务业=1,其他=0),以农林牧渔业为基准项,职业虚拟变量:蓝领=1、白领=0,其余变量定义与上文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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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男性、经验越丰富、已婚对工资收入的影响始终显著为正,农业户口对工资收入的影响始终显著为负,从事“蓝领”职业对工资收入始终有显著的负效应,个体工作所处的行业也会显著影响工资收入高低。


四、就业保障及区域因素影响

1、就业保障

    浙江外来劳动力社会保障享有率低,“五险一金”中“工伤保险”享有率最高也不到1/4,2010-2014年间各类社保享有率提高极其有限[1]。2014年迁移到浙江外来劳动者中拥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的比重分别为18.75%、17.23%、24.5%、12.67%、9.09%、3.74%,分别比2010年提高了0.82、1.96、12.96、5.6、3.45、2.39个百分点。

[1]由于2012年和2015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中只有关于医疗保险的信息,无法进行纵向比较,故本文只分析了2010、2011、2013、2014四年的“五险一金”拥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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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江苏、上海、广东比较,浙江外来劳动力享有的养老、医疗、公积金等,均是四省市中最低的,这种相对低水平不仅持续存在,且差距达10-20个百分点。2014年浙江外来劳动力享有养老、医疗、公积金的比重分别最高的上海低26.55、26.4、12.34个百分点,这种差距分别比2010年扩大了3.45、1.26、12.4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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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就业保障中的区域因素

    本文根据有工作的外来劳动力样本所参加的社会保险数量及缴纳比例计算标准化社会保障度指标[1],来解释社会保障的保障性强弱。由于因变量是调查对象参加的社会保障数量与缴纳比例的线性函数,为取值连续的数值型变量,选择线性回归模型进行因果关系检验(见表11)。

    

    同等条件下,迁入浙江拥有社保的程度比迁入上海显著更低,但比迁入江苏显著更高,这种区域效应四年中有三年均稳定地存在。类似于教育对工资水平的影响,教育对拥有社保的程度有显著的正效应,即受教育程度越高在浙江获得的社会保障程度越高,2010-2014年间这种正效应始终存在;同样地,教育对社保的正效应,在江苏、上海、广东,显著强于在浙江,四年中有三年这种正效应均稳定地存在。相对高素质劳动者恰恰是更关注社会保障程度的。高素质的劳动者迁移到江苏、上海、广东三省市能获得比浙江更高的社保水平,而相同素质的劳动者迁移到这三个省市并不会比在浙江获得的社保水平更具优势,最终也会导致更多的低素质劳动者选择迁移到浙江而不是其他三省市。

[1]标准化社会保障度指标的计算方法是以单位缴纳比例为权重加总个体参保的各项社会保险,以上海为例,上海“五险一金”的单位缴纳比例分别为养老保险21%、医疗保险11%、工伤保险0.5%、失业保险1.5%、生育保险1%,公积金7%,则在上海 “五险一金”均参保的个体标准化社会保障指标为21+11+0.5+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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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已婚、年龄越大对拥有社保的影响始终显著为正,男性、农业户口对拥有社保的影响始终显著为负,从事“蓝领”职业对拥有社保的程度总体上有显著的负效应,个体工作所处的行业也会显著影响拥有社保的程度。


五、判断及政策启示

1、基本判断

    (1)外来人口显著增加了浙江劳动力供给。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浙江外来人口2011-2015年继续增加,其中87.67%的外来人口为劳动年龄内人口,80.48%的外来人口以“务工经商”为目的迁入浙江。即便“随迁”而来的配偶,其中88.45%也是因“务工经商”而随迁来到浙江。“全国流动人口监测调查”数据显示,近五年来,浙江外来劳动年龄人口中90%为“务工经商”来到浙江,这一比例高于江苏、上海,与广东相当。个体迁移决策因素显示,男性、未婚、农业户口的个体更倾向选择到浙江,而这些特征的个体恰恰是劳动意愿最强的部分,可以说,外来人口是浙江劳动力供给的重要力量。

    (2)浙江外来人口相对低素质现象没有根本性改变的趋势。“全国流动人口监测调查”数据显示,2015年浙江外来劳动年龄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数为8.82年,五年间有提高但仍未达到九年制义务教育水平,初中及以下教育程度仍占80%。受教育水平低于迁入江苏、广东的劳动年龄人口,更低于迁入上海的劳动年龄人口,这种相对差距在2010-2015年间未有缩小的迹象,“腾笼换鸟”在外来劳动力供给上似乎未显现出显著变化。

    并且,从个体流动决策分析,教育因素显著地使个体更倾向于选择迁移到江苏、上海、广东,而不是浙江,且2010-2015年始终如一,教育水平增加一年,迁入浙江的概率比迁入江苏的概率降低约2—4个百分点,比迁入上海的概率降低约3—5个百分点,比迁入广东的概率降低约4—7个百分点。更高教育的人更倾向于不选择浙江,这一现象意味着,浙江外来劳动年龄人口的相对低素质现象可能还将持续。

    (3)外来劳动力虽然素质低,但并不影响他们在浙江找到一份工作和获得正常的工资回报。“全国流动人口监测调查”数据显示,浙江外来劳动力近95%均能找到工作,这一就业率水平2010-2015年间始终高于江苏、上海和广东。就业概率模拟显示,相对于上海和广东,迁移到浙江的个体找到一份工作的机会显著更大,分别高出2-7个和1-4个百分点。受教育水平高低虽然会显著提高个体获得工作机会的概率,2010-2015年间,教育水平增加一年,找到工作的概率上升约01.-0.3个百分点,但这种影响在浙江与在江苏、上海、广东等市之间无差异。这可以解释为什么浙江外来劳动者受教育水平低,但就业概率却不低,也可以解释为什么低教育水平的个体源源不断迁移来到浙江。

    教育水平对工资有显著正影响,但影响的程度并不强,受教育水平增加1年,工资水平提高约1-2%,2010-2015年间没有变化。正因为教育对工资水平的影响有限,我们看到,浙江外来劳动力平均工资水平2011-2015年间平均每年增长12.72%,工资水平和增长速度与江苏、广东差距不大,虽然迁入浙江的外来劳动力受教育水平显著低于江苏和广东,但他们在浙江得到的工资水平却并不低,甚至还高于广东,这说明“浙江”的区域因素对外来劳动者工资回报有正效应,工资模型佐证了这一点,同等条件下,迁入“浙江”工资将提高3-35%,这种区域效应在2010-2015年间十分稳定地存在,一定程度上也解释了为什么低素质人口选择来到浙江。

    (4)对于外来劳动力中素质相对较高的部分,他们在浙江所能得到的机会和回报,显著劣于在上海、江苏和广东。一是,更高的教育水平,无论在江苏、上海、广东,均能显著地增加获得“正规就业”的机会,2010-2015年间约高1-7个百分点,也均能显著地增加获得“白领”职业的机会,2010-2015年间约高1-4个百分点;二是,教育水平的工资回报,在上海比在浙江高2-4个百分点、在江苏比在浙江高0.3-0.8个百分点、在广东比在浙江高1-3个百分点,教育回报在浙江与在上海、江苏、广东的这种相对差异,2010-2015年间稳定地存在。高素质个体迁入不同省市的工作机会差异和工资回报差异,可以解释为什么相对高素质人口更倾向于不迁入浙江。

    此外,浙江外来劳动力社会保障享有率低,“五险一金”中“工伤保险”享有率最高也不到1/4,2010-2015年间各类社保享有率提高极其有限。与江苏、上海、广东比较,浙江外来劳动力享有的养老、医疗、公积金等,均是四省市中最低的,这种相对低水平不仅持续存在在,且差距达10-20个百分点。同样地,教育对拥有社保的程度有显著的正效应,这种正效应强度表现为:在江苏、上海、广东,显著强于在浙江。而相对高素质劳动者恰恰是更关注社会保障程度的个体,社会保障享有率低不利于吸引高素质个体留居浙江。

2、政策启示

    (1)劳动力正成为稀缺资源,浙江需要外来劳动力补充

    2015年浙江劳动年龄人口5539万人,以此为基数,依据浙江大学“浙江省关于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研究”课题组对全省人口及劳动年龄人口规模变化趋势的预测,两个现象值得高度关注:一是,即便在放开二胎生育的政策背景下,浙江人口总量已经处于相对下降状态——人口增长率逐年下降,从2024年开始则出现绝对下降——总人口绝对数量出现下降;二是,比总人口数量下降更突出的问题是,劳动年龄人口绝对下降已经成为事实,未来呈现持续加速下降趋势,预计全省劳动年龄人口2020年7270万人,比五年间将减少270万人,未来2020-2025的五年将减少650万人、2025-2030的五年将减少近800万人。未来十五年,全省劳动年龄人口将以平均每年1.7%的速度持续减少。

    劳动年龄人口减少,将导致劳动力高龄化从而引致劳动生产率下降,也将导致抚养比上升从而引致储蓄率下降,最终均将不利于经济增长。浙江劳动年龄人口持续下降是必然的趋势并已经成为当今现实,浙江经济需要外来劳动力补充劳动供给。面对未来劳动供给在全国层面总体趋于减少的背景下,省外流入的劳动力,无论素质高低,均将是经济资源。

    (2)低素质劳动者创造的价值,仍将是浙江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我们之所以想要替代这些外来低素质劳动力,理由在于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然而,产业随着技术进步而转型升级具有内在的规律。一方面,转型升级需要时间,即便外力给以最强的推动,从低技术向高技术转变需要过程;另一方面,任何一个区域内的产业转型升级总是有梯度的,表现为部分产业率先快速进步。即便同一个企业内,各类岗位的要求也存在梯度,任何高端技术工作均需要相对低要求的辅助人员予以配合。可以预见,在浙江经济转型升级的过程中,这些被认为低素质的外来劳动力,仍将是浙江劳动力市场重要的供给部分。

    同时,这些被认为低素质的外来劳动力,他们一方面是劳动力,同时也是消费者。他们不仅自己常住浙江消费在浙江,还随迁而来家属消费在浙江。根据全国流动人口监测调查,2015年迁移到浙江的已婚外来劳动力中,88%为配偶同时迁来浙江,他们的子女有43%随迁来到浙江。这些外来劳动者及其家属,客观上构成了浙江消费市场的重要部分,是浙江经济增长的又一来源。

    (3)低素质劳动力不会影响浙江转型升级进程,企业取得利润才是关键

    产业转型升级的本质是技术进步,技术进步需要资本,产业转型升级根本上靠的不是外力的“推动”,而在于企业实现利润,从而积累起转型升级所需要的资本。浙江经济最大的资源是企业家资源,浙江的企业家无论创业精神还是创新精神均引领全国。政府无须担心他们不能认识转型升级的重要性,也必须相信他们对市场有更精准的把握。

    放在全国经济发展中观察浙江产业,中国这样一个大国,区域差异巨大,居民收入差异也巨大。2015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966元,但其中40%的人平均每月可支配收入未达到1000元。存在低收入人群,相应地必然存在相对低层次消费。并非只有“高端”产业有市场前景,“低端”产业在中国还将有巨大的市场空间。无论产业高端或是低端,浙江的企业只要能占有市场、谋得利润、积累资本,浙江的企业必然加速转型升级。因此,在产业转型升级的梯度过程中,浙江需要接纳外来劳动力,弥补本省劳动供给不足,服务于当前产业需求,以积累产业转型升级的动力。

    (4)新增流动人口总量正在减少,浙江如何留住外来人口须开始认真思考

    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1—2015年,全国省际间流动人口新增1135.14万人,与2000-2010年的十年间省际流动人口增加4345.77万人比较,省际间流动人口增量显著减少。分区域看,从2011到2015年,上海市外来人口绝对数量已经减少404.96万人,广东省外来人口绝对数量已经减少838.88万人。浙江在该期间的外来人口仍增加517万人,但与江苏比较,江苏在该期间新增外来人口696.74万人,是浙江的1.35倍。而在2000-2010年间,浙江新增的外来人口却是江苏的1.68倍。浙江外来人口相对于江苏的相对增长也在减少。

    在全国人口总量增长减速、劳动供给已经出现不足的大背景下,未来区域经济竞争中,人在哪里,增长源就在哪里。着眼于未来,对于区域经济的重要性,人的数量多少并不亚于人的素质高低。吸引外来人口常住应该比鼓励生育二胎更能有效改善区域人口条件。因此,吸纳更多的外来人口常住浙江,可能比让高素质人口替代低素质人口更有效率。

    以浙江丰富且高质量的教育资源吸引外来人口,是可行的路径。浙江长期以来教育资源丰富,尤其教育质量全国领先,面对新增学龄人口减少,原有的教育资源目前已经出现冗余现象。正因为教学资源冗余越来越突出,撤点并校工作近几年持续实施。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浙江全省普通小学学校数从2011年的3818所减少到了2015年的3303所,初中和普通高中学校数也均逐年减少。撤点并校无疑是一项不低的投入,如果我们调整思路,保留这些教育资源,充分利用这些教育资源对外来人口提供教育服务,我们有理由相信,浙江优质的教育服务将成为吸引外来人口常住浙江的重要力量。

    以原有的教育资源吸引外来人口是低成本的。我们看到,虽然全省小学、初中、高中的学校数量在减少,但专任老师数量并未减少。从2011—2015年,普通小学的专任教师数量从17.44万人增加到19.48万人,普通中学专任教师数量从18.26万人增加到18.66万人。作为教育服务,只要教师存在,教育服务的条件就存在。即便在撤点并校实施多年以后的今天,浙江省仍然可以利用本省学龄人口减少、教育资源冗余的条件,相对低成本地满足外来人口的教育需求。

    以高质量的教育服务吸引人口也是高效率的。“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几乎是中国所有家长的一致理念,孩子可能得到的教育机会是流动人口流动决策的重要因素。如果我们能够让外来人口的子女平等地进入到浙江的基础教育体系,而不是其他省市目前较为普遍的“农民工子弟学校”之类带有歧视色彩的教育服务,相信流动人口会为了孩子而选择浙江。尤其对于那些高素质的人员,他们更为注重也更有经济实力为孩子的教育而付出,为他们的孩子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机会,让他们因为孩子而稳定留驻浙江,这比给他们支付额外的货币“补贴”更具吸引力。    


本文选自第62期公共政策研究报告,作者钱雪亚系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浙江大学劳动保障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LEPP)教授,宋文娟系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