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民的市民化问题研究——以“撤村建居”社区农民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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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是人的社会文化属性的转变,即农民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思想观念以及社会关系网络等从“农民性”向“市民性”转变。本文梳理了城市社会和乡村社会的差异以及传统农村社区的治理特征,并在此基础上总结了生活方式、社会关系网络、社区参与、治理能力以及身份认同等五个方面的市民化测量维度,结合以往学者的研究构建了测量农民市民化程度的指标体系。本文以“撤村建居”农民为研究对象,以浙江省H县DHHY社区为案例、以HZ市的ZSYF社区为“参照对象”,共468个样本,基于上述五个维度,对比了DHHY社区农民和ZSYF社区居民在社会文化属性层面的差异,进而提出了四个推进农民市民化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撤村建居”社区;农民市民化;DHHY社区


    一、研究背景

    新型城镇化本质上就是人的市民化,即农民实现职业的非农化,且获得市民身份(户籍)和同等市民权益,以及在生活方式、行为方式、社会关系网络、思想意识以及市民能力等社会文化属性方面与城市居民趋同。“撤村建居”社区农民与农民工不同,作为政府行政权力主导下的就地城镇化实践的产物,该群体的城镇化或者市民化路径遵循着行政化逻辑,表征为政府行政为主导的动力机制,是政府基于土地城镇化或者户籍非农化的考量下,依靠行政权力强制进行“集中安置”的被动城镇化和“断裂式”的市民化,该群体的显著特征在于经济属性和行政属性已经实现了市民化,但是其在乡土场域中形成的生活方式、行为习惯、思想意识以及社会关系网络,难以实现快速地更替、转变和重组,换言之,农民身体、身份进城较为容易,但是要改变过去的生活方式、社会网络以及习得市民的意识却非常难。尽管,国内学术界对于“撤村建居”社区农民的就业、经济收入和补偿安置以及相关的权益保障等方面的问题以及对策已经有了较为丰富的研究,但是关于农民如何实现社会文化属性层面市民化的研究较少,而且零散化。而研究“撤村建居”领域的学者,看到了“撤村建居”社区在治理机制体制、组织结构以及组织职能方面必然呈现“非农非城”、“亦乡亦城”的特点,但是未能看到新社区的“乡土印记”本质上是源于生活在其中的农民在社会文化属性层面的“亦城亦村”,且与表征着城市文明的现代城市社区治理体系不匹配。故而,本文基于社区层面,以新型城镇化中占很大比例的“撤村建居”社区为研究对象,探讨农民与城市居民市民意识的差距,研究农民社会文化属性层面的市民化问题,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文献综述

    (一)国内关于农民市民化的研究进展

    1.农民市民化路径和阶段。国内学者根据进城农民的主观意愿、主体是否发生转移、动力机制的类别以及连续性特点,分别将农民市民化的路径概括为主动市民化和被动市民化路径、异地转型和就地转型路径、动力机制市场化和动力机制行政化路径,以及连续式和断裂式的路径。此外,学者们也对农民市民化的阶段或者环节给予关注,有学者认为农民市民化需要经历职业转变、地域转移和身份与角色转型三个环节,而一些学者认为市民化主要经历职业的非农化和市民身份的获得两个阶段,[1]王春光也把农民工的市民化分为“半市民化”和“后市民化”两个阶段。[2]熊凤水基于以往研究,认为农民市民化应经历经济属性上的市民化(职业的非农化,基本收入源于城市)、行政属性上的市民化(包括户籍转变、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均等化,以及市民权利的获得)、社会属性上的市民化(生活方式、行为方式、社会关系网络、思想意识以及市民能力等社会文化属性与城市居民趋同)三个阶段。

    2.农民市民化的障碍。毛丹基于角色视角,认为失地农民要扮演好“市民”角色需要有“社会身份完整、角色期待明确、互动环境良好,以及新旧角色间的转换通道顺畅” 等前置条件,而“赋权不足与身份缺损、新老市民互动不良、农民特殊认同策略”会阻碍农民市民化进程;黄祖辉等、胡文木认为失地农民在养老、医保等社会保障方面未能获得与城市居民同等待遇,一定程度上阻碍其市民化进程;吴业苗基于公共服务视角,认为城郊社区的公共服务滞后是阻碍农民市民的主要障碍;李强从农民工的普遍职业特征出发,认为由于农民工的人力资本积累受阻、存量低,导致该群体长期处于高流动、短工化状态中;王彩芳和李倩认为“集中安置”模式,使失地农民延续了农村的熟人交往模式,该群体的社会网络特征呈现出内倾化、同质化的特征,尚未建立起以业缘为纽带,以开放性、异质化为特征的关系网络。

    有学者基于农民的社会资本现状和社会网络特征,认为以血缘、地缘为纽带,具有高度同质性、封闭性的网络特征使得农民在职业流动、收入提升方面受到限制,“与城市职工相比,(他们)社会资本的存量先天不足、后天投资乏力和投资动机欠缺” ,导致该群体求职信息缺乏,职业选择范围较窄,更多地进入低收入的工种,进而阻碍其的社会融入和市民化进程;有学者认为失地农民面临的文化适应问题,根源在于城乡之间的文化特征存在显著的差别,这种差别不仅表现在行为方式、思想观念以及风俗习惯上,更表现为农民和市民交往特征的迥异,农民交往对象多是拥有相同信息的邻里、亲朋,农民向市民的转变中不仅难以从其社会网络中获取资源,而且该群体的社会关系网络难以实现拓展和重组。

    3.农民市民化程度的测量。郧彦辉在厘清农民市民化内涵以后,设计了一套涵盖3个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和19个三级指标的市民化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姜义平从生活状况、文化素质、社会保障、民主权利及社会态度等维度出发,构建了一个包含2个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17个三级指标以及目标值在内的失地农民市民化评价指标体系。董金秋等从社会学的视角,提出了涵盖市民理性精神、市民职业性、市民生活方式、市民社会保障、市民社会参与性及市民政治自治性等测量失地农民市民化程度的六大维度。朱巧玲、甘丹丽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基于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思路,设计了由5个一级指标(包括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精神层面)和8个二级指标(包括社会环境、公共服务、社会机会、公民参与、文化素质、自我认同和社会接纳以及生活水平)以及21个三级指标和目标值构成的农民市民化评价指标体系。陈浩、葛亚赛基于基于可行能力的视角,从经济能力、政治能力、社会能力、心理能力、发展能力等五个维度测量失地农民市民化能力。

    (二)“撤村建居”社区的国内研究现状

    1.“撤村建居”社区的特征。“撤村建居”是在政府行政权力主导下的就地城镇化的实践形式,也是城郊农民实现市民化的路径之一。而“撤村建居”社区就是在行政权力作用下衍生出的由农村社区向城市社区转变的过渡性社区,其有着不同于城市且有异于农村的特点。丁煌、黄立敏认为其存在“村民自治”、居民观念滞后、依赖集体经济、公共产品短缺等特点。李意通过研究城郊社区治理现状,发现其呈现出典型的边缘性特征,即“治理体制的双轨化、治理范围的村落化、组织结构的两栖化、组织职能的叠合化”,而杨贵华认为“撤村建居”社区呈现的特征包括:“亦城亦村”的过渡性、居民社会交往和关系网络兼具城乡特质、流动人口增多和异质化程度增加、城乡结合的地域特点和居住特点。

    2.“撤村建居”社区存在的问题。在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方面,有学者在实地调研基础上,发现“撤村建居”社区在公共服务供给方面存在供给不足、投入不足,投入主体缺位甚至错位的现象;在社区治理方面,存在居委会治理和服务职能滞后、专业化的居委会工作队伍尚未建立、社区治理和服务供给依赖村集体经济以及管理组织模式上延续着村委会的管理方式和熟人治理路径等问题;在新社区失地农民的市民化方面,根据安置方式的不同,呈现两种不同的状况,如杨贵华描述的“撤村建居”社区居民社会交往和社会关系网络仍具有同质化、封闭化的特征,但兼具城乡两种特质,也如文军在反思城郊农民“被市民化”的问题时,认为完全被制度化安排的“被市民化”过程,“由于被动迁安置带来新市民邻里交往的阻隔、社会网络的中断、社区认同的丧失等一系列问题”。

    3.推进“撤村建居”社区治理的研究。“撤村建居”使得村落共同体迅速消失,传统的组织与管理形式和社会交往方式出现重组,新社区要实现有效治理,不仅需要重构社区共同体,理顺政府与社区之间的关系,强化“撤村建居”社区作为人口在组织化、新居民市民化以及适应城市社区治理特征的平台,落实新居民的公民权利,促进新居民的社区参与,而且需要因地制宜地构建社区治理机制,至于“撤村建居”社区治理模式是选择自治为主,还是选择行政权力主导,抑或是二者“共治”,应该在正视农村社区和城市社区在治理传统、治理资源、以及居民特征等方面存在极大差异的基础上,依据新社区对其治理传统、治理资源的继承水平和社区重建的水平来决定。另外,一些学者认为,推进“撤村建居”社区治理,一方面,应该采取多种举措在密集邻里网络的基础上,培育社区信任和互惠规范进而培育社会资本,另一方面,应通过“文化建设”重塑新居民的价值观、身份认同和社会认同。

    (三)简要评述

    经过对上述文献的梳理,我们不难发现国内学术界对于农民市民化领域的研究可谓汗牛充栋。但是仍然存在两方面不足。一方面,现有研究多集中于市民化群体的就业、经济收入和补偿安置以及相关的权益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多聚焦于农民如实现“外在式”的市民化,对农民如何实现“内涵式”或社会文化属性层面的市民化关注较少且片面;另一方面,缺乏对比性研究。很多学者通过建构维度指标体系以测量失地农民抑或城郊农民市民化的质量与现状,缺少把城镇居民作为参照物的对比性研究,而且也没有看到失地农民市民化不仅是外在维度的转变,思想观念、生活方式以及行为方式的变迁,在“撤村建居”语境中,更应该包含从乡土治理模式到城市治理模式的转变,换言之,农民市民化应该还包括对城市治理特征的适应和自治能力的习得。而关于“撤村建居”社区的研究中,国内学者对“撤村建居”社区的特征、存在的问题以及社区治理模式等方面都进行了有益探索,但仍有两方面的不足。一方面,“撤村建居”社区农民市民化的研究缺乏。虽然很多学者在论述该类型社区特征以及问题时,已经注意到社区中的农民市民化问题,但是没有进行专项研究,反而被笼统地归入社区治理问题。值得指出,研究“撤村建居”社区的学者很少专注于社区中农民的市民化问题,而研究市民化的学者又只是关注于失地农民或者城郊农民这类群体,没有聚焦于“社区”层面;另一方面,基于“撤村建居”层面去提出推进农民市民化进程建议的研究较少。国内关于农民市民化领域和“撤村建居”社区领域研究的不足之处,将是本文努力的方向。

    三、关于“撤村建居”社区的农民市民化程度的测量指标建构

    “撤村建居”社区农民因其在经济和行政属性上已经实现了市民化,故目前最主要的任务是社会文化属性的转变,具体而言是农民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思想观念以及社会关系网络等“农民性”向“市民性”转变。

    1.“撤村建居”社区的农民市民化程度的测量维度

无论是郑杭生将农民市民化内容总结为生活、行为、工作以及思维方式等4个方面,还是董金秋等对理性精神、职业性、生活方式、参与性及政治自治性等5个市民性的描述,抑或是我们对城乡社会的对比分析和农村社区治理特征的概述,总体而言,农民市民化程度测量大体可以划分如下五个维度。

    (1)生活方式维度。“撤村建居”社区农民脱离了原有生存场域,在生活方式上的适应由散漫的生活向有节奏的生活转变、由季节性的时间观念向严格的工作时间观念转变,包括居住、交往以及习俗等方面,更多元化的休闲方式,居住习惯、消费方式、旅游休闲以及保健养生等方面。

    (2)社会关系网络维度。农民同质化、封闭性的社会关系网络,不仅会迟滞社区治理的实现,而且会阻碍农民职业选择、收入提升以及市民化进程[8],故而农民社会关系网络的重组或转变是市民化的内容之一,也是衡量市民化程度的一个重要维度。关于农民的社会网络的转变,文军认为首先应是交往方式由以亲缘、地缘为纽带变更为以业缘为纽带的交往倾向;石发勇、边燕杰等认为农民关系网络的特征应由同质性向异质性转变,社会支持网络应由亲缘关系为主向业缘关系为主转变;也有学者对邻里关系现状给予了关注。基于以往研究,我们认为社会关系网络维度又可分解为社会交往、社会支持网络、邻里关系等三个方面的内容。

    (3)社区参与维度。社区参与不仅有助于凝聚共同体的社群意识,而且可使居民从中习得民主素养,以及获取参与的知识与态度。稳定且封闭的传统农村社会,其公共事务和集体行动难题的解决依托于熟人治理模式,并不需要进行现代意义上的参与,然而城市社区的治理是依靠建立一套正式的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并通过民主参与和正式渠道进行社区管理并解决问题。社区活动参与率往往涉及到社区参与的类型,夏建中将其划分为文体娱乐性、志愿性、权益性以及自治性参与四种类型。同时,一些学者的研究也表明中国本土性文化资源(人情、面子) 以及私人(小团体) 之间的信任和互惠机制会影响居民在社区的参与行为,社区场域中的各参与主体也会对居民的社区参与产生影响。[8]因此,基于以往文献,本文将社区参与维度分解为社区参与率(文体娱乐、公益性以及政治三个方面)和参与(公益和政治性参与)的原因或者意图。

    (4)治理能力维度。传统的熟人治理模式的运转并不需要通过组织化的形式推进,更不需要有正式的规则与制度,因而难以生发出现代意义的“治理能力”,而在城市社会中,组织化的形式是处理公共事务的基础方式,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协商等环节的运转不仅需要人们参与,也要求居民更具有公共精神、权利意识和自治意识。关于失地农民的治理能力,郑杭生认为应该提升进城农民的自治意识和自组织能力,石发勇将参与社区公共管理的意愿和是否具备相关治理知识作为衡量居民公民性的维度,而赵小平、陶传进则认为自治不仅是一种权利,更是一种能力。因此,鉴于以往文献,我们认为治理能力维度可以分解为两个方面:一是治理意识,包含权利意识、公共精神、自治意识等内容,二是治理技能,包括参与社区治理的知识和自组织能力。

    (5)角色认同维度。社会角色是指与人们的某种社会地位、身份相一致的一整套权利、义务的规范与行为模式,它是人们对具有特定身份的人的行为期望。如果“撤村建居”社区农民的自我角色定位仍是“农民”,角色认同的“错位”或者“冲突”会阻碍其市民化进程。可以说,角色认同直接表现为“撤村建居”社区农民对市民化本身的意愿和认可度,是衡量农民市民化程度的核心维度。关于失地农民的角色认同,王桂新认为应该包含情感认同和身份认同,郧彦辉认为包含了自我认同和社会态度两个方面,姜义平将其划分为自我认同、社会认同以及价值观三个方面。借鉴这些研究,本文将角色认同维度分解为两个方面:一是该群体对自身社会角色的定位;二是该群体对城市生活和市民的认同度。

    2.“撤村建居”社区的农民市民化程度的测量指标

   (1)生活方式维度的测量指标。郧彦辉用“严格的工作时间观念”来衡量进城农民生活方式的转变;董金秋等用“单元楼居住习惯”、“休闲方式”来测量生活方式方面的市民化程度;戴友艳也从居住方式、休闲方式(多元化的休闲方式)等来衡量农民生活方式的转变现状。[本文以“单元楼居住习惯”、“休闲方式”以及“作息习惯”来测量生活方式的转变情况。

    (2)社会关系网络维度的测量指标。张文宏、雷开春用“社会交往范围”和“日常交往人数状况”和“陌生人交往频度”作为测量指标,沈关宝等用“与原市民交往频度”和“交往方式”作为测量指标,王彩芳用“交友方式”和“与市民的交往频度”等指标来测量;在社会支持网络方面,石发勇用“遇到困难时的求助对象”来测量;在邻里关系方面,沈关宝等用“邻里关系评价”指标来测量,石发勇用“邻里互动频率和类型”、“邻里关系评价”进行测量。本文设计了7个题项测量社会关系网络的情况。

    (3)社区参与维度的测量指标。众多学者用“居委会选举投票率”和“(其他)社区活动参与率”来衡量,而夏建中关于社区活动参与类型的概括为我们提供了借鉴;在参与(公益和政治性参与)的原因或意图方面,石发勇用“居民参与社区活动的原因”进行测量。本文设计了6个题项测量社区参与的情况。

    (4)治理能力维度的测量指标。董金秋等和陈浩等用“社区大事(公共事务)的关心度”和“是否会向居委会(社区)提出建议”来测量失地农民的公共精神。薛圣凡、戴友艳用居民对参与社区管理权利认同和重视程度来衡量居民(失地农民)的权利意识。而石发勇用“(在社区治理中)是否有当家做主的感觉”和“社区建设依据的看法”来衡量居民的自治意识;在治理技能方面,杨贵华、石发勇分别用“居民对社区自治章程和制度的了解程度”和“居民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衡量居民的治理知识。杨贵华将居民团体数量和团体活动次数作为衡量居民自组织能力的指标,而笔者也在DHHY社区调研时从“居委会干部口中”了解到“撤村建居”社区农民的自组织活动和自我组建社团的能力是偏弱的。本文设计了10个题项测量治理能力的现状。

    (5)角色认同维度的测量指标。郧彦辉用“对市民身份的认同”来衡量,而王桂新、姜义平等人也采用了类似的指标;在城市生活和市民的认同方面,姜义平用“对城市生活的评价”和“对市民的评价”来测量,而郧彦辉和朱巧玲、甘丹丽也设计过相似的指标。本文设计了3个题项测量角色认同的程度。

    四、实证研究

   (一)数据来源

    本文的数据来自课题组于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对浙江省H县DHHY社区和杭州市SC区ZSYF社区的问卷统计。DHHY社区位于H县经济开发区(XTQ街道),主要包括北小区、南小区和“联排房”小区三个小区,分别于2010和2008年建设完成,共136幢2421套,安置了包括DG村、XH村、XC村、SG村、WZ村、XTQ村在内的6个行政村2130户农户,共有6300人入住,是典型的“撤村建居”社区。2010年10月成立H县经济开发区(XTQ街道)DHHY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并于2015年分别成立党群服务中心和业主委员会,其也被H县列为“撤村建居”社区“党员一联双管”、“三社联动”等社区管理机制体制的试点。值得指明,DHHY社区的农民市民化进程目前已经实现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市民化,其面临的是第三阶段的市民化问题。

    本次研究的参照对象是ZSYF社区,其地处杭州市SC区东部,社区面积0.35平方公里,社区居民户数为5389户,总人口有15000人,居住楼房共76幢210个单元,是杭州的老城区,此次调查DHHY社区共发放问卷300份,回收问卷272份,问卷回收率90.7%,我们按照严格的标准剔除了部分题项未选、字迹相同、自始至终选同一选项的问卷,得到有效问卷236份,而ZSYF社区也发放问卷300份问卷,回收268份问卷,回收率达89.33%,按照同样的标准得到232份有效问卷。本文研究样本的人口基本信息如下(如表1所示):

表1 DHHY社区和ZSYF社区样本人口属性描述性统计

DHHY社区

ZSYF社区

类别

选项

百分比

类别

选项

百分比

性别

49.57%

性别

47.84%

50.43%

52.16%

年龄

青年

13.55%

年龄

青年

18.10%

中青年

22.03%

中青年

22.41%

中年

32.62%

中年

28.02%

中老年

24.15%

中老年

20.69%

老年

7.65%

老年

10.78%

居民类型

“撤村建居”农民

85.62%

居民类型

拥有房产的居民

80.55%

购买商品房居民

8.74%

租房户

18.10%

租房户

5.64%

其他

1.35%

其他

0%

户籍所在地

本社区

67.52%

户籍所在地

本社区

73.71%

不是本社区

32.48%

不是本社区

26.29%

学历

未受过教育

3.80%

学历

未受过教育

1.29%

小学

22.88%

小学

8.05%

初中

28.97%

初中

20.84%

高中或中专

27.83%

高中或中专

30.03%

大专或本科

16.52%

大专或本科

35.91%

硕士及以上

0%

硕士及以上

3.88%

    (二)实证分析

    1.生活方式

    根据下表2 的数据显示,首先,DHHY社区居民相较于ZSYF社区居民,仍有将近三分之一以上的农民对居住单元楼房感到“非常不习惯”或“不太习惯”;其次,作息习惯适应度方面,DHHY社区农民虽然有少部分人存在“不太适应”的情况,而在“非常适应”、“比较适应”以及“一般”的选项比例上与ZSYF社区居民有一定的差异,但总体上看,其对城市时间观念的认同和作息规律的适应度已经非常接近作为老城区的ZSYF社区的居民。

    休闲方式。DHHY社区农民休闲方式日益多样化,其参加的业余活动比例依次是“看电视、电影”、“串门”、“打牌、打麻将”、“运动、健身、旅游”、“唱歌、跳舞”、“志愿活动”、“读书、看报、培训学习”以及其他。ZSYF社区居民的业余休闲活动依照比例依次是“运动、健身、旅游”、“看电视、电影”、“读书、看报、培训学习”、“唱歌跳舞”、“志愿活动”、“其他”、“串门”和“打牌、打麻将”。二者相较,我们发现DHHY社区农民的休闲方式呈现如下特征:一方面,传统农村中的“串门”和“邻居聊天”的生活习惯仍然在新社区中延续;另一方面,整体的休闲层次偏低,如能够提升自身素质的“读书、看报、培训学习”较少,以及能够拓展自身社会关系网络的“运动、健身、旅游”、“志愿活动”等健康阳光的休闲活动偏少。

表2 居民对居住单元楼房的主观感受和作息习惯适应度及居民平时在业余时间喜欢参加的活动(单位:%)

题项

选项

您习惯居住社区里的单元楼房么

非常不习惯

不太习惯

一般

比较习惯

非常习惯

DHHY社区(n=236)

有效百分比

8

26.4

32.9

18.6

14.1

ZSYF社区(n=232)

有效百分比

1.6

5.6

25.2

50.4

17.2

您适应工作单位或者城市生活中的作息时间么

非常不适应

不太适应

一般

比较适应

非常适应

DHHY社区(n=236)

有效百分比

0

4.6

33.1

41.1

21.2

ZSYF社区(n=232)

有效百分比

0

2.6

21.6

50.5

25.3

您平时在业余时间喜欢参加的活动有哪些?

看电视、电影

运动、健身、

旅游

读书、看报、培训学习

打牌、

打麻将

串门、邻居聊天

唱歌跳舞

志愿

活动

其他

DHHY社区(n=236)

有效百分比

82.5

35.7

25.5

46.2

67.2

33.5

29.4

9.4

ZSYF社区(n=232)

有效百分比

79.4

83.4

66.5

14.1

12.3

44.7

40.3

19.7

     2.社会关系网络

    首先,关于社会交往。一方面,我们对比了DHHY社区农民和ZSYF社区居民与社区外居民的交往情况,如表3所示,DHHY社区农民与社区外的城市居民交往频率偏低,有20.3%和15.5%的农民仅“一年有几次”或“几乎没有”与城市居民交往,而在“几乎每天都来往”和“每周至少来往一次”的频率上仅有34%,约为ZSYF社区居民在这两个选项中总比例(68.1%)的一半,表明DHHY社区农民的社会交往仍然具有一定的封闭性,与城市居民互动有限;另一方面,我们对比了两个社区居民交友方式的类型,DHHY社区农民的交友方式已经呈现多样化,而且以业缘为纽带的“工作交往”已经达到35.7%,但是相较于ZSYF社区居民,其社会交往的业缘性特征较弱,而且延续了传统农村中以地缘为纽带的“居住地交往”(比例占到了30.5%),同时有10.5%的居民选择了“很少结交朋友”。

    其次,关于社会支持网络。如表3所示,DHHY社区农民遇到困难的求助的主要路径的比例依次是“家人和亲戚”的亲缘网络,“现在的邻居”的地缘网络,再到“朋友或者同事”的业缘或者趣缘网络,而“工作单位”和“政府或者居委会”相较于前三者比例偏低。ZSYF社区居民的主要路径比例依次是“家人和亲戚”的亲缘网络,“朋友或者同事”的业缘或者趣缘网络,而“现在的邻居”、“工作单位”以及“政府或者居委会”的比例相较于前两者比例较低。对比分析之下,我们发现如下特征:一方面,无论是DHHY社区还是ZSYF社区,亲缘网络仍是居民的第一大社会支持网络,表明由于传统农业文明根基和差序格局的形塑,就算是老城区的居民仍然具有一定的“乡土性”,这是极具中国特色的;另一方面,与ZSYF社区相比较,DHHY社区农民仍然保持着较为密集的地缘网,而相应的业缘、趣缘网络有限,表明DHHY社区农民在社会关系网络层面的市民化程度相对滞后。

    最后,邻居关系。如表3所示,一方面,DHHY社区农民的邻里关系总体上是比较融洽的,而且在“比较融洽”、“非常融洽”选项的比例总和高达72.9%,这表明DHHY社区农民维持了农村村落中“熟人社会”的特征和邻里交往的习惯,邻居之间交往较为频繁,而ZSYF社区邻里交往偏少,故而显得比较生疏。另一方面,DHHY社区农民和ZSYF社区居民的邻居交往类型中在“见面打招呼”选项的总体比例上看相差不大,但是在深度交往方面,如“互借东西”、“商量共同关心的事”以及“成为亲密的朋友”等选项的比例上相差较为明显,这表明DHHY社区居民进入城市社区以后依旧维持着传统乡土关系格局,这也与居民对邻里关系的评价相吻合。

表3 居民的社会交往、社会支持网络及邻居关系(单位:%)

题项

选项

除了本社区的居民外,您和其他城里居民有来往么

几乎每天都来往

每周至少来往一次

每月至少来往一次

一年有几次

几乎没有

DHHY社区(n=236)

有效百分比

13.4

20.6

30.2

20.3

15.5

ZSYF社区(n=232)

有效百分比

40.8

27.3

21.2

9.8

0.9

您主要通过什么样的方式交朋友

居住地

工作交往

休闲娱乐(兴趣)

其他

很少结交朋友

DHHY社区(n=236)

有效百分比

30.5

35.7

18.2

5.1

10.5

ZSYF社区(n=232)

有效百分比

10.5

50.3

29.8

8.8

0.6

如果您遇到困难您会向谁求助

家人和亲戚

朋友或者同事

现在的邻居

工作单位

政府或者居委会

谁也不找,自己解决

其他

DHHY社区(n=236)

有效百分比

82.2

49.6

52.5

28.8

39.8

14.2

0

ZSYF社区(n=232)

有效百分比

80.4

71.5

22

25

20.2

25.6

0

您与小区邻居的关系怎么样

非常生疏

比较生疏

一般

比较融洽

非常融洽

DHHY社区(n=236)

有效百分比

2

10.5

14.6

40.3

30.6

ZSYF社区(n=232)

有效百分比

6.9

27.3

30

23.7

12.1

如果您和邻居有来往,主要是哪些方面的来往

见面打

招呼

聊天

互借东西

商量共同关心的事

成为亲密的朋友

和邻居没来往

DHHY社区(n=236)

有效百分比

86.5

75.1

61.4

33.1

30.1

13.5

ZSYF社区(n=232)

有效百分比

79.2

62.9

41.4

16.4

7.8

20.8

    3.社区参与

    一方面,关于社区参与率的测量。如前文所述,农民市民化的内容之一便是要适应现代城市社区的治理体系,而社区参与是社区治理的基础。因此,我们在问卷中设计了如下几个问题,分别考察DHHY社区和ZSYF社区居民的文体、志愿性和政治性参与率(如表4所示)。首先,从文体活动参与上看,DHHY社区农民的参与率要明显高于ZSYF社区的居民,这可能是源于DHHY社区仍维持着较好的邻居关系;其次,从志愿性参与上看,“偶尔参加”以上的参与率,ZSYF社区居民的参与比例要比DHHY社区农民高19.3个百分点。最后,从政治性参与上看,DHHY社区和ZSYF社区的居民总体参与水平偏低。同时,DHHY社区农民在“社区日常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中“偶尔参加”以上水平要比ZSYF社区居民低8.9个百分点,而投票率低于6.6个百分点。经过比较,DHHY社区农民在志愿公益和政治参与,尤其是志愿性参与方面的参与意识和积极性偏低。

    另一方面,关于社区参与原因的测量。如表4所示,DHHY社区和ZSYF社区居民参与志愿活动的原因呈现多样化,DHHY社区农民参与志愿活动的第一大原因是受到亲戚和朋友的影响,第二大原因是受到居委会或党组织的动员,其后才是“参加这些活动能使社区变得更好”,业委会的因素和“物质性”奖励也占有一定比例。而ZSYF社区居民参与志愿活动的第一大原因是“参加这些活动能使社区变得更好”,第二大原因是受到居委会或党组织的动员,其后是受到亲戚和朋友的影响。总体而言,两类社区居民的志愿性参与呈现如下特征:第一,中国本土性的“人情”、“面子”或特殊的熟人关系网络对于两类社区居民的志愿性参与都有显著影响,但是DHHY社区农民受影响的程度更大;第二,作为国家主导下的居委会或党组织仍然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两类社区居民的志愿性参与,但DHHY社区农民受影响的程度更大;第三,作为前两个特征的结果,最终表征为“参加这些活动能使社区变得更好”(即为了公共利益,且更具有公共精神)这一选项上的差异,DHHY社区农民相较于ZSYF社区居民在志愿性参与方面的公共精神要偏弱。诚然,DHHY社区农民进入城市社区后并没有完全习得与社区治理体系相匹配的公共精神,支撑其自愿性参与的反而是传统熟人治理模式中私人间的两两互惠和特殊的熟人关系,以及计划经济体系下的“(准)国家动员”路径。

    关于政治性参与的原因。如表4所示,DHHY社区农民和ZSYF社区居民政治性参与的原因呈现如下特征:第一,居委会或党组织仍对这两个社区居民的政治性参与具有较强的动员能力,但是DHHY社区农民受影响的程度更深(59.7%),表明该群体的自治意识和参与自主性相较于ZSFY社区居民要更低;第二,相较于ZSYF社区居民(39.7%),DHHY社区农民的政治性参与(51.1%)要更多地顾及或者考虑到私人关系和“人情面子”,仍然延续着传统路径下的熟人治理思维;第三,相较于ZSYF社区居民(52.6%),DHHY社区农民社区政治性参与中权利意识要相对偏弱,同时这意味着DHHY农民参与社区管理活动更多的是基于“居委会(党组织)动员”、私人关系以及个人利益(44.7%)的考量,而不止是为了行使自己的权利。

表4 居民的社区参与及其原因(单位:%)

题项

选项

您参加过社区组织的文体活动(如唱歌、跳舞和知识讲座等)么

没参加过

偶尔参加

经常参加

DHHY社区(n=236)

有效百分比

30

40.6

29.4

ZSYF社区(n=232)

有效百分比

40.5

44

15.5

您参加过社区志愿活动和公益活动(如打扫卫生,义务劳动、帮助老人等)么

没参加过

偶尔参加

经常参加

DHHY社区(n=236)

有效百分比

38.8

44.4

16.8

ZSYF社区(n=232)

有效百分比

19.5

55.8

24.7

您参加过社区日常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如参加居民代表会议和听证会等)么

没参加过

偶尔参加

经常参加

DHHY社区(n=236)

有效百分比

45

42.2

12.8

ZSYF社区(n=232)

有效百分比

36.1

45.4

18.5

上一次居委会干部选举,您是否参与投票

有参与

没有参与

DHHY社区(n=236)

有效百分比

39.3

60.7

ZSYF社区(n=232)

有效百分比

45.9

54.1

如果您想要或者已经参加社区志愿活动(如义务劳动、帮助老人),主要原因是

被居委会或党组织叫去参加

被业委会叫去参加

亲戚或者朋友约着一起参加,受到他们的影响

参加这些活动能使社区变得更好

参加活动有小礼品或者其他奖励

其他

DHHY社区(n=236)

有效百分比

61.6

10.2

68.7

48.3

36.9

4.2

ZSYF社区(n=232)

有效百分比

49

24.1

43.1

67

21.6

1.7

如果您想要或者已经参加社区选举活动和日常公共事务管理活动,主要的原因是

被居委会或党组织叫去参加

被业委会叫去参加

亲戚或者朋友约着一起参加,受到他们影响

参加这些活动能使社区变得更好

参加活动有小礼品或者其他奖励

参加活动是为了行使自己的权利

与自身利益有关

其他

DHHY社区(n=236)

有效百分比

59.7

15.3

51.1

45.8

23

41.6

44.7

0

ZSYF社区(n=232)

有效百分比

45.7

20

39.7

45

19.4

52.6

36.6

0

    4.治理能力

    首先,公共精神(如表5所示)。一方面,ZSFY社区60.3%的居民表示对社区公共事务“比较关心”、和“非常关心”,只有8.2%的居民表示不关心,而DHHY社区只有38.9%的农民表示对社区公共事务“比较关心”、“非常关心”,却有30%的农民表示不关心,这表明DHHY社区农民对公共事务的关注程度是偏低的;另一方面,ZSYF社区51.7%的居民表示“比较愿意”和“非常愿意”主动向居委会或业委会提出改进社区服务方面的建议,只有15.1%的居民表示不愿意去提出建议,而DHHY社区只有27.6%的居民表示“比较愿意”和“非常愿意”去提建议,不愿意去提建议的居民达到了36.9%,这表明DHHY社区居民对公共事业的投入意愿要远低于ZSYF社区居民。经过比较,我们发现DHHY社区农民的公共精神是偏弱的。

    其次,权利意识(如表5所示)。一方面,ZSYF社区76.3%的居民“比较同意”和“非常同意”居民有参与社区管理与决策的权利,只有6%的居民表示不同意,而DHHY社区72.5%的农民认为居民有参与社区管理与决策的权利,也只有5.5%的农民不同意,这表明DHHY社区农民的参与社区管理与决策的权利意识与ZSYF社区居民相差不大;另一方面,ZSYF社区72.4%的居民表示自己“比较重视”和“非常重视”参与社区事务的权利,只有6.9%的居民表示不重视,而DHHY社区39%的农民表示自己“比较重视”和“非常重视”参与社区事务的权利,却有28.4%的农民表示不重视。经过比较,我们发现DHHY社区94.5%的农民已经具备参与社区管理的权利观念,但是该群体对权利的重视程度有限,故而总体而言其权利意识是偏弱的。

    再次,自治意识(如表5所示)。一方面,ZSYF社区72.4%的居民“比较同意”和“非常同意”居民应该当家做主和自我管理,只有3.9%的居民表示不同意,而DHHY社区44%的农民表示居民应该当家做主和自我管理,却也有23.4%的农民表示不同意,这表明DHHY社区农民的自治意识是偏弱的;另一方面,ZSYF社区80%的居民认为社区治理应当依据法律的规定来开展,78.1%的居民的认为根据社区居民的集体意见,只有34.2%、35.1%以及23.7%认为应该依据“政府的命令”、“党组织或居委会的意见”以及“业主委员会的意见”。而DHHY社区72.9%的农民认为应该依据“社区党组织或居委会的意见”,60%的农民认为应该依据社区居民的集体意见,此外还有56.4%和51.3%的农民认为应该依据“法律的规定”和“政府的命令”。总体而言,ZSYF社区居民的第一、二大治理依据是法律和居民意见,而DHHY社区居民的第一、二大治理依据是居委会(党组织)的意见和居民意见,同时“政府的命令”还占有很大比例,这表明DHHY社区农民不仅法律意识和自治意识是偏弱,而且在社区治理中还有很浓厚的“外部干预”或者“依赖”思维。

    此外,自治技能(如表5所示)。一方面,DHHY社区和ZSYF社区一半以上的居民都对“国家或者浙江省有关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的法律法规”知道一点,但二者在了解的程度上存在差异,ZSYF社区19.6%的居民表示“比较了解”,而DHHY社区只有7.2%的农民表示“非常了解”,仍有38.9%的农民表示“不知道”,这表明DHHY社区农民的关于社区治理的法律知识要更为薄弱;另一方面,两个社区约有一半的居民对“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流程、组织框架和规章制度”是“知道一点”的,但是从其他两个方面的了解程度上看,ZSYF社区24.4%的居民表示“比较了解”,而DHHY社区只有8.9%的农民表示“比较了解”,仍有37.7%的人表示“不知道”,这表明DHHY社区农民的关于社区规章制度的了解程度有限。经过比较,我们发现DHHY社区农民的自治技能是偏弱的。

    最后,自组织能力(如表5所示)。一方面,ZSYF社区68.9%的居民认为“社区居民能够自发组织自己喜欢的文体活动”,只有6.5%的居民认为不能,而DHHY社区只有45.4%的农民表示“能”,而有41.5%和13.1的农民表示“不一定”和“不能”;另一方面,ZSYF社区66.4%的居民表示“没有其他组织的帮助,社区居民能主动成立居民团”,只有6.9%的居民表示不能,相比之下,DHHY社区只有32.2%的农民表示“能”,而且有28.8%的农民认为“不能”。经过对比,DHHY社区农民包括组织活动和建立社团在内的自组织能力要低于ZSYF社区居民。

表5 居民的公共精神和权利意识及自治意识和自治技能、自组织能力(单位:%)

题项

选项

您关心社区公共事务(如社区干部选举和物业费价格等)么

非常不关心

不太关心

一般

比较关心

非常关心

DHHY社区(n=236)

有效百分比

1.3

29.7

30.1

33.4

5.5

ZSYF社区(n=232)

有效百分比

2.6

5.6

31.5

44.8

15.5

您愿意主动向居委会或业委会提出改进社区服务方面的建议么

完全不愿意

不太愿意

一般

比较愿意

非常愿意

DHHY社区(n=236)

有效百分比

5.1

31.8

35.5

20.4

7.2

ZSYF社区(n=232)

有效百分比

5.2

9.9

33.2

40.9

10.8

您认为居民有参与社区管理与决策的权利

非常不同意

不太同意

一般

比较同意

非常同意

DHHY社区(n=236)

有效百分比

1.7

3.8

22

47.9

24.6

ZSYF社区(n=232)

有效百分比

2.6

3.4

17.7

55.6

20.7

您重视自己参与社区事务的权利么

非常不重视

不太重视

一般

比较重视

非常重视

DHHY社区(n=236)

有效百分比

3

25.4

32.6

34.7

4.3

ZSYF社区(n=232)

有效百分比

1.7

5.2

20.7

52.2

20.2

您认为社区居民应该当家做主,进行自我管理

非常不同意

不太同意

一般

比较同意

非常同意

DHHY社区(n=236)

有效百分比

3

20.4

32.6

34.7

9.3

ZSYF社区(n=232)

有效百分比

1.7

2.2

23.7

52.2

20.2

您认为社区的治理,应当依据什么来开展

法律的规定

政府的命令

社区党组织或居委会的意见

社区居民的集体意见

业主委员会的意见

其他

DHHY社区(n=236)

有效百分比

56.4

51.3

72.9

60

16.5

0

ZSYF社区(n=232)

有效百分比

80

34.2

35.1

78.1

23.7

0

您是否知道国家或者浙江省有关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的法律法规

不知道

知道一点

比较了解

DHHY社区(n=236)

有效百分比

38.9

53.9

7.2

ZSYF社区(n=232)

有效百分比

23

57.4

19.6

您是否了解现居住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流程、组织框架和规章制度

不知道

知道一点

比较了解

DHHY社区(n=236)

有效百分比

37.7

53.4

8.9

ZSYF社区(n=232)

有效百分比

25.7

49.9

24.4

您认为社区居民能够自发组织自己喜欢的文体活动么

不能

不一定,看情况

DHHY社区(n=236)

有效百分比

45.4

13.1

41.5

ZSYF社区(n=232)

有效百分比

68.9

6.5

24.6

您认为没有其他组织的帮助,社区居民能主动成立居民团体么

不能

不一定,看情况

DHHY社区(n=236)

有效百分比

32.2

28.8

39

ZSYF社区(n=232)

有效百分比

66.4

6.9

26.7

    5.角色认同

    关于居民的角色定位(如表6所示),ZSYF社区90.1%的居民认为自己的身份是城市居民,只有7.3%和2.6%的人认为自己仍是“农民”或者“说不清”。而DHHY社区已经有62.3%的人表示自己已经是城市居民,同时有16.9%的人认为自己仍然是“农民”,也有20.8%的人感觉“说不清”。这表明DHHY社区仍有37.7%的人尚未对“市民”角色产生认同,呈现出该群体在职业、身体以及行政身份“进城”以后,“角色进城”仍然滞后的问题。除了进城农民对“市民”角色的主观认同外,还了解了其对“市民”和“城市生活”这一客观对象的认同度或者评价(如表6所示)。一方面,ZSYF社区73.4%的居民“比较同意”和“非常同意”“作为城市居民,比农民有更好的工作机会和职业技能以及社会保障”,只有8.6%的居民表示不同意,而DHHY社区59.2%的农民表示“比较同意”和“非常同意”,但也有19.6%的人表示不同意;另一方面,ZSYF社区65.7%的居民表示“在城市社区的生活质量和水平要高于农村”,只有11%的居民表示不同意,而DHHY社区58%的农民认为“在城市社区的生活质量和水平要高于农村”,同时仍有21.2%的农民表示不同意。这表明DHHY社区农民虽然对对“市民”和城市生活的认同程度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总体而言该群体的认同度仍不如ZSYF社区居民。

表6 居民的角色认同(单位:%)

题项

选项

在心理上,您认为您现在的身份是

农民

城镇居民

说不清

DHHY社区(n=236)

有效百分比

16.9

62.3

20.8

ZSYF社区(n=232)

有效百分比

2.6

90.1

7.3

您认为作为城市居民,比农民有更好的工作机会和职业技能以及社会保障

非常不同意

不太同意

一般

比较同意

非常同意

DHHY社区(n=236)

有效百分比

3.8

15.8

21.2

37.4

21.8

ZSYF社区(n=232)

有效百分比

1.7

6.9

18

46.6

26.8

您认为在城市社区的生活质量和水平要高于农村

非常不同意

不太同意

一般

比较同意

非常同意

DHHY社区(n=236)

有效百分比

2.1

19.1

20.8

27.5

30.5

ZSYF社区(n=232)

有效百分比

3.4

7.6

23.3

49.1

16.6

    五、结论及建议

    (一)研究结论

    经过上文的对比分析,本文得出以下结论:首先,DHHY社区农民通过经历居住空间的变换和职业特征的非农化之后,已逐步适应了城市社会的作息规律,但在居住方式方面仍有一定比例的农民表示不适应。同时,该群体在有助于提升自身素质和拓展新的社会关系网络的休闲方式较少,且部分农村生活方式在新社区中被延续;其次,DHHY社区农民的社会关系网络仍以血缘(亲缘)、地缘为主要纽带,具有封闭性、同质性的特征,而在社区整体层面又呈现出“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并存和兼具“强关系”和“弱关系”的特征;再次,DHHY社区农民的参与意识、权利意识、自治意识、公共精神以及自治能力偏弱,其社区参与不仅仍受本土性的“人情”、“面子”或特殊的熟人关系网络的显著影响,而且仍延续着“外在干预”和稳定的熟人治理模式的路径依赖,尚不能与城市社区治理体系相匹配;最后,DHHY社区仍有16.9%的农民角色认同尚未转变,有20.8%的农民对自身角色认同模糊,且该群体对于“市民”和城市生活认同度偏低。

    需要指出,上文中我们关于DHHY社区和ZSYF社区的对比分析,是出于“理想状态”下的梳理,认为农民代表着乡土性和传统性,市民代表着现代性和城市性。这容易给人以“错觉”,认为市民化的路径也应该是“乡村–城镇”、“农民–市民”的线性变化路径,是 “非此即彼”的演化路径。而经过对比分析,我们发现DHHY社区农民不是“理想意义”上的农民,其已很大程度兼具市民性,而ZSYF社区居民亦不是“理想意义”上的市民,其一定程度上也残存着农民性。故而,我们需要从两个方面进行说明:一方面,我们应该看到通过“撤村建居”的行政实践,农民生活场域、职业特征以及行政身份的转变,其生活方式、业缘网络、参与意识以及自理能力已经趋向于城市性;另一方面,虽然中国的城市化速度、规模空前,但是不可避免地衍生出一个问题,即城市居民难以在30到40年的时间内褪去延续千年的“乡土烙印”。况且,中国城市社区存在一个“历史夹层”,即计划经济时代,政府通过行政力量控制社区,使其形成既不同于“乡土”意义上的社区,也有别于现代意义上的社区。虽然之后社区经历了行政体制改革和社区建设,但是单位制、半政府化的街道-居委会体系的烙印仍然存在。这便不难解释什么相较于DHHY社区,ZSYF社区居民在社区参与、自治能力等方面虽然“市民性”更强,但是却没有理想状态下的“天壤之别”。总之,通过两个社区的对比,我们发现在市民性的“连续谱”上,ZSYF社区居民农民性更弱而市民性更强,而DHHY社区农民则是农民性更强和市民性偏弱。

    (二)建议

    基于“撤村建居”社区层面的进一步探讨,新社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推动农民市民化进程,以提升农民的市民意识、自组织能力、自治意识、公共精神和拓展农民社会关系网络,进而实现其现代性转变是本文研究的核心点。故而在上文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本文提出如下建议。

首先,应推进市民化教育,提升农民的市民意识。一方面,应通过制定市民“手册”和“公约”为农民设计一个可供参考的市民“模板”,让其在转变角色过程中有可以“参照”的“蓝本”,了解作为一名“市民”应该具备什么样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另一方面,市民化教育应聚焦于该群体的生活方式领域,以社区整体层面开展的“移风易俗”专项活动作为载体,以重塑农民的公共意识作为核心,建立与市民化教育相匹配的奖惩机制;其次,引入强社工组织,增强农民的自组织能力。一方面,政府应该采取多种形式引入社工组织,在社区居民团体的组建等方面提供专业化的社工服务,并遵循“先易后难”和“授人以渔”的原则,以农民的兴趣作为联结点来培育居民团体,先组建容易为农民接受的兴趣类和娱乐性居民团体,同时应着重传授自组织技能,让农民在自组织的实践中和社工组织的引导培训下,逐步习得关于组建居民团体所需的知识、能力以及方法。另一方面,社工组织在培育居民团体和自组织能力的基础上,应该推动居民团体的“两个转型”,即由单纯的兴趣类和娱乐性的居民团体朝着公益和自治类团体转型,因为在社区情境下居民团体不止局限于“自娱自乐”,更应该落脚于通过组织化的形式参与社区自治。

再次,推进组织化参与自治,提升农民的自治能力。一方面,需要以社区居民团体作为载体,通过组织化的形式开展活动,并将社区农民纳入社区治理过程中,为他们自愿参与社区自治提供新的渠道。另一方面,需要以居民自治作为落脚点,即以居民团体作为载体和以社区治理问题作为纽带参与自治,其核心在于需要社区居委会(党组织)向居民团体“授权”和搭建“自治平台”,让农民有能够进行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权力”和平台,才能渐进地提高农民的自治能力和权利意识。

最后,拓展社区公共空间,重构农民社会关系网络。一方面,需要拓展社区内的公共空间,为农民在社区内建立新的水平开放的社会关系网络提供契机和载体,进而促进社区融合和增强农民对新社区的认同感。具体可以采取如下措施:第一,以“趣缘”为纽带,积极开展有助于丰富农民生活的文体娱乐活动;第二,以居民团体开展的各类活动作为纽带,丰富社区农民的社团生活,通过组织化的平台和“交叠”的成员身份以及各类活动,打破新社区中农民固化的社交圈子和“孤立”的小团体界限,建构开放且水平化的自组织网络;第三,以专业社工“服务”为内容,创新社区公共空间的拓展方式。政府应通过购买关于老年、青少年以及家庭等方面的专项的社工服务,为某一群体的交流互动提供专门化的平台,增强社区内各个群体的交往频度,在社区层面实现更大范围的整合。另一方面,需要拓展社区外的公共空间,为农民与其他城市居民的良好互动提供载体,扩大农民在城市空间中的社会交往范围。具体而言,有如下几种措施:第一,新社区应该培育农民“走出去”的意识,鼓励他们通过工作、学习以及兴趣活动等方式不断建构具有城市特征的业缘网络和趣缘网络;第二,新社区应帮助农民拓展其社区外的公共空间。由于农民的交往方式仍延续着传统路径,而且在新社区内倾化交往模式中,可以将居民团体活动作为载体,以“趣味+公益”作为具体内容,让社区农民在与其他城市居民“一起共事”的过程中建构新型的社会关系,并通过频繁的互动交流从城市居民的身上习得市民特性,进而增强其对于市民身份和市民角色的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