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轮新安江流域跨界生态补偿问题策解

    近日,由谢慧明教授等撰写的第21895期公共政策内参《第四轮新安江流域跨界生态补偿问题策解》获得浙江省政府有关领导关注。

    笔者首先罗列了第四轮新安江流域跨界生态补偿实践面临的主要问题,分别为“亿元对赌水质”框架不可持续,皖浙两省的补偿责任分担机制不明确,流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实现机制不健全。

    为妥善解决这些问题,笔者提出了构建第四轮新安江流域跨界生态补偿机制的对策建议:1、应使对赌框架成为补偿框架的一部分,尝试在流域范围内推进多级政府横向生态转移支付试点。2、应明确横向生态转移支付方案,寻求流域外“受益区”包括中央的资金支持。3、根据整体财权和环境事权相匹配原则明确补偿责任,加强环境事权的上级统筹。4、应深化多元化、市场化补偿机制,积极谋划居民主体率先参与到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实践。



公共政策内参收稿邮箱:ipp@zju.edu.cn

欢迎各位踊跃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