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做出了重大部署。2003年,绍兴市柯桥区兰亭街道(时为绍兴县兰亭镇)根据农村经济发展和乡村治理的需要,落实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的指示精神,率先试点选派驻村指导员。17年来,柯桥区累计选派4500多名区、镇(街)两级机关干部担任驻村指导员,牵头落实各类项目1.5万个,争取资金15.3亿元,调处矛盾纠纷2万余起,推动所有行政村实现年经营性收入30万元以上,助力65%的行政村实现“党建、富裕、美丽、和谐、文明”目标同步提升,同时也培养锻炼了大批年轻干部。然而在新时代,驻村指导员制度还面临着一些困境。
1.职责不断膨胀,有从“指导”变为“包揽”之势。
在后农业税时代,乡村治理实践中的管理任务越来越少,乡镇对村社的行政强制权力也越来越少,然而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所涉及的发展和服务事项却越来越多。驻村指导员已成为乡镇党委和政府联系村社的桥梁纽带,基层党建、征地拆迁、信访维稳、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态环保等所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乡村事务治理,都需要驻村指导员代表乡镇党委和政府推动落实。同时,一些乡镇的职能线办和村社“两委”也有意无意地把自身职责“加塞”给驻村指导员,导致其角色逐渐从“指导”演变为“大包大揽”。
2.供需矛盾突出,干部队伍难以满足驻村需求。
柯桥区的镇(街)公务员一般是30-40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0-30人,所辖行政村数量一般在20个左右。镇(街)难以为每一个村社选派出能力素质匹配的专职驻村指导员。目前,一半以上的村社只能安排兼职驻村指导员,近一半镇(街)干部不得不长期兼职驻村。随着驻村指导员“15项职能清单”和“五必到”制度的建立,以及兼职驻村指导员每周驻村不少于2天的规定的实施,兼职驻村指导员实际每周驻村至少三天,不得不加班完成乡镇各职能线办的工作任务。
3.知识能力不足,专业型干部难以满足全能型要求。
镇(街)一般把驻村指导员的选派与年轻干部的培养结合起来。年轻干部一般学历较高,但他们阅历较少,实际工作能力、群众工作方法与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的庞杂任务所要求的全能型干部有差距。同时,乡村社会快速转型、信息技术迭代更新,基层治理的复杂性不断提升,对驻村指导员的知识和能力有了更高的要求,各业务线办的年轻干部难以应对驻村指导员“包罗万象”的乡村工作。
张忠根等认为在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驻村指导员将持续发挥重要作用,但需要进一步明确驻村指导员的角色定位,创新驻村指导员的选派方式,从而提升驻村指导员的综合能力。
1.明确驻村指导员角色定位,强化职能边界。坚守驻村指导员的“指导”角色定位,不得把“指导”转化为“大包大揽”,明确乡镇各业务线办和村“两委”不得把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工作随意转嫁给驻村指导员。建立驻村指导员的“职责清单”动态调整制度,若需调整或增加驻村指导员职责任务,由乡镇党委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同时,乡镇党委要指导和协助村社选配好村“两委”班子,提高村社“两委”班子自身的工作能力。
2.创新驻村指导员选派方式,强化数量保障。试点组团选派方式,统筹考虑专业特长、能力优势、性格特点、工作经验等因素,以乡镇为单位组建若干个“驻村指导团队”,实现团队成员优势互补,组团承包3-4个行政村。试点从“退居二线”的县处级、乡科级领导干部中选派驻村指导员,试点返聘各级退休干部担任驻村指导员,试点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编外驻村指导员,扩大驻村指导员的队伍来源。
3.加强驻村指导员教育培训,强化能力保障。以县(市、区)为单位,对各线条各领域的干部培训资源进行统筹,避免不同部门安排内容相似的重复性培训。以乡镇为单位,建立乡镇干部团队学习制度,围绕基层党建、经济建设、乡村治理、征地拆迁、信访维稳、邻里纠纷、生态环保、精准扶贫等重点工作,定期开展研讨式学习交流。举办乡镇“干部学习讲堂”,邀请实绩突出、经验丰富的基层干部传授经验。
4.开展经验总结和典型示范,强化交流学习。以习近平总书记批示兰亭街道驻村指导员制度15周年为契机,召开一次全省驻村指导员制度经验总结和交流会,使全省驻村指导员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利用党报党刊对全省驻村指导员制度的典型经验和先进驻村指导员进行宣传推介,营造驻村指导员开展工作的良好氛围,激发广大干部担任驻村指导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