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论】后疫情时代反观农村防疫社会动员成效

一、背  景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国,中央紧急下发《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全面动员起来,发扬不畏艰险、无私奉献的精神,坚定站在疫情防控第一线。

    农村是中国的本色,乡土性是中国社会的本质属性,面临疫情大考的中国农村是我们党社会动员的重点。在党中央的行政动员领导下,防疫共识得以凝聚,社会团结得以增强,农村在社会动员所需资源相对分散的情况下仍然取得了良好的防疫成效。

    目前已进入常态化防疫阶段,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后简称《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工作。《意见》明确,要加强县乡村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做好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隐患等重大事件的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在此情况下,对农村新冠防疫社会动员的经验成效进行系统梳理,不断优化疫情防控措施,改进防疫动员中暴露出的不足将有利于建立更为稳固的应急管理屏障,防范重大社会风险,提高后疫情时代农村防疫应急管理效能。

    作者团队调研遵循“基础研究→现状调研→问题分析→对策建议→研究总结”的研究思路,在充分研读有关社会动员、应急管理、乡村治理等领域研究文献的基础上,选取江苏省扬中市、山东省东营市、河北省保定市、重庆市永川区四地的四村为样本,村民对于村里防疫工作的参与度较高,对村里防疫工作的认同感较高,对村干部工作的认可度较高,四地农村的防疫成效突出。综合运用实地考察法、文献研究法、访谈法、问卷调查法等方法进行实地考察,并得出对策结论(分析论证过程在本篇省略)。 

二、存在问题

    影响社会公众安全的突发危机事件有以下三个特征:突发性、不确定性、威胁性。这给政府进行有效动员的安排产生了干扰。在此次调研中,研究者发现四地农村在取得良好防疫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1.信息采集效率平平,数据缺乏准确性

    重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控的关键是速度、时间、信息资源。对于数字化建设相对先进的城市而言,其疫情数据的搜集利用数字技术的可能性较高;但在农村,经调研发现,对村民信息的搜集办法多是集中于村里派人挨家挨户询问,填写纸质收集表等人工手段。

    从信息获取角度来看,入户上访等人工信息收集办法客观上会出现重复搜集,数据谎报、瞒报等情况,主观上也有村民自身意识不够强、对相关问题理解和重视度不够到位等问题,所以在农村信息采集过程中不仅有人力资源浪费现象,同时也会出现对防疫信息整体掌控与现实情况有一定程度偏差的情况。

    从信息利用角度来看,在农村防疫工作过程中所获取的信息大部分是纸质数据或者口头数据,不够规范的工作措施难以实现对于数据的统计分析、模型的建构,也难以对当地的疫情防控情况进行有效的预测,做出疫情风险评估。

    由此在信息采集与利用方面,需要农村基层防疫人员尽快规范工作流程、优化工作方式,利用更加高效、精准的技术工具。国家政府也需要给予相关技术、资源支持。由此也可以尽量减少基层防疫工作者的不必要工作时间,实现对人力资源的优化。

    2.地方立法工作滞后,管理缺乏标准性

    学者丁元竹认为探索社会资源的动员机制,主要是要搞清楚哪些社会资源是由市场机制配置,哪些是由志愿机制动员(丁元竹,2017)。在此次社会动员中也不乏由市场机制催生的对社会资源的动员,但市场机制具有天然的自发性与盲目性,逐利是其本能,在前期乃至中期的防控工作中由于忽视了此问题,出现乱象。

    据相关报道,疫情期间,在全国口罩万般紧缺的情况下,江苏省扬中市部分商家看到了可乘之机,他们动员一切可以利用的原料资源生产熔喷布。由于没有特定法律的约束,商家铤而走险,不少人看到他人因此获利,于是一拥而上争相生产无证口罩,引发集合行为,掀起了一阵“熔喷布热”。短时间内,在农村多见家庭小作坊,江苏各地的熔喷布原料纷纷运往扬中,口罩质量严重不达标,这正是市场监管滞后,过分放任市场,立法工作缺失带来的后果。

    除市场动员的盲目之外,立法工作的落后还带来了基层人员工作执行标准不一,宽严无序的问题。在调研中发现,有些村庄对于外来人员的监管十分严格,例如外籍人员不得返扬,村干部在村口严格把关;有些村庄对于外籍人员管制则较为宽松,仍放任其回到原居住地,这给与外籍人员生活在同一片区的村民带来了恐慌和焦虑的情绪。

    3.监督机制架构不全,监管缺乏全面性

    在经济社会中需要政府在特定时刻对市场进行一定程度的干预,企业为追求利润最大化,使得市场上的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成为政府的重要职能。例如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出现的投机倒把、危害人民大众的行为就需要建立完善严格的多方监督机制。

    在此次调研中笔者发现,农村社会动员的重点被放在抗疫上而忽视对抗疫外延事项的动员,例如对有碍防疫的行为,村干部多采取口头劝导或者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约束力、说服力较弱,对负面行为难以起到压制的作用。想要进行监督举报的邻里碍于情面也未有效行使监督的义务。再者,国务院联防联控工作组是根据职责分工,然而在逐级下达过程中对于职责的分工逐渐边界模糊,在农村的防疫实施进度如何,工作效率是否有所保证无所记录,对工作人员的监督也存在漏洞。

    所以不管是从经济市场、政府工作、个人利害层面,都要建立健全完善的监督体系,实施全面监管,确保防疫工作有序推进。

三、对策建议

    1.凝聚村民共识:顺应农村乡土底色

    通过调研发现,村民群众对于动员行动的响应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但其中起决定作用的是群众对于自身综合利益的考量与选择。在动员过程中,要通过各种形式的思想动员明确动员主体与客体之间实现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和共同利益最大化的共同目标和立场,争取村民群众的积极配合和主动参与,确保各项措施能够有力地执行,切实守护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共同利益。

    在动员渠道和传播手段的选择上,不仅要广泛采用各种有效的,新型的、传统的传播方式,还要依靠农村社区自身特点,充分发挥农村本土优势。调研发现,本次新冠疫情农村社会动员使用多元化传播媒介,从横幅标语,到广播,再到电视,互联网,从传统媒介到新媒体,各个媒介发挥自身独特优势。在传播类型上来看,人际传播成为主要传播类型,这便是差序格局背景下的农村人际关系网络的主要特点。近邻间口头交流,远亲间使用社交平台交流,一个家庭可以影响这个地区的多个家庭;同时农村还存在着乡贤和意见领袖群体,可以对该农村社区的信息传播和动员工作起到较大推动作用。其次是电视新闻和新媒体类的大众传播。总之,在传播渠道的选择上,针对不同年龄的群体可以采取不同的信息传播途径,既顺应了社会发展趋势,也能极大的拓展信息传播渠道,发挥农村社区本土优势,提升社会动员效率。

    2.嵌入数字技术:提升数据收集效能

    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数字化手段,搭建疫情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动态的大数据监管系统,采取高效的网络化信息采集方案,组建网络化的社区动员社群。如此,能够大大提升信息传递和基层管理效率。发展数字化的疫情信息采集系统,构建扁平化、动态化、精准化的疫情检测体系,疫情发生以后,实现快速、精准追溯、精确定位传染源、科学预测风险。

    在数字乡村战略的推动下,积极建立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大数据服务中心,对于疫情实行动态监控,完善数字化采集标准,促进农村与农村,地域与地域之间数据互联互通,还可以进一步促进与运营商等信息科技领域的技术合作,多个技术领域共同发力,催生更多进一步超越“健康码”的优秀产品。实现通过收集定位、行动路线等大数据信息,精准辨别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密切接触的人员,免除人工收集数据的浪费,同时还可以有效防止瞒报谎报行为,有效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张新等,2020)。这在进入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后也尤为重要。

    3.设置法治红线:巩固动员底层保障

    在进行多方式社会动员的同时不可忽视法治动员,由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迫性,危机性,设立法治底线思维有助于建立稳定的社会动员屏障。

    首先,中央要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要实现在面临突发事件时,社会各界采取行动都有法可依,既能够指导群众有条不紊地应对,又能对不良市场行为等问题进行适当的干预和调控,避免又一次“熔喷布热”的发生。要坚持立法先行原则,深刻总结过去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经验教训,制定尽可能完善的法律法规。当前,《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共同构成了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法律法规体系。但是上述法律倾向于规范普通的应急管理,对于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契合度不够高,故而国家层面应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制定相应法律,有学者提出制定《紧急状态法》,在此基础上,可以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定义、密切接触者的定义与处置、疾控措施如何开展等问题在一部法律中予以说明,同时让社会动员也有法可依。

    其次,地方各级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法律法规,因地制宜。中央的法律在于统筹全局,其对于各地的情况不能做到全盘兼顾,故而能在指导方针上指引但却无法完全贴合。各地应当根据上位法积极开展调研,广泛收集社情民意,推进地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专门立法工作。立法工作可从政府行政机关层面、民营商业经济层面、卫生医疗层面、社会民生层面、社会监督层面展开。法律一经制定生效以后立即严格执行,规范防疫步骤以及在防疫期间的寻衅滋事现象,维护基层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秩序。

    4.引导多元主体:完善全面动员格局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健全公共安全体制机制,就要“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就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本次新冠疫情农村社会动员显著体现出以党和政府的行政力量为主导,以村委会领导的基层村民自治为辅,企业、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社会治理格局,我们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中的不断努力在本次新冠疫情防控中已经体现出独特的优势,为农村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社会动员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也为我们未来的努力指明了方向。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中,还应当明确社会各界多元动员主体的责任,推进构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格局,充分培育和利用包括社会工作机构在内的新型专业化社会服务组织,使他们能够在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中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资源、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并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地方政府、基层行政组织以及基层自治组织必须明确自身的职责和责任,依据中央政府的统筹规划落实防疫行动,确保社会动员机制的高效运行。要找到社会动员过程中的阻碍,连结地方政府—基层行政组织—村民三级动员链条,将上级的应急政策方针转化成具体的措施和方法,传达给基层组织,最终通过村委会干部通知到每个村民,保证整个动员程序具有较高的可操作性、可落实性。

    在意见政策的传达过程中,利用两级传播优势,以人群中有一定个人影响力的“中坚分子”为意见领袖,上级信息通过意见领袖传达给普通村民,提高村民对意见政策的理解度和接受度。

政府要加强规划和实施监督评级机制,成立专门的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问题;政府与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中各机构之间应落实好地方政府的属地责任;个人层面,要动员广大村民与新冠防疫期间的不良行为作斗争,建立赏罚机制,凝聚全民一心抗击疫情的强大合力。


    感谢“策论中国”参赛团队:西南大学《农村新冠防疫社会动员的成效考察与促进策略——基于苏、鲁、冀、渝四地实地调研》团队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