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论】“孕育未来”:生育友好型社会如何为大学生生育理想保驾护航?

    在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背景下,适龄生育家庭的生育意愿得到有效提升,已生育家庭继续生育得到鼓励和支持,而未婚未育的青年人的生育意愿却较少受到关注,而大学生的生育意愿对于未来社会生育率和生育水平的提升具有重要影响。此次研究以为大学生群体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为目的,通过列联分析与回归分析得到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背景下影响大学生未来生育意愿的因素,探索不同因素影响大学生未来生育意愿的具体路径,以期提出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背景下实用性较强的政策建议。

    广东省与全国一样都处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特定历史时期。广东省2010—2022年的的人口出生率呈先升后降趋势,2017年最高至达13.68‰,2018年开始稳步回落,2022年创下历史新低,为8.30‰。为扭转低生育率发展态势,广州于2021年12月发布2021—203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致力打造具有广州特色的儿童友好城市。然而,助力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不仅要积极创建“儿童友好城市”,还要借力“预龄”生育群体。截至2021年,广东省共有高等学校14所,高等教育在校生408.82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57.65%,值得说明的是,该数字仍然在逐年增长。因此,本研究以广东省作为样本框展开调查,通过了信度效度检验后将调查问卷导入“调研家”平台进行随机发放,实际收回问卷2511份,有效问卷1619份,有效率为64.5%。  

    在调查的1619人中,大多数大学生群体具有生育孩子的积极意愿,但生育二孩的意愿没有达到政策期望,这说明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脱轨,积极生育意愿与消极生育行为之间的鸿沟亟需进一步发掘与填补。

    在有生育意愿的1165位受访者中,选择最多、最集中的一项是“26-30岁”,有956人,占比82.06%,说明大学生的初育年龄选择是较为科学的。然而结合生育间隔来看,必然有一部分人的二胎生育年龄将超过最佳生育年龄。此外,对生育年龄和医疗水平的高估也会导致生育水平的下降。一旦超过年龄不能生育,出于无奈就会选择放弃生育,即非自愿不生育或继发性不孕。因此,提供与年龄有关的生育能力下降的信息以及使用医疗辅助生育的局限性,可以对生育决策起到极为关键的作用。

    研究发现,“性别”、“户籍”、“家庭经济条件”、“独生子女情况”这四大因素对大学生意愿生育年龄的影响不显著,这和以往的调查研究有较大出入,这警示了我们“学历”和“未来发展意向”将成为避免人群生育被迫推迟的着重关注点。这可能是经济因素和思想文化因素导致的。从经济因素来看,随着当今社会下女性获取雇佣机会的增加、收入不断提高,这种比较优势逐渐消失,男女均承担着几乎同等的工作压力和经济负担,男女的意愿生育年龄差距也快速缩小;生育观念发生变化,生育意愿强烈,意愿生育年龄提前,而传统思想的影响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而影响式微,女性意愿生育年龄推迟,逐渐与男性意愿生育年龄靠拢。

    本次调查发现,性别对意愿生育数量的影响显著。综合以上影响因素,我们总结出经济条件较好的女性由于有更多机会提升自己的生活品质所以更倾向于主动延迟初育年龄,她们是“有能力生却不生”的代表;而经济条件较差的女性受制于自身较为薄弱的经济实力,以及需要忙于工作、学习的女性成为“想生却没能力生”的群体,这些女性大多只能无奈接受被动延迟育龄从而减少生育的现实。虽然女性地位已经不断崛起,然而如何保障女性的生育权利依然是提高生育意愿的关键所在。

    在调查群体中,绝大多数大学生对自己子女的受教育程度期望较高,且随着被调查者的学历增高,以及在未来选择继续深造的对象中,意愿生育数量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当代青年群体平均受教育水平的提高以及当代大学生对于未来子女的较高学历水平要求,意味着生育成本以及养育孩子的成本均会更高。在看似“冲突”的关系中,如何在提高国民受教育水平的同时保障生育意愿积极性值得思考。

    调查显示,养育孩子、工作和教育和住房压力大均突出压力是当代大学生在未来不愿生育主要原因。在大学生最期盼用以提升生育意愿的措施中,显示选择比例过半的三项为:保障女性有充足的带薪产假、强化养老保障、降低买房成本,均侧重物质保障方面。在关于家庭经济条件调查中,大部分调查对象的家庭月均收入低于15000元,占比76.35%,在该水平收入情况下,有效提高当代青年家庭经济条件可以分担生育产生的多项支出带来的经济压力,激发生育动机,是保障多孩措施落地的助推剂。

    另一重要发现是,就业和创业选择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大学生未来的生育意愿。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经济稳定性和时间灵活性是决定生育意愿的两个重要维度。就业能够稳定保障家庭经济来源,处于家庭中间收入的群体生育意愿更为积极;自主创业的群体对于未来具有更多的自主选择权,也对未来的时间灵活性的期待更为积极。

    对生育意愿观念的调查显示,大多数人选择生育一个孩子或是多个孩子的原因均侧重精神方面的追求,且围绕着婚后家庭之间的关系展开。可见除了上述提到的物质保障和权益保护之外,为提高大学生未来生育意愿还需要满足当代大学生的精神文化需求。同时,大学生对于生育政策的了解程度不足,有信心认为自己对生育政策非常了解的大学生仅一成有余。生育需要合理规划,当代大学生群体作为未来十年内生育主力军,生育政策的普及具有必要性。

对策建议

    综合总结的问题,发现如何提振大学生生育意愿以及在大学生现有生育意愿的基础上维持积极生育意愿成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重点目标,积极采取政策措施解决“不想生不能生”和“想生不能生”的困境,为“想生能生”创建良好生育环境。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扩大宣传,推进生育知识普及工作,

共创协同宣传网络


    向公众传播生育知识将有助于大学生形成积极的生育态度,使他们将成为下一个潜在的育儿人群。生育知识普及以公益性为主要特征,通常是政府来承担主体责任,但生育知识宣传工作的“公益性”并不排斥“事业性”,相反,通过政府工作外包的方式能够整合社会各主体力量,兼容“公益性”和“事业性”,利用事业性主导主体为生育知识普及工作赋能,为宣传工作提质增效。

    政策制定需要以规避“非自愿不生育或继发性不孕”为目的,帮助大学生群体充分了解女性生育能力随年龄变化情况以及使用医疗辅助生育的局限性为宣传目标。具体而言:

    一是选择合适发言主体。即选择由“谁”来作为开口人,选择发言主体前需全方面考虑宣传重点及宣传目的,尤其是宣传内容对于公信力的要求程度,以及考虑宣传信息的受众对象。一方面保证发言人主体与信息接收主体适配性,另一方面保证发言人主体的发言有效性。

    二是选择正确网络媒介。用多元网络媒介解决信息接收难问题,扩大宣传信息接受面。网络媒介匹配发言主体和宣传信息,发挥容器效用,以准确性和操可作性为重点要求。

    三是选择客观信息内容。斟酌发言方式及表述内容,由于宣传信息特殊性以及对于同一信息的解读“千人千面”,因此语句中的语言内容需再三确认,减少导向性言论。将性教育、生育医疗知识列入重点宣传信息名单,文本编写以客观度为衡量标准,期以做到宣传工作“润物细无声。”


加强维权,消减“工作—家庭”冲突,

同出“权益保护”连环招


    通过调查发现有超过半数的大学生群体都有较高的生育热情,在一定程度上与目前急剧下降的生育率形成矛盾。根本原因在于大学生群体在社会化的过程中遇到了资金、就业、住房等方面的阻碍,从而让大学生群体的积极生育意愿不断消减,直到采取更为消极的生育行为。因此政策的制定需重点关注实现大学生生育意愿中的阻碍,将提振大学生生育意愿和维持大学生积极生育意愿同抓共举。针对年轻人面对的经济压力,政府应该对由经济问题引起的生育意愿差异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以经济补贴、资源分配为方向,制定合理的家庭政策和福利制度。因此政府不仅应该对由经济问题引起的生育意愿差异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还应该以福利、资源分配为方向,制定合理的家庭政策和福利制度,这可以有效影响人们的生育决策和生育行为,从而修正大学生群体的生育预期。具体而言:

    一是加大补助力度,降低育儿经济成本。政府应在现行补助政策上改革补助方式,加大补助力度,由点到面进一步降低育儿成本,给予财政支持以应对不断上升的生育成本和日益增长的经济压力。此外,还可以有效减小婚育经济成本和机会成本。降低育儿经济门槛,减少实现大学生群体生育意图实现障碍,激励大学生群体采取积极生育行为。

    二是转变财政补贴目标,取经“用财之道”。政府应增加公共支出时应特别加大教育支出,如增加对公共保育服务的财政投资,这可以降低学龄儿童的教育成本,减少教育资源分配不公平现象,从而显著提高生育子女的意愿。

    三是进一步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缓解“带娃之痛”。应扩大以津贴、服务为重点的托幼保育资源供给,系统化打造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经济上降低育儿家庭持续性获取托幼保育资源成本,服务上增加托幼保育资源供给,建立健全幼有所育公共服务制度,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覆盖率,提升托幼保育服务水平,健全托幼保育服务的政策标准体系。


    感谢“策论中国”参赛团队:华南理工大学《“孕育未来”:生育友好型社会如何为大学生生育理想保驾护航?——基于广东省1619个样本的研究分析》团队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