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研究员夏学民接受中华网采访

    2026年7月,绍兴市越城区城南街道长城教苑小区成为全国首个集“预制板小区自主更新”“片区统筹更新”于一体的“双更新”项目。近日,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夏学民,就“城市老旧小区自主更新”相关话题,接受中华网采访。

    针对“居民出资为主、政策优惠支持”资金共担模式,夏学民表示,老旧楼房自主更新的主体是业主(产权人),原则上拆旧建新所需资金由全体业主自筹、共同分担,地方政府也可在政策范围内对加装电梯、公共配套设施等给予适当补贴。鉴于拆旧建新、原拆原建的自主更新模式,不改变该小区不动产的国有土地使用期限,业主(产权人)无需新缴纳土地使用费,所以地方政府在自主更新项目上无土地出让金收入。

    夏学民建议,鉴于老旧小区业主大多为老人、家底有限,为破解自主更新资金难题,各地可动用住房公积金和专项维修资金;同时,积极鼓励金融机构推出长周期、低利率“自主更新贷款”,为经济困难业主解燃眉之急、为地方政府推进此项目工作加油助力、保驾护航;针对高龄老人、低保特困户等,政府还可以采取协调国企就近就便提供电梯周转房,并给予租金减免优惠等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