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策】以碳汇能力建设引领碳中和工作 争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窗口”

    2020年9月22日,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习近平主席提出中国将力争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0年12月18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被列为2021年要抓好的八项重点任务之一,并写入正在编制的“十四五”规划。2020年12月12日,在气候雄心峰会上,习近平主席宣布中国进一步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再次展现了我国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的决心与信心。事实上,我国已提前一年完成到2020年的阶段性温室气体减排目标,2030年的碳达峰目标大概率也可以提前实现。尽管当前政策界和学术界都将目光聚焦于编制碳达峰的行动方案,我们认为真正的挑战来自如期实现碳中和。发达国家的碳排放从其达峰到承诺的中和时间间距一般都在45年以上。例如,欧盟27国作为整体早在1990年已经实现碳达峰,但其承诺的碳中和时间为2050年,两者间隔60年。但是对于我国而言,从2030年碳达峰到2060年碳中和仅有短短的30年,实现难度之大前所未有。浙江省有望于2025-2028年间率先实现碳达峰,但距离实现2060年碳中和也仅剩不足35年的时间。


    方恺研究员等认为,海洋增汇潜力尚待发掘、人工碳汇技术相对落后、碳汇交易市场建设不足等是浙江省在碳汇建设方面的短板与不足,进而提出了以碳汇能力建设引领碳中和工作争创美丽中国建设“重要窗口”的相关建议。

一、通过优化陆地和海洋生态系统增加自然碳汇

    (一)持续增加陆地生态系统碳汇。

    浙江省素有“七山一水两分田”的俗称,应进一步扩大国土绿化面积,通过植树造林、种草、水源涵养等措施提升碳汇容量。二是尽快摸清浙江省海洋碳汇“家底”。建议由省生态环境厅和自然资源厅牵头,参考《200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等现有核算指南,抓紧编制符合浙江省实际的海洋碳汇核算规范,尽快摸清浙江省海洋、湿地和滩涂等生态系统的碳汇“家底”。三是大力开发海洋生态系统碳汇。建设海洋强省是浙江省的战略使命,也是建立陆海统筹生态环境治理制度的重要体现。通过增加海草床面积、提升盐沼生态系统的生态服务功能、强化滨海盐沼湿地保护等方式努力挖掘浙江省海洋碳汇潜力。在海岸带建立陆地缓冲区,以拦截污染物入侵,防止海岸带生态系统退化所导致的固碳能力下降问题。

    (二)通过加快发展CCUS等技术扩大人工碳汇

    考虑到人工碳汇技术在深度脱碳中的关键作用,浙江省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制定CCUS等技术的研发和推广路线图,充分发挥浙江省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中的比较优势,实现碳汇能力建设跨越式发展。一是推进CCUS等人工碳汇技术的研发与推广。积极打造人工碳汇技术产学研一体化示范中心,推动相关技术孵化和产业化推广。二是改善相关行业企业的营商环境。制定一系列优惠性政策给予企业税收减免,鼓励自主技术创新和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同时积极探索市场化激励措施,开通银行贷款绿色通道,吸引社会资本进行相关领域。三是广泛开展人工碳汇技术经验交流与合作。浙江省可借鉴先进经验,搭建科研机构与重点企业的战略合作平台,开展CCUS技术示范试点。

    (三)通过建立碳汇交易市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当前亟须将碳汇交易市场建设纳入浙江省“十四五”总体或专项规划,大力发展林业和海洋碳汇交易市场。一是开展林业碳汇生态补偿机制试点。遴选生态环境良好、林业基础雄厚的区县,实施以碳排放权抵消为特色的市场化林业碳汇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打造“碳中和先行区”。二是形成城市、行业和企业多层级联动的省内碳汇交易市场。以市为单位初步建立碳汇交易市场的试点平台,在高碳行业中筛选出一批高碳企业,将碳汇认定为一种无形资产,完善碳汇交易经济业务的核算方式,鼓励省内控排企业认购林业碳汇,以抵消其在生产活动中排放的二氧化碳,实现企业碳中和,并通过试点平台进行碳汇指标的托管和交易,进而初步形成浙江省碳汇交易体系。三是探索跨省碳汇交易试点。在建设“重要窗口”的伟大实践中,探索开放林业、海洋等重点领域的省际碳汇交易市场是建立跨区域减排增汇协同机制的重要路径。首先在长三角区域试点跨省市、跨行业的碳汇交易合作模式,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及时追踪反馈。待条件成熟后,跨省碳汇交易体系可逐步向长江经济带等更大区域范围内拓展延伸,以此为契机推动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

    (四)通过高水平合作构建碳汇能力建设体系

    针对目前碳汇领域的短板与不足,浙江省应加大对外交流与合作力度,取长补短,因地制宜,形成具有浙江特色、中国风格、国际影响的碳汇能力建设体系,打造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窗口”。一是建立跨部门碳汇能力建设长效监管机制。碳汇能力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有必要探索构建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此外,建议由省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和大数据局牵头,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5G、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形成即时感知、科学决策、高效运行的新型智慧集成平台,推动碳汇能力建设由“信息孤岛”到“数据共享”再到“整体智治”的气候治理数字化转型,进而构建集中统一、监管合力、综合协调和运行高效的全域碳汇能力建设监管制度体系。二是建立跨区域碳汇标准互认机制。浙江省应主动与相关省市开展磋商合作,推动认可对方有关CCUS和碳汇核算、交易和核查等全过程、全体系的技术标准,开展碳汇产品绿色认证,鼓励双方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相关人员围绕碳汇能力建设开展经贸和科技合作,进一步扩大林业、海洋碳汇跨区域交易市场规模。三是积极融入国际碳汇合作体系。浙江省应发挥“重要窗口”作用,围绕碳汇领域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一方面要积极引进美国、欧盟、挪威、加拿大等国的先进固碳技术和专业人才;另一方面要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对“走出去”企业的引导和服务,努力破除“非关税贸易壁垒”。总之,浙江省亟须以碳汇能力建设为突破口,超前谋划碳中和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推进气候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国际国内树立积极发声、主动作为的良好形象,争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