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策】防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风险刻不容缓

    重大风险涉包括财政风险,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风险是不可忽视的方面,必须引起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防范。为此,余丽生教授提出了几点防范化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风险的对策建议。

一、行政事业单位产生财务风险的原因

    1.财务工作不被重视。由于财务工作不是单位主要业务,财务人员的地位不高,缺乏话语权,晋升机会少,总希望能进入更重要更有发展前途的业务部门。岗位任职短期化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风险埋下了隐患。

    2.财务工作任务重力量弱。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所有的改革或多或少都和财政有关,而各项财政改革如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中期财政规划、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政府采购、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等都需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的参与,这使得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改革任务重,要求高,推进的速度和力度大。目前光财政信息化系统就有政府采购的“政采云”、资产管理的“资产云”、预算编制的“编制云”、预算执行的“核算云”等多套。而目前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力量普遍比较薄弱。据丽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调查,在财务人员中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仅为29.9%,且有四分之一的财务人员是兼职的,难以适应。

    3.财务管理方式的调整难以承接。本世纪初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了实行集中核算后,单位的财务会计力量、财务管理水平明显弱化,有些单位甚至取消了财务会计处(科)室、财务会计岗位。近年来财务会计工作回归到单位独立核算后,很多单位财务会计力量明显跟不上需要。

    4.内控制度建立后未严格执行。目前,行政事业单位普遍建立了内控制度,并提出了防范风险点的举措。但在实际工作中,不少单位的财务内控制度形式大于实质,没有真正落实,财务的监督管理职能没有得到发挥。

二、防范化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风险的对策建议

    1.要高度重视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把财务工作和业务工作同等看待、同等部署、同等推进。一是在人员的安排上,要把懂财务、会管理的人安排到财务岗位上,挑选优秀的人员从事财务工作,使财务工作和业务工作一样,工作上有干劲、业务上有发展、事业上有奔头。二是在工作上要做到业务与财务融合,不能把财务仅仅理解融资和出纳工作。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在资金的使用、安排上必须充分听取财务的意见,使工作的推进、项目的安排和资金的保障保持同步,以提高工作效率,规避财务风险。

    2.要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准入门槛。财务工作是专业性、业务性强的工作。我国一直对财务工作有行业准入门槛,从事财务工作得取得会计证。取消会计证考试不等于财务工作没有了门槛,更不等于财务工作没有了技术含量。行政事业单位必须把有会计职称作为从事财务工作的准入门槛,这是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础,也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专业化、科学化的需要,有利于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增强财务抗风险能力。

    3.要严格落实行政事业单位的内控制度。各地发生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违法违纪案例反复证明,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出问题,通常是内控制度不健全或不落实,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行政事业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内控制度建设,各级领导要带头,财务人员要认真履职,形成制约机制,认真执行,让内控制度落地。同时,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对资金运行的全过程进行监控,为内控制度落地提供技术支撑。

    4.要积极推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的委托代理。这不仅有利于规范财务管理,而且有利于节约行政经费,提高工作效率,规避财务风险。选择财务委托代理必须按照政府采购的要求,通过公开、公平、公开的市场原则进行,委托业务能力强、信用评级高的社会中介机构,主要是当地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记账公司承担。但人员多、职能多的行政事业单位仍要配备专门的财务人员。

   5.要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培训。我们就此专门向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做了问卷调查,回收的493份问卷几乎都提出了培训的需求,其中强烈要求培训的有425份,占86.2%;需要培训的有67份,占13.6%。财政部门要以需求为导向,每年不定期组织针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培训,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使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财务工作的要求相适应。

    6.要充分发挥财务的监督职能。财务人员要敢于并善于说“不”,对不合理或不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要予以制止。要严格执行预算法和有关财务制度,维护好财经纪律,把资金管好,用在刀刃上,而不是一味由领导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