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把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自改革开放以来,义乌小商品市场、阿里巴巴电子商务市场等都为浙江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在未来,技术交易市场将是拉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
抓住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先机,浙江大学中国科教战略研究院李飞等认为,率先建成全国性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所,以市场集聚流转全球科技成果资源,是浙江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也是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途径。
为了加快营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大环境,须形成具有权威解释力的交易规范,彻底打消科技成果产权交易的各种顾虑。建议我省积极与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会商共同建设全国性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所,可以新设,也可考虑将已建成的“浙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改制为“浙江知识产权交易所(浙交所)”。
将“浙交所”建设纳入浙江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内容。争取“浙交所”这一全国性科技成果产权交易场所落地浙江,列入正在编制的《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建成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资源库、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需求库、科技成果展示交易平台“两库一平台”。与“上交所”建立科技成果证券化、科创板企业培育的联系协调机制,形成技术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聚合协同效应。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依托“浙交所”在浙江落地转化形成一批具有核心技术的高成长性企业,为长三角区域高质量发展源源不断地提供创新加速度。
建立“1+N”技术交易市场运营体系。形成“科技成果路演+技术产权交易”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撮合交易模式。参照证券交易市场的管理结构,“浙交所”作为技术交易市场管理单位,牵头制定完善《技术运营服务会员机构管理办法》。以市场化导向发展一批(N个)专业化技术运营服务会员机构,建立形成“成果发明人-技术经纪人-技术投资人”的创新价值链,保障技术经纪机构的利益空间和利益回报,解放科研人员的科研生产力,形成科研人员专注高质量技术研发,技术经纪人专注于高效率技术转移,企业从事高水平技术转化的格局。
推进科技成果商品化、资本化、产业化发展。通过政策集成推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从“资产化”到“商品化”的管理机制改革,建成全国联网的科技成果竞价交易系统,以市场化定价方式形成“免责”的交易价格。设立融资担保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推动“浙交所”与担保、保险、银行、投资机构等协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投贷联动业务,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以我省凤凰行动计划为支点,以“上交所”为平台支撑,积极推动上市公司参与企业科技成果交易,通过投资并购加强资源整合,加快中小微科技企业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
前瞻谋划全球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按照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定位,建成开放的国际技术交易市场,推动长三角成为参与国际竞争的创新高地。研判国际行业前沿技术发展和知识产权市场动态,推进国际科技合作,集聚转化国际科技成果。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加强在基础研究、重点产业领域的知识产权国际化布局,高度重视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管理。谋划举办“浙江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会(浙交会)”,建成国际最先进科技成果汇聚、展示、交易的大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