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中小企业融资,再筑防火墙

2010年5月25日《浙江日报》第16版财富年代·沙龙专版报道了研究院(中心)的第八期“公共政策系列沙龙”内容,以下是报道内容:

 

融资担保机构在中小企业与银行之间架起了一座信用之桥,然而,独扛风险也令担保方“高处不胜寒”。谁来为他们作“再担保”?省公共政策研究院最近组织的一场沙龙对此进行了讨论——

 

中小企业融资,再筑防火墙

本报记者 金涛

 

       一头是嗷嗷待哺的中小企业,另一头是手捏大把资金,却因企业缺少抵押物或担保而不敢放贷的银行。融资担保机构就是连接这两头的桥梁。借助这一第三方,众多不具备或不完全备融资条件的中小企业,如愿以偿地从银行拿到了贷款,银行则分散了大部分潜在的融资风险。而作为“担保的担保”,再担保则带有浓厚的政府色彩,为担保业筑起了一道化解风险的“防火墙”,最终让融资困难的广大中小企业受益。

  浙江堪称是国内数一数二的中小企业大省,中小企业在全省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底,浙江各类中小企业总数已达260余万家,占全省企业总数的99.9%;2009年全省中小企业创造的工业总产值达1.65万余亿元,占全省工业总量的96.4%;工业中小企业从业人员1412万人,占全部工业企业从业人员的95.1%。

  尽管中小企业贡献卓著,但囿于缺少有效抵押物、信息不透明、财务报表缺损等种种原因,多数中小企业多年来只能逡巡在银行融资的大门外面。

  近几年,政银企三方携手,已为省内中小企业搭建起了一个个融资平台;从改变经营理念到信贷流程再造,再到创新产品和服务手段,浙江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想了不少办法,浙江中小企业从银行获得的间接融资量逐年看涨。

  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期待中小企业融资难瞬间便“冰消雪融”,显然不现实。缺少抵押物、缺少担保,依然是多数中小企业获取银行信贷的一道高门槛。尽管目前全省已有不少第三方担保机构,但因缺少再担保体系,使融资整体风险基本上只能由担保机构一家独扛,无法分散,不利于担保机构做大做强。为此,省公共政策研究院日前专门以中小企业再担保体系为主题组织了一次沙龙——浙江中小企业融资真实境遇如何?浙江需不需要构筑再担保体系?浙江需要什么样的再担保模式?相关专家学者展开了一场精彩的观点“对对碰”。

  形如当铺, 多数中小企业被挡门外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世界性难题,但在我国更有一层体制上的障碍。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金碚一发言便直指要害。

  他说,从银行现行的信贷制度看,中国的银行有点像“当铺”。因为银行信用贷款非常少,大部分贷款都是抵押贷款,需要抵押物,这恰恰是中小企业最大的“软肋”。加上国内银行盈利结构也与国外不同,国内银行依靠存贷利差,日子就能过得挺“滋润”,只要能找到大客户基本上就可以“衣食无忧”,因而主动开发“吃力不讨好”的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积极性不足。

  中小企业融资难带有普遍性,但需要具体分析。省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金雪军认为,不同层面中小企业的融资境遇不能一概而论。在呈金字塔形结构的中小企业群体中,处于金字塔顶层的中小企业往往资产优良、发展潜力大,较易受到银行和风险投资基金的青睐;中间层的中小企业通过抵押、担保或与银行长期合作办理信用贷款,融资也相对容易;而处于金字塔底层的多数中小企业,因自身实力较弱、抗风险能力不强,又不具备抵押、担保的基本条件,很难得到银行信任和其他外部资金支持,这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大头”所在。从这层意义上看,再担保就是通过政府财政资金的扶持,鼓励银行、担保机构加强对金字塔底层企业的服务渗透。

  相比银行,担保机构对风险的容忍度显然更高。银行不愿沾手的业务,担保机构往往愿意做。金碚打了个比方,贷款就像一杯牛奶,最肥的“奶皮子”先给银行切掉了,这部分业务既赚钱风险又低,但这里基本没有担保公司的份。“奶皮子”切完后,还剩下很多奶,里面还有值得投资的对象。此时银行通常会认为风险已偏高,“油水”也不那么足,担保公司就可趁机而入。但由于银行对担保公司的信任度有限,双方合作容易产生龃龉,政府择机介入,一方面可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另一方面还能发现很多值得银行放贷的中小企业。所以,只有政府再担保、商业担保机构、银行三位一体,才能打通中小企业融资的“经脉”。

  独木难支,担保亟需再筑风险屏障

  再担保的初衷是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但这一目标需要迂回实现,即通过对担保机构的融资担保来落实。近几年,浙江担保业的发展可圈可点,到2009年底止,全省各类担保机构达378家,担保资金总额达170亿元,已为12万家中小企业提供了将近2000多亿元的担保资金。在担保规模迅速扩张的同时,风险控制总体不错,累计担保的代偿率在0.39%左右,累计实际损失率控制在0.035%,比银行的不良贷款率都要低。

  不过,正由于再担保体系的缺失,全省担保业发展瓶颈日益显现:一方面,由于缺少最后一道风险屏障,担保机构开展业务不免“缩手缩脚”,全省担保机构年均担保资本金放大倍数从2005年的4.36倍降至2009年的3.01倍;另一方面,担保贷款的利用率不高,全省担保贷款余额占中小企业银行贷款余额的比重仅5.3%,中小企业中只有2.15%的企业通过担保获得贷款,远低于日本静冈县23%和42%的水准。

  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的叶天华说,再担保基金和机构的缺失,使担保行业的整体风险无法分散,只能靠内部资本积累来消化部分风险。她表示,根据国际经验,担保机构承担风险责任的比例通常为70%至80%,剩余部分则由协作银行承担。但我省多数担保机构因实力孱弱,与协作银行不在一个等量级上,合作中往往只得“委曲求全”,承担更高比例甚至100%的风险。加上自身又缺乏完善的担保保证金制、集体审核、风险内控等制度建设,在担保过程中易出现行政指令性担保、人情担保、“拍脑袋”担保等非正常现象,致使风险高企。

  在北京中小企业再担保机构负责人秦恺的眼里,再担保与担保机构其实是一种相依相存的关系。所谓再担保,一定要建立在发达甚至成熟担保市场的基础上。国内有的地方再担保运作得不很成功,关键就在于其担保市场本身并不发达,企业群体资质也不够好,担保公司再放大融资倍数,风险也同步放大,结果谁都不愿做,再担保的作用就无从谈起。

  巧拨千斤,再担保显现乘数效应

  “应尽早通过设立再担保基金来完善全省中小企业担保体系。通过银行、担保机构的介入,对中小企业进行放贷审核,财政只需付出撬动资金对其进行再担保,就可以实现明显的乘数效应,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国务院发展中心企业室主任李国强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他表示,目前再担保机构主要有公司模式和基金模式两类。设立一家市场化运作的再担保公司,权责明确、定位清晰,可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但也会将注意力更多地放在如何控制风险上。基金模式的最大好处是可将再担保业务与再担保资金的运作和补偿相分离,发挥市场在再担保业务中的资源配置作用,同时体现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导向和支持作用。

  当然,再担保基金需要有一个合理的资本金规模,这样既能体现对担保行业的扶持,又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从北京、广东、东北三省等已设立再担保基金的地方看,其资本金规模都在10亿元以上。而浙江2009年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额为512.1亿元,如果以10亿元再担保资本金规模,按30倍的放大效应测算,约为300亿元,基本可覆盖全省60%的担保贷款。按现行银行存款利率水平和通行的1%担保代偿率计算,10亿元再担保资金每年协定存款的固定利息收入,与再担保代偿费用大致持平。这样,再担保资本金安全基本无虞。

  秦恺表示,不论是基金还是公司,再担保机构作为信用担保的最后一道屏障,均可充分发挥担保资金的乘数效应。像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公司投入运营后,北京市担保行业的平均担保放大倍数从2008年的4.2倍迅速增至2009年的7.4倍。以此水平计算,浙江担保机构一年可再新增400亿元担保贷款,总额达800亿元左右。除此,再担保机构还可利用自身资本金雄厚的优势,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的创新提供担保。比如,小企业集合信托债权基金、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以解决担保机构资本金小、担保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

  浙江工业大学教授程惠芳认为,省级再担保基金应坚持省级财政出资的主导地位,担保公司交纳一定保证金,再由担保公司所在县市财政按比例出资。这样做的好处是能将各个层面的利益“绑定”,“一荣共荣,一损俱损”。她表示,按照国际惯例,担保机构的担保倍率一般不超过18倍,而日本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法定倍率可达60倍,美国为50倍,韩国也有20倍。从它们的实践看,乘数效应十分明显,借得我们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