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年2月起,上海部分商场取消“宠物友好”政策,禁止宠物进入室内公共区域,动作背后是基于法规与市场需求的收紧与规范化升级。宠物和人类如何和平共处成为群众关注的热点。

一、养宠人要有敬畏心
依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商场属于公共场所,禁犬有法可依。商场要平衡所有顾客的利益和需求。近年来,部分商场开放宠物友好后,屡遭顾客投诉,给其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延伸到整个社会,从小区里突然扑咬孩童的宠物犬,到突袭路人的流浪猫,再到未规范管控导致的“无接触式伤害”,都给受害者带来身体与心理的双重创伤,也加剧了养宠群体与非养宠群体的矛盾对立。

谈论前,先来关注不同立场背后的动机。养宠群体因自身需求,通过家庭豢养达到日常陪伴的目的;非养宠群体则关注秩序和安全,因为养宠来源于个人想法,但宠物生活空间是公用的,也就涉及到公共空间管理和公共人身安全。遛狗不牵绳咬伤人、烈性犬追咬路人等事故背后是主人没有如法养宠的惨烈后果。
要知道,宠物猫犬对陌生人会有本能的警惕和攻击性,如果主人做好防护,牵好绳子,外出给宠物戴上防护罩,危险系数会下降。但也存在猝不及防的潜在威胁,那就是流浪狗猫,《2024年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显示,全国流浪狗约4000万只,流浪猫约5000万只。其中大部分来自于主人的遗弃。

需谨记,养宠不是一时兴起,也不是“我有一只可爱的狗或猫”,而是“我能为它和身边人的安全负责”。宠物主人不是简单地为它提供三餐与居所,更要承担管教、约束、引导的全部责任。对生命的敬畏是一个养宠人最基本的良知与担当。
二、别再让宠物伤害人类
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明确要求,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人伤害的,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禁止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违者将依法处罚。养宠人要履行不随意遗弃的义务,不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毕竟,狂犬病传播主要威胁来自流浪猫犬。
说到狂犬病,我国庞大的宠物基数、民众防疫意识有所欠缺以及“疫苗犹豫”现象都给其清零计划带来挑战。按规定程序接种疫苗次数频繁、费用高。有专家建议,发病率较高地区可考虑将狂犬病疫苗和免疫球蛋白纳入医保报销,减轻民众负担。
狂犬病疫苗分为两类,动物用和人用。动物用疫苗重在预防,人用疫苗往往是事后补救。《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养犬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公开资料显示,存在狂犬病的区域,让70%的犬类定期接种疫苗,能使人间病例数量降至0。
不管是从效果还是源头来看,提升犬猫等动物的疫苗接种率,能最大限度阻断病毒传播。我国一些大城市或特定区域会将犬只狂犬病免疫纳入公共卫生服务范围,提供免费疫苗,比如浙江省高度重视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把“免费提供犬只的狂犬病免疫服务”上升到立法层面,实行全省犬只狂犬病国产疫苗免费免疫政策。
三、构建养宠社会共治生态
猫犬伤人,与其说是“动物之过”,更应反思“人之失责”。唯有凝聚养宠自律、监管发力、社会共治的合力,才能守住养宠底线,筑牢公共安全防线。
养宠人需遵守法规,文明养宠。合规登记犬只,依法办证和年检,定期给宠物接种疫苗,比如每年接种狂犬病疫苗。外出牵绳戴嘴套,及时清理排泄物,不扰民、不弃养,尊重他人空间和选择。如不合规还咬伤他人,将受到严厉处罚。比如《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提出,未经登记、年检养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其犬,还将处以罚款。

构建多方协同的社会共治生态。相关部门制定并完善养宠的法律法规,通过以案释法、社区宣讲、新媒体科普等方式,普及养宠法律法规与安全知识,明确养宠人的责任清单。监管部门依法监管,加强对违规违法养宠行为的整治,提高其违法违规成本。规范宠物交易与寄养环节,从源头补齐治理短板,减少伤人风险。
基层组织发力,推动社区制定文明养宠公约,细化遛犬区域、时间等规则,划定禁入区域,将法律法规转化为邻里公认的“家门口标准”。比如放置文明养宠的标识牌、宣传册,可以给养宠户主发放宠物门牌,标识为养宠之家,提醒外人和邻居注意。
通过芯片植入等高科技的方式,将猫犬信息和主人绑定,通过集成GPS定位功能,显示精准位置,一方面便于宠物走丢后及时找回,另一方面与主人信息绑定,便于追责,增加弃养成本,减少流浪猫犬的产生。目前,全球多个国家都陆续实施了宠物芯片植入政策,我国深圳也有为犬只注射电子芯片的相关规定。

宠物是家人,但不是侵犯他人权利的借口。如何让自由养宠和公共安全并行不悖,避免宠物对人类造成伤害是一项新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