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研究员夏学民被聘为浙江遗嘱库首席学术顾问

    2022年1月18日,在浙江省红十字会负责人的见证下,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夏学民接受了浙江民生社会养老服务中心(浙江遗嘱库)的聘书,成为浙江遗嘱库首席学术顾问。同时,浙江遗嘱库也被省红十字会授予“遗体捐献宣传登记点”。根据协议,本着“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组建生命之约志愿队,为遗体(器官、组织)捐献者提供遗愿书(家书)见证、遗嘱订立等各项法律服务。

    随着人口老龄化日益加深,老年群体遭遇了“养老难”“遗产分配难”等诸多新社会问题,有的酿成了严重的家庭矛盾,影响了社区和谐稳定。

    根据《民法典》,自然人可以订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通过立遗嘱把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把个人财产赠予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夏学民建议,老年人尽早考虑生前立下遗嘱,指定遗产继承人、分配继承份额,以此鼓励子女们自觉履行赡养义务。对于拒不履行法定赡养义务的不孝子女,老人可在立遗嘱时少分甚至不分财产,以此起到警示督促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作用。同时,老年人有权通过订立遗嘱把财产遗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对自己进行过照护的其他人或相关社会组织。

    诞生于2016年的浙江遗嘱库主要提供专业遗嘱咨询、登记、保管服务。现由浙江民生社会养老服务中心、杭州市南都法律服务所、杭州市上城区家兴继承服务中心共同参与,并向全年龄段人群开放。

    夏学民认为,订立遗嘱是人们对自己合法财产在身后的预先分配,是对物质财富的传承;遗体捐献是人们对医学研究事业的奉献,是一种精神财富的传承。两者同根同生,同样高尚伟大。通过订立遗嘱捐献自己的遗体(器官或组织),正在被越来越多公民所接受,成为浙江精神文明建设的一股清风。

    前不久,84岁的浙江大学幼儿园玉泉分园退休教师程凤兮通过浙江遗嘱库订立遗嘱,向浙江大学脑科学与脑医学学院捐献了遗体,同时捐献20万元积蓄,设立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程凤兮学前教育基金。

    统计显示,截至2022年1月,浙江省已累计实现器官捐献1191例、遗体936例、眼组织1933例、脑组织捐献210例,挽救了近6000名危重病人的生命,让近4000名失明患者恢复了光明,让近万名医学生在“无语良师”的身上得到了宝贵的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