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富阳:县级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改革

    实施“权力清单”是我国推动政务公开、加强依法行政、强化群众监督、从源头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对于政府职能转变和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在2019年8月的杭州市富阳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中提到,需继续深化权责清单制度改革,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2019年底前全面形成满足企业和群众实际办事需求的标准化规范化办事事项及其办事指南体系。

    2014年1月,浙江省政府正式批准富阳市开展权力清单制度改革试点。传统行政审批模式被诟病的地方很多,如审批事项过多,前置条件重复,办事群众需窗口、部门两头跑等。“我们通过清理事项、简化职能、规范审批流程来消除这些弊端。”区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钟宏强说。富阳权力清单制度改革已形成“四单一图一改一整套制度”,即一张权力清单、一张责任清单、一张服务清单、一张负面清单、一张权力运行图、一系列行政审批改革、一整套配套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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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权厘权是实行权力清单制度的基础环节。早在2008年,富阳市就启动了“权力清单、流程再造”工作。这次试点,富阳市根据原有基础,按照于法有据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行政权力的范围、标准、类型等基本要素,深入开展清权厘权工作,着重厘清5类问题:一是于法无据的权力事项。部分权力事项的设置没有法律依据,只是引用上级相关文件或管理办法作为权力依据。二是于法有据但不符合地方实际问题。部分权力事项虽然具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但是权力设置与地方实际不符,导致无法行使权力。三是法律法规相互冲突问题。地方性法规规章与上位法规定发生冲突,多年前出台的法规规章与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四是部门权力分段实施交叉重叠问题。有些权力在不同的部门都有法律依据,有些权力实施分段管理,造成部门权责边界模糊、部分环节多头管理或无人管理。五是权力行使中擅自增加环节问题。有些部门擅自在法律法规规定以外增加权力行使的环节,给行政相对人带来额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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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权简权是实行权力清单制度的关键。富阳在全国县域范围内首先提出“常用权力、非常用权力”概念,将厘出的4729项原始行政权力进一步细分,实行分类管理。其中,常用权力主要是指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经常使用、科学管理并符合改革创新精神、贴近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行政权力。非常用权力主要是指政府及其组成部门长期未使用、不符合地方科学发展实际、没有操作性、有违于改革创新精神的行政权力。同时,配套推进相关改革,简化权力运行程序,提高权力运行效率。一是合并相关行政主体。对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工商局实行整合,成立市场监管局,强化商品生产流通环节中的审批、监管和执法职能。二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是大胆探索建立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制度。分19个行业、24个大类、76个中类、211个小类,明确企业严格进入的行业和领域,除此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政府不再审批。审批周期从原来的270天缩短至60天以内,提速70%以上。积极建设政务服务网,推进行政权力“一站式”网上运行,并延伸至乡镇、街道,以“两集中两到位、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实施行政审批效能指数考核”为基础,探索推进审批资料共享、中介纳管捆绑考核、建设工程“多测合一”、证照到期告知等一系列审改创新举措,进一步提升了政务服务水平。四是探索市场主体准入登记制度改革。放开经营范围、名称登记和前置条件等,有序推进“先照后证”、注册地和经营场所分离等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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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权制权是实行权力清单制度的核心。在确权方面,富阳市率先在“中国富阳”政府网站上“晒”出了全国首份县域行政权力清单,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将1474项常用权力以规范性文件形式确定下来,每一项权力都有具体的事项编码、实施主体和运行流程。同步开展政府部门职责梳理,确定行政权力边界,明确政府部门职责范围、权力种类与数量、权力使用对象、条件与方式、权力使用约束与责任承担等,切实解决权责交叉、多头管理问题。在制权方面,实行动态化清权、集中化服务、信息化办理、规范化管理、公开化考核“五化联动”,把各部门的审批事项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建立网上行政服务信息化办理中心,规范中介机构管理,对审批管理服务情况进行公开考核,从而对权力运行构成有效制约。以权力阳光信息化网络建设为载体,以风险防控为手段,整合党内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等监督资源,构建集体制内监督、体制外监督于一体的监督机制,全面实现权力阳光运行、惩防一体化,形成了一张过程可检查、结果可监督、责任可追溯的权力运行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