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策】浙江加快发展蓝碳经济的对策建议

    海洋是地球系统中最大的碳库,是大气的50倍,陆地生态系统的20倍,挖掘蓝碳潜力,促进蓝碳转化为碳交易产品,发展蓝碳经济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路径,也是落实国家有关碳排放和碳交易政策安排的具体行动。浙江大学/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联合浙江省海洋科学院举行了以“浙江加快发展蓝碳经济的路径探讨”为主题的公共政策沙龙。会议邀请了政府相关部门、专家学者以及企业代表参与研讨。沙龙就双碳背景下加快发展蓝碳经济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和实践中存在的痛点、阻点、堵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出了在双碳背景下浙江加快发展蓝碳经济的相关建议。现将与会专家的主要观点和政策建议整理如下。

一、我省发展蓝碳经济优势明显

    一是蓝碳生态系统自然禀赋优越。浙江作为海洋大省,海域面积26万平方千米(领海和内水面积4.4万平方千米),海岸线6600千米,海岛4350个,海岛数量和海岸线长度均居全国第一。二是蓝碳产业发展成为新业态。浙江持续深化千亿级现代海洋渔业集群和百亿级海洋清洁能源产业集群建设。加快布局智慧渔业,提升渔业装备化、绿色化、智能化水平,为蓝色碳汇挖掘空间潜力。有序发展海上风电,推进渔光互补试点,支持发展沿海核能,稳妥推进国家级潮流能、潮汐能试验场建设,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助力蓝碳经济发展。三是蓝碳科研创新能力突出。形成了一支由浙江大学、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浙江省海洋科学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组成的蓝碳科研创新团队,成为我省蓝碳科研创新的中坚力量。

二、加快我省蓝碳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健全蓝碳资源动态监测及核算体系

    一是加快完善我省蓝碳资源调查与动态监测体系。全面开展浙江省蓝碳储量和通量的监测评估,掌握蓝碳生态系统状况及其变化趋势,建立浙江省蓝碳调查监测评估体系,形成完善的蓝碳调查、监测标准和评估规程,为蓝碳核算及其价值实现提供基础支撑。二是建立我省蓝碳核算和价值评估标准。加快蓝碳核算、蓝碳价值评估等领域的研究工作,解决蓝碳的量化问题和价值确认问题,建立适用于浙江省蓝碳生态系统各类型的方法学以及蓝碳经济价值核算标准,推动蓝碳核算和价值评估标准化。三是构建蓝碳资源资产核算和管理机制。开展浙江省蓝碳实物量统计,核算蓝碳价值量,编制蓝碳资源资产负债表。建设蓝碳数智化应用场景,协调贯通蓝碳调查、监测、评估、核算,形成动态共享机制,为蓝碳价值实现提供支撑。

    (二)加快蓝碳产业发展步伐

    一是构建“减排增汇”的现代化海洋产业体系。蓝碳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形态、一种经济活动,是与降碳、减碳、汇碳密切相关的活动形式。现阶段减少碳排放、增加碳汇量,是未来产业发展的主要方向。浙江省要积极做强百亿级海洋清洁能源产业集群。聚焦发展海上风电,加快太阳能海上应用推广,推进渔光互补试点示范。支持发展沿海核能,稳妥推进国家级潮流能、潮汐能试验场建设。二是加快发展蓝碳资源及生态系统相关产业。筛选试种耐盐植物,科学推进红树林北移引种驯化工作。大力挖掘海洋渔业固碳能力,发展碳汇渔业,推进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优化海带、牡蛎等经济固碳藻类、贝类养殖模式,提升蓝碳增汇能力,探索渔业增汇新路径。三是加强海洋空间资源保护。强化海洋“两空间内部一红线”管控,推进海域、海岛、海岸线分区分类保护与利用,严格围填海管控。加强海岸环境生态修复,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严格实施休(禁)渔制度,控制近岸捕捞强度,提高全域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三)加强蓝碳科研攻关

    一是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坚。蓝碳经济是未来经济发展方向,是潜力所在。蓝碳经济发展的前提是要解决技术路径,通过技术攻坚在不影响经济发展的前提下减少碳排放。一方面是加大海洋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整体推进蓝碳生态系统和渔业的固碳能力研发,开展海洋增汇关键技术攻关,提升海洋增汇潜力。另一方面是加快可再生新能源技术创新。加快海洋可再生能源高效开发与综合利用。加强潮汐(潮流)、波浪、风能等绿色海洋能源和分布式光伏风电、生物质与海洋能发电等关键技术攻关,推进海上清洁能源的发展。二是加速技术成果转化应用。推进国家级潮流能、潮汐能试验场建设。促进潮流能和风能开发、测试服务及装备制造企业孵化,加快培育海洋可再生能源创新、设计、制造及服务产业。加强海洋生物资源开发技术转化应用,大力推广浅海贝藻、滩涂贝类养殖,发展固碳净水的蓝色碳汇渔业。三是推动高能级蓝碳创新平台建设。统筹省内涉海优势科研力量组建“蓝碳”实验室,推动海洋碳汇和负排放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落地浙江。支持省内优势单位牵头,联合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创建省蓝碳技术创新中心。发展海洋科技应用转化平台。聚焦产业技术研究,加大海洋碳汇形成机制、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利用、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深水优质高效养殖技术体系及工程装备科技等重点领域科研攻关,加快在海洋碳汇基础理论、增汇技术、装备研发等领域形成一批突破性成果。

    (四)建立蓝碳交易市场

    一是建立蓝碳交易平台。整合浙江省海洋碳资产核算、评估、交易、金融等资源,建立蓝碳资产交易平台。一方面充分发挥经济手段的杠杆导向调节功能,探索构建“蓝碳银行”运营机制,加快推进蓝碳交易纳入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推动海洋碳汇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另一方面以蓝碳交易平台等为起点,完善蓝碳账户,逐步建立起个人和企业之间基于碳账户的供给、需求、定价和议价等市场规则,以及多层次、多渠道的蓝碳交易体系。二是健全蓝碳交易市场与市场监管机制。一方面选择试点城市率先开展蓝碳交易试点,健全蓝碳交易市场,建立健全包括产权、技术、核算、交易、投资相关制度,保障蓝碳市场的良性运转。另一方面建立蓝碳市场监管机制。设立监管机构加强对蓝碳项目交易中的开发、市场准入、公平议价等每一个环节全流程的监督和管理。三是创新蓝碳融资产品和服务。一方面通过政策引导蓝碳与金融相结合,推动信贷、基金、债券、资产证券化等多元化金融服务,为蓝碳提供保值增值服务。另一方面构建合理的蓝碳交易保险制度,加强银行和保险机构的合作,避免因气候灾害、政策波动等导致的风险挫伤买卖双方交易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