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策】乡村数字化建设的有益探索与促进策略

    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赋能传统产业、形成新经济增长点,已经成为我国稳投资、促消费、保增长,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实现经济动能转换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作者通过调查发现,当前我国新基建助推数字经济发展的成效有待进一步挖掘;新基建枢纽定位不够清晰,布局有待完善;顶层制度设计与区域协同发展机制亟需加强。为此提出了强化新基建产业应用功能,重视头部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加强新基建高精尖技术和高端人才储备;完善全国“一盘棋”的新基建制度体系的对策建议。

    一、当前我国新基建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新基建助推数字经济发展的成效有待进一步挖掘

    1、不同行业之间新基建产业化成效差异巨大

    在以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轨道交通、新能源充电桩等为代表的前瞻性基础设施方面,我国已经积累了比较成熟的产业化基础,形成了较为显著的国际竞争力,具备了向国际市场输出的产业基础条件。但以5G网络、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为支撑的融合基础设施,尚未形成商业化运作成效显著、大规模产业化成果产出的运营模式。突出表现为新基建推动大数据、区块链等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效果不显著,大量企业仍停留在机器换人、线上代替线下等初级融合方面。同时,围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现实需要,与人民美好生活向往紧密相关的国计民生型新基建仍然存在显著短板。

    2、我国企业参与新基建的动力与美国企业差距明显

    新基建由于具有前瞻性技术的不确定性和多技术轨道特征,是一项风险更高、收益稳定性偏弱的探索性基建工程。我国在5G网络、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等新基建领域的头部企业已具备相当实力,但参与动力与美国企业相比明显不足,在支撑新技术发展的新基建技术标准制定、数字化融合,尤其是国际化运营方面,与美国同类企业的差距仍然较大,影响在新基建全球市场上的竞争力。

    (二)新基建枢纽定位不够清晰,布局有待完善

    1、高端创新基础设施引领效应不突出。

    支撑尖端基础科学研究、高精尖技术开发、数字基础设施产品研制的具有公益属性的基础设施,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产业技术创新基础设施等在新基建中的引领效应不显著。当前,国家牵头创立的20余个国家大科学研究中心和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平台,例如,合肥国家大科学研究中心、贵州国家大数据交易中心等,尚未完全发挥新基建枢纽应有的创新引领功能,对全国层面的新基建技术引领、创新推动作用有限,尤其是在高端芯片、精密制造等智能制造核心技术攻关方面仍存在明显的薄弱环节。

    2、融合基础设施产业效益有待加强

    当前新基建重点仍然在前瞻性基础设施铺设方面,融合基础设施产业化不突出。一些地区虽然形成了极具特色的数字经济产业基础,但尚未依托区位优势构建起特色鲜明的新基建枢纽中心,辐射全国的效应不明显。

    (三)顶层制度设计与区域协同发展机制亟需加强

    1、顶层制度设计仍需进一步细化完善

    新基建技术标准连接性要求更高、产业功能定位更明确、系统性更强,需要全国“一盘棋”的精准系统规划和推进控制机制。但当前国家层面尚未推出一整套面向全国、全产业链和全行业定位明确的、完备的、可操作性强的新基建具体实施规划纲要。国家政策仍然处于某些特定技术(如5G基建)、特定行业(如新能源汽车)的摸索实验阶段。另一方面,新基建是一个“边建边用”的协同实施过程,在建设过程中就要体现明确的产业化诉求,但相关政策的制定仍受到传统“铁公机”基建“先建后用”思维定势的影响。

    2、地方政策协同性需要强化

    把握国家政策机遇,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已经成为各省市区抢占数字经济发展制高点的重要窗口。目前已有11个省市提出或开始实施国家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这些新基建都由省级行政单位谋划布局,各省市自治区之间的政策协调性不够,新基建技术衔接性和连通性不足普遍存在,在项目规划上一拥而上、相互竞争、盲目建设、重复建设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二、加快推进我国新基建的若干对策建议

    (一)强化新基建的产业应用功能,重视头部企业市场主体作用

    1、强调新基建的产业化功能

    宏观上,要从国家2035远景发展战略全局出发,加快新基建的产业化拓展应用,打造发展新引擎,以新基建为依托全面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提升发展整体效能。中观上,要准确认识技术前瞻性基础设施、融合创新基础设施和国计民生基础设施等三类不同功能新基建项目的定位,重点探索5G网络、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基建融合产业发展的独特技术标准、技术路径和技术模式。结合各地产业特色,形成区域特色鲜明的新基建产业应用新模式,实现对发达国家的“换道超车”、“弯道超车”。

    2、引导头部企业在新基建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要鼓励5G基建、特高压、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高速铁路等领域已具备相当国际竞争力的头部企业积极参与新基建,充分发挥市场创新主体作用,积极参与国家高端科技领域卡脖子技术攻关、大科学工程、大科学装置建设和运营。要明确企业在新基建项目建设中的地位,赋予数据资产与实体资产相当的权益,提高企业关于项目建设技术标准、数据安全等方面的话语权,探索企业以其设备数据、生产数据等经营数据专利作为股份参与新基建的新模式,调动企业参与新基建的积极性。

    (二)加强新基建高精尖技术和高端人才储备

    1、突出国家级大科学中心的技术引领效应

引导我国已经建立的国家级大科学技术中心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平台围绕5G网络创新、超大规模数据中心、高稳定性工业互联网等方面加快技术研发,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基建技术体系,充实我国新基建的技术储备。加快国家大科学技术中心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平台的协同合作机制,构建跨地区、跨层级、跨系统的国家级技术和数据平台,构建既具备全国统一标准、又兼容区域特色的新基建技术创新系统。

    2、加大对新基建高端人才的培育和储备

    要加快出台新基建相关创新人才的能力素质标准。统筹谋划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加大对新基建卡脖子技术攻关的制度体系,完善对高校、科研机构和尖端科学家的长期稳定支持机制,加大对国内顶尖高等院校强基计划人才培育的支持力度。积极创新引才思路,以更为精准、专业、开阔的引才理念和方式,完善国家相关部门机构的海外人才引进制度,加大在全球范围内选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力度,形成一支拥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队伍。

    (三)完善全国“一盘棋”的新基建制度体系。

    1、加强顶层设计,推动新基建具体推进政策措施加快落地

    出台加快新基建分类发展的具体指导意见,以提高新基建的长期供给质量和效率为重点,修订完善有利于新基建持续健康发展的建设目标、功能布局和市场准入规则。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有关数据价值挖掘、标识解析等新基建关键技术的市场价值评估标准的制定,以及新基建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同主体之间的合作规则及纠纷解决机制,确保新基建中各市场主体的数据价值实现、有效保护、转让和交易,保障合法权益。

    2、突出区域产业特色,推进各地区互联互通发展

    紧密结合各个国家区域发展规划纲要,中央统筹和地方推动相结合,考虑不同地区的产业发展实际,合理安排新基建项目的建设内容和空间布局,平衡好投资规模、速度和结构,速度上要把握好不同技术演进周期以及本地产业发展和市场需要,避免“高歌猛进”或“遍地开花”;结构上要控制好投资领域和资金流向,严格防范投资大量流向虚拟经济,提高政策实施精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