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推进共同富裕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指出了两步走的奋斗目标。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基本实现现代化,再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

    纵观我国的农村发展历程,农地制度的变革历来是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焦点所在。农村宅基地是农村农民家庭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所有土地,也是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规划管理涉及的重要土地类型。有关农村宅基地制度的改革,是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资源合理配置、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和共同富裕的关键。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完善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全国新一轮“三权分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正在进行中,而作为第二轮试点之一的龙港市近年来开展了以“撤镇设市”为基础的新型城镇化进程,在传统的城镇化过程中加入了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环境友好、区域协调、集约化发展、效率公平兼顾等理念。通过对龙港市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现状的调查分析,可以探究促进农村宅基地高效利用的作用机制。

改革的现实困境

    自龙港市试点宅基地三权分置已有一段时间,在此期间,富有创新精神的龙港市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然而在具体的政策执行过程中宅基地的三权分置改革仍然有一些现实困境亟待解决。

    首先是低效利用的矛盾。根据龙港市政府对当地宅基地进行的基础信息调查,当前龙港市有不少农户宅基地闲置的现象存在。然而现有法律严格限制了宅基地的市场化流转,造成资源配置的效率低下与农民权益性收益的缺失。

    其次是退出补偿矛盾。龙港市当前农地分散化的现实在较大程度上制约了当地商业的发展和农户生活质量的提高。当地许多年轻农户渴望走出原先的村落,前往附近人口集聚程度更高,闲置的宅基地也蕴藏着权益性收益的可能,即通过转让宅基地农户可以获取较多收益,补贴当下眼前生活。因此在权衡利弊后,许多农户自愿退出宅基地。然而目前缺乏令人满意的宅基地退出机制和宅基地跨社区安置措施,以及退出后年轻农户的流动性遭到限制。

    第三是代际分配矛盾。新批宅基地指标控制和龙港市人多地少的客观现状导致了年轻一代无法在获取宅基地上与年长一代享受同等待遇。而根据国务院要求,国家耕地保护的红线不得触碰。同时因为缺乏完善的宅基地跨社区安置措施,而宅基地只允许在本村集体流转,所以即使隔壁村落存在空余的宅基地,许多村民变相成为了龙港市的无房户。

    第四,隐性流转矛盾。该矛盾是以上三个矛盾的附属产物。由于存在对宅基地进行更大范围流转的客观需求,同时现行法规对宅基地流转范围的又有着严格的限制,龙港市许多农户遂私下偷偷进行了宅基地交易。但在进行了私下交易之后,农户还面临着一个难题,即宅基地的产权无法依法过户。这意味着买卖双方的矛盾纠纷难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为日后的各类问题埋下了隐患。

    第五,如何在实现土地流转的过程中保障失地农民的正当权益、解决他们的出路问题,这是一个令人关注的社会经济问题。很多人把放活宅基地使用权的改革,尤其是提升宅基地自由流转程度的改革视为资本的入侵。换言之,这种改革为城市资本家下乡圈地提供了可能。同时,许多农户也害怕宅基地改革中资格权的变化会使其丧失“农户”这种身份,从而失去现实层面的利益和精神层面的乡愁。以上的反对声有源自现有宅基地改革的某些不当之处,也有源自现有宅基地改革宣传的不到位之处,导致农户误解了政策。

针对龙港市改革的政策建议

    (一)提升公共部门治理能力、完善治理体系

    公共部门的行政效率是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重要基础,在龙港市宅基地改革的案例中,各部门之间仍需更加清晰高效的分工与协调以保证部门间的流畅沟通与合作,从而形成由市委书记与市长带头、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调配、其他部门各司其职并与群众紧密结合的宅基地改革工作小组。同时,龙港市也应继续积极推行进行专项人才引进、选拔与培养,尽可能快地弥补人员数量与能力不足的漏洞。

    (二)完善征地补偿制度

    为促进宅基地流转的顺利与高效进行,高效合理的征地补偿制度已经刻不容缓,龙港市必须充分考虑公民参与,统筹征地对农民所带来的长期和短期影响,并在尊重农民自主选择权的基础上与其如实陈述利害,真正切实地保障农民权益。

    (三)加强探索放活宅基地使用权的进程

    由于目前龙港市在宅基地使用权放活的过程中仍有着较大的限制,宅基地跨社区安置方案的流转范围仅仅局限于集体经济组织内有宅基地及个权的农户个体,无法包括社会主体的参与。因此,在有效规避风险的前提下,龙港市还需借鉴四川泸县等地的宅基地使用权放活方式,进一步探索适合龙港当地条件、流转范围更大的宅基地使用权放活路径,增加农民财产权收益,以进一步促进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

    (四)加大宣传力度,消除社会误解

    在推行宅基地改革政策的过程中,通过移动网络、电视、新闻报道等多种途径宣传有关政策,促进民众的政策认知,消除社会误解,从而更好地配合政策的落地执行。同时,应发挥社区与社区干部的力量,在民众中进行自我宣传,并对不理解政策意图的村民进行解释与劝导。

    (五)广泛吸收资金来源

    龙港市宅基地改革的资金来源问题仍然亟待解决,目前并没有清晰的资金链供应整个改革的持续进行。因此,龙港市应考虑采取“开源节流”的模式,在不影响政策实行效率的前提下节省开支并尽可能地从多方面吸收资金,以供应资金的流通。


    感谢“策论中国”参赛团队:浙江大学《“三权分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推进共同富裕——基于龙港市的案例分析》团队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