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央行和银监会下发《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去年银保监会又要求确保如期完成现金贷等网贷风险的专项整治工作,实现风险出清。截至2020年11月末,已有19个省市全面取缔了P2P网贷业务。但现金贷仍然存在各类“变形”模式。
一、当前现金贷有几种“变形”模式
1.长租公寓租金贷业务。2020年初我国租房人口已达2.2亿,且仍有上升趋势。为了抢占房屋租赁市场并获得更多资金流进行规模扩张,长租公寓运营方大量采用“高收低租”、“长收短付”方式,并引入金融机构,以房租优惠及月付诱导租户使用租金贷服务。如蛋壳公寓官网显示,2017年该公寓91.3%用户使用了租金贷,2019年比例仍高达67.9%,远高于2019年12月发布的《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中住房租金贷款金额占比不得超过30%的规定,存在重大风险。
克而瑞租售数据显示,2017年以来,全国共有153家长租品牌“爆雷”,仅2020年1-11月就多达84家,超越此前两年总量。
暴雷的长租公寓主要集中在一二线城市,多为与租金贷相结合的运营模式,形成沉淀资金池,用以扩张规模,形成“拿房-出租-融资-再拿房”的循环模式。疫情的冲击加速了此类长租企业资金流动性问题的暴露,造成公司资金链断裂,企业倒闭。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截止2020年12月1日,在微众银行办理了租金贷业务且无法偿付贷款的蛋壳公寓客户超过16万人。而自如披露的信息显示,2020年有超过31万大学生加入自如免押金和分期息费的“海燕计划”。租金贷作为现金贷的“变形”模式,既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又具有很高的风险隐患,值得警惕。
2.隐形现金贷业务。除了已受政策限制的强卖保险等隐形业务以外,现金贷隐形业务还包括助贷业务、回租回购和回收业务以及汽车金融业务等变形模式。有平台利用积累的用户数据专门从事为其他现金贷公司导流的助贷服务;利用分期商城、游戏充值等回租回购和回收业务,以买卖商品之名、行现金贷款业务之实。随着汽车消费贷市场进入“红海竞争”阶段,巨大蓝海市场的汽车融资租赁行业迎来发展良机,主要面向四五线以下城市,其客户群体收入低且不稳定、资产不多,面临较大风险,需格外警惕二手车贷、租车贷等隐形现金贷业务。一旦以租代购平台卷款跑人或是关门倒闭,租车贷客户要继续偿还贷款,却无法办理车辆的相关手续以及贷款到期后的过户;而资金方也将面临客户不偿还贷款的可能,以及同样无法拿到车辆的所有权,租车贷资金方没有权利要求扣押车辆。
3.诈骗平台、仿冒平台和变相收取高额利息及其他费用。现金贷诈骗平台和仿冒平台性质更为恶劣。诈骗平台基本都是让用户交纳各类费用,如会员费、服务费、中介费、解冻费等等。防不胜防的是各种仿冒平台及其小程序,让客户误以为是知名平台而上当受骗。微信公众平台称在2018年1月至2019年7月期间,针对虚假、无资质的信贷类帐号累计处罚了30000多个公众号、2000多个小程序。2020年上半年,微信共对超过20000个以欺骗用户财产为目的的贷款欺诈账号进行查处。
部分网贷平台利用隐形条款,在业务推销时完全不提平台费、手续费等,甚至在APP上办理贷款时仍未提及,但实际却收取了相应费用,或者在放款前以评估费、手续费和服务费的名义扣款,成为变相砍头息。按评估费和服务费计算的年化利率极高,甚至超过500%;个别平台借助阴阳合同,宣传借款周期为12个月,实际三个月还款额已超越本金。暴利使得不少现金贷平台对借款人的身份审核形同虚设,只要有身份证即可办理业务。
二、防范现金贷平台“变形”逃避监管的建议
《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对现金贷平台的持牌要求、成本上限、监管目标、借款总额上限等进行了限制,并禁止野蛮催收行为。但是现金贷平台利用各种“变形”模式逃避监管。为此建议:
1.严查无牌照网贷平台。无牌照的网贷平台往往采用隐瞒条款、阴阳合同等方式变相收取高额利息和其他费用,也容易使用恶性催收手段影响社会稳定。现金贷隐性业务更是利用回租回购回收及其他模式逃避监管。小程序等互联网手段也给这些无牌照的网贷平台甚至仿冒或诈骗平台提供便利。要严查无牌照网贷平台,投诉一起查处一起、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对仿冒和诈骗平台更需严厉打击,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2.缩小预收租金“资金池”,严格执行住房租金贷款金额占比规定。加大对高进低租、长收短付、发布虚假房源等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租客和房东的合法权益。同时,防止长租公寓行业过度金融化,严厉打击以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租金贷,引导企业降低杠杆,将住房租金贷款金额占比严格控制在30%以下。推进《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早日落地。
3.防控现金贷变形,对利息上限进行约束。一方面,要关注以商品买卖为由的贷款业务和互联网企业的助贷导流业务,切断假借商品交易行使现金贷款的行为;另一方面,将贷款过程中发生的各类费用纳入贷款利息进行监管,杜绝高利息。
4.筛选借款人贷款纪录,限制借款总额,防止平台间风险传导。严查平台将贷款发放给缺乏偿还能力的人员,要求出借人必须通过信贷报告系统汇报所有信贷数据,掌握借款人贷款纪录,控制单个借款人的借款总额和贷款平台数,防范恶意借贷行为。防止借款人因在高息平台上陷入债务危机而影响其向正常贷平台还款,导致平台间风险传导。
5.培养地方金融监管专业人才队伍。要甄别仿冒平台、诈骗平台,尤其是借助商品交易变形模式的现金贷平台,既需要金融专业知识,也需要跨专业的监管经验。要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局的监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在一定范围内增加跨专业人才编制。缺乏监管权的地方金融监管局可与其他监管部门合作履行监管业务,形成统一联动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的现金贷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