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城市居民家庭节电行为及政策引导研究

    摘要:城市社区居民家庭用电看似微小,基于我国庞大的人口基数,中国居民生活用电量成为了一个巨大的数据,并且这个巨大的数字每年都在增加。居民日常耗电中还存在着相当一部分的无故损耗。一个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生活耗电的比重往往也越高,因此做好居民的节约用电工作,对于促进节能减排意义重大。通过对居民节电行为的影响因素进行梳理,结合我国城市居民的用电现状,提出了城市居民家庭节电行为影响因素的指标体系,该体系包含了客观属性、生活品质、个人责任三个方面的48个指标。采用社会实验法,以HZ市DL街道两个城市社区居民为例,选取不同类型的城市居民(含商品房小区居民、经济适用房小区居民、回迁房小区居民),进行问卷跟踪研究。分析回收的有效问卷,提出了城市居民家庭节电行为的两种引导方式:意识引导和政策引导。

    关键词:城市居民;节电行为;影响因素;干预措施


一、引言

    中国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人均能源资源非常匮乏,资源分布也不均匀,而且资源开发技术比发达国家相对落后,起跑条件差,没有很好的利用率,这些导致我国能源的消耗速度在经济高速增长的条件下,比其他国家更快,能源危机对我国来说,可能比其他国家更严重。

    2012年12月至2013年3月,中国人民大学能源经济系在全国26个省对1450户家庭进行了一次家庭能源消费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一个普通家庭在2012年消费了1426公斤标准煤(kgce),人均能源消费量为612kgce(郑新业等,2015)。在能源消耗不断增加的同时,我们看到了平常与我们联系最紧密的用电量也在不断攀升。从长远看,提高电力在能源中的生产/消费中的占比是长期趋势。从“十三五”能源政策走向来看,主基调在于实现能源生产与消费的革命性变化。电力能源是清洁高效的二次能源,加快利用电能是大势所趋,预计到2050 年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的比重将超过50%。

    2000-2011年中国居民人均年生活用电量从115千瓦时增加到418千瓦时,增幅为264%,年均增长率高达12.5%(梁慧芳、曹静,2015)。2015年,全社会用电量55500亿千瓦时,其中,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7276亿千瓦时,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3.1%。2016年全国总用电量为 59198 亿千瓦时,居民生活用电 8054 亿千瓦时,占13.6%。2016 年全年,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 8054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0.7%,增速比去年同期增长5.80 个百分点。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15年全社会用电量等数据,2015年,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727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1]。按照2015年底,中国大陆总人口(含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海外华侨人数)136782万人计算[2],人均用电量为531.9千瓦时,是2000年人均生活用电量的4.62倍。中国居民生活用电量这个巨大的数字每年都在增加。

 [1]国家能源局网站,国家能源局发布2015年全社会用电量. http://www.nea.gov.cn/2016-01/15/c_135013789.htm

[2] 新华网,据人民网消息国家统计局今日发布2015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数据显示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6-01/20/c_128647758.htm

    在我国,更多强调的是企业节电,往往忽略家庭节电。在政府的角度看,每户家庭的用电量是很小的,每户家庭节约一点点电能消耗,不可能和“关、停、转、迁”一批“两高一低”企业这种结构节能的成效来比较。

    伴随着居民生活用电量的增长,实际家庭用电过程中浪费现象越来越突出。随着家庭收入水平的提高,高级家电的日益普及,以及家电功能的逐渐多样化,许多家庭毫不在意家庭用电量的支出,空调过度气温的设定、家电待机损耗、热衷大功率以及没有随手关灯关电的习惯等,都是造成家庭用电无故浪费的元凶。据统计显示,我国城市居民家庭待机耗电量占家庭耗电量的3%-13%(李毅,2013)。根据节能产品认证中心的调查显示,我国城市家庭平均每天在待机能耗上就可以浪费0.36千瓦时,这个电量相当于一盏15瓦至30瓦的灯长亮不灭。这个待机电量累积一年,待机耗电量可达131.4千瓦时/户。在中央电视台的一台节能宣传栏目上,有相关专家举了一个例子:如果把全国所有的电视机的待机能耗相加,这个数量相当于一个小型发电厂的发电量。可见我们在生活中并不能小视每台电视机的待机能耗(薛河,2013)。巨大的生活用电量对我国电力乃至能源供应带来巨大冲击,这与新型城市化[3]建设理念相悖。节约用电应该尽可能覆盖到社会的生活领域,在关注企业电力消耗的同时,不能忽视电力消耗与居民家庭生活的关系。社会的经济越发达,生活耗电的比重往往也越高,因此做好居民的节约用电工作,对于促进节能减排意义重大。因此在提倡节能过程中,居民日常家庭节电成为了非常重要的目标群体。

[3]新型城市化,就是坚持以人为本,以新型工业化为动力,以统筹兼顾为原则,以和谐社会为方向,以全面、协调、和谐、可持续发展为特征,推动城市现代化、城市集群化、城市生态化、农村城市化,全面提升城市化质量和水平,走科学发展、集约高效、功能完善、环境友好、社会和谐、个性鲜明、城乡一体、大中小城市和镇协调发展的新型城市化路子。百度百科。


二、国内外社区生活节电综述

(一)国内社区生活节电综述

    居民日常生活耗能占据了社会运行、发展总耗能相当大的比重,节约用电是社区生活节能的绝大部分,故社区节电应是国家节能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者通过实证分析得出,在普通家庭中,浪费用电的现象普遍存在,很多居民节约用电意识淡薄(赵翀,2011)。从问卷中看出居民对于节约用电的知识少之甚少,哪怕有所了解,一般情况下也不愿意去做。在研究居民了解家庭节约用电的知识和措施的方面,显示实际情况为了解部分知识但基本不去做的占10%、了解有时去做的占70%、非常了解且一直在做的占20%。由这些数据可以看出,由于普通居民感觉不到电力资源,认为这一点点行为与显示生活的关系不大,因此对节约用电这个问题并不注意。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居民的物质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升,在物质生活得以满足的情况下,人们对精神生活的追求就越来越高,为了满足人们不同的业余生活需求,越来越多的电器应运而生,家庭用电量也剧增,人们只是看到了这些电器给我们带来了多大的利益,如何的便利,而不关注它到底用过了多少电。有些不必要的浪费也是在这个时候产生的,比如盖着被子开空调,室内一直开着灯,电热毯开一整夜,电脑待机不关,买很多不必要的电器等等,因为人们这个时候有钱了,不在乎电费这点小钱了。

     有关于我国的家庭能耗研究统计显示,家庭总能耗中,约有10%是待机消耗,这个看似不起眼却真实存在的无故能耗比例已经攀升至两位数。普通家用电器的待机能耗加起来,相当于开着一盏30 瓦的长明灯。仅就电视机而言,每年待机可消耗25亿千瓦时的电量。又比如使用不当的无故消耗,冰箱放得太满或很空,都比内置物比例在百分之五十八到六十二要耗能,还要注意放东西的时候不要贴着冰箱内壁放,可以通过放置冰来减少压缩机时间,降低能耗(李斌、杨松魏、宝武、伶维妍,2013)。研究者罗列了关于电视机节能、降低洗衣机和空调能耗的方法,阐述了节能灯节电的效果,不要让家电处于待机状态,倡导家庭从自身做起,从不起眼的小事做起,节约能源。

    在数据模型方面,有研究者应用洛伦兹曲线模拟和基尼系数计算了样本家庭用电整体分布情况,数据分析显示,低碳态度对于中低用电量家庭的作用效果比较稳定,但对于用电量高的家庭来说,低碳态度对他们的影响比中低用电家庭弱很多,显示为影响不显著。良好的用能习惯有利于生活耗电量的减少,特别是那些用电量多的家庭的影响更为显著(陈晶、张真,2015)。

    也有通过实证研究,证明个体的心理因素、情景因素都是通过转化为个体的节能意愿来调节节能行为,对于不同的节能行为,心理因素的调节作用不同,部分因素作用不显著,情境因素有助于把节能意愿转化为节能行为(岳婷,2014)。结合人工神经网络,复杂适应性理论以及 Netlogo 多主体仿真平台,对城市居民节能行为进行仿真分析得出:(1)外部政策对居民节能意愿和节能行为的匹配度有影响,一个比较全面的整体的政策优化,相对影响比较显著;(2)情境因素的不同对城市居民节能行为的影响也不同,低碳社会规范、能源价格水平、低碳产品属性和价格水平,政策普及程度因素中的经济型政策、引导型政策的普及程度,政策的执行力和有效性,信息干预的力度和有效性,对节能行为从想法到实践的转化作用明显。在这些不同的外部政策因素中,通过对一种节能行为的影响程度分析,对习惯调整节能行为的影响程度最高是低碳社会规范。(3)调整特殊的情景因素,可以改变居民节能行为意愿。相对于一般的经济节省行为,精神上的满足对节能行为意愿的作用比较明显。从长远角度看,引导型政策普及程度和低碳社会规范对节能行为意愿促进作用最强,而后是信息干预的力度和有效性、政策的执行力和有效性。因此作者建议,长期来看,引导型政策普及程度、政策执行力度和效度、信息干预力度和效度、低碳社会规范等的增强,有助于提高居民的节能行为意愿,进而促进节能行为的实施。

    在社区节能措施上,众多学者认为第一项是要立法,或者是制定相应的政策和规章制度,需要有一定的执行力,只有用制度来框人的行为是最立竿见影的。第二就是政府倡导,政府倡导可以从战略的角度提出,明确社区节能的战略目标和指导思想。也可以制定一个一个的节能项目去实现,比如绿色建筑,小区可循环能源系统等。更加贴近生活的,就是最基层的各类宣传活动,耳濡目染。

    国内众多研究指出,用电量与用电行为有关,一些利用行为理论或策略推进环保行为的思潮也在逐步展开。国内社区生活节电主要以政府倡导和硬件技术创新为主。


(二)国外社区生活节能综述

    学者(H.W. Kuan, S.E.Wong, 2012)(H.Z. He,H.W.Kua,2013)以行为心理学为理论依托,以社区居民耗能行为的影响因子分析及节能干预工具的有效性评估为研究视角,前者描述了新加坡Eco-living项目的一个具有前测性质的试点项目的实验过程和结果,而后者则介绍了新加坡Eco-living项目整体的实施过程及最后的研究成果。学者从三个方面来分析社区居民耗能行为的影响因子分析及节能干预工具的有效性:一是评价不同节能干预工具(措施)的有效性。二是辨析居民日常耗能行为的影响因子。三是评估不同干预(建议)措施的效能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促进居民节能实践的建议。

    研究者通过社会实验法、案例研究与定量数据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通过理论研究构建自变量(干预工具)、因变量(居民日常节能程度)、控制变量(居民能耗行为的影响因子)的具体测量变量指标体系,采用多阶段问卷调查法就“居民节能行为自我评估”、“干预工具有效性”等问题进行相关数据的收集,并结合社区居民实际用电量数据,通过社会计量方法对相关命题进行统计检验与分析。

    从统计分析的结果上看,居民能耗行为的三大类影响因子中,价值因素与居民自我评估的行为得分项以及实际用电减少量之间的关联程度较低,并无显著相关性,这可能是由于“节能行为的不便利性”这一调节变量的存在,较高的“成本门槛”阻碍了居民节能态度进一步转换为节能行为,从而导致理论上“价值观决定行为”的命题无法实现。而环境因素中节能措施的便利性、心理因素中的自我满足感和对于政府的信任感和责任感与自我评估得分的呈现显著正相关;在三大节能干预措施中,与专家、志愿者之间的面对面的咨询、交流的举措与居民自我评价得分之间呈现出最高的相关性。

    在完善相应建议方面,学者认为需要推进四个方面:一是强化政府所提供的节能宣传材料所展示信息的权威性和专业性,增强居民对于政府节能宣传的信任程度和依赖程度;二是政府所宣传的节能举措应当尽可能便利简单,降低居民实践的“成本门槛”,提高居民实施节能举措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三是在干预措施的工具选择上,应当加强“居民与专家志愿者面对面进行交流”这一工具与“节能宣传手册”和“提示便签”两种工具的结合,以多元化工具组合的方式提高人们参与节能行为的积极性;四是运用“居民与专家志愿者面对面进行交流”这一节能干预工具要注意加强志愿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确保其能够为社区居民答疑解惑。

    通过对国外文献的梳理,大致能把握国外学者对于“社区生活节能”这一领域的研究水平和主要取向。从研究内容上看,主要集中对三大问题进行研究,即(1)评价不同节能干预工具(措施)的有效性;(2)辨析居民日常耗能行为的影响因子;(3)评估不同干预(建议)措施的效能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促进居民节能实践的建议。           

    基于研究内容探究所形成的研究结论主要包括:(1)价值因素与社区居民节能行为之间无显著相关性,(2)环境因素中节能措施的便利性、心理因素中的自我满足感和对于政府的信任感和责任感与社区居民节能行为呈现显著正相关(3)三大节能干预措施的实施力度均与社区居民节能行为呈现显著正相关,且专家、志愿者之间的面对面的咨询、交流的举措与社区居民节能行为呈现最高的相关性。

    基于研究结论所推断的完善建议主要包括:(1)政府所提供的节能宣传材料所展示信息必须具有足够的权威性和专业性,增强居民对于政府节能宣传的信任程度和依赖程度;(2)政府所宣传的节能举措应当尽可能便利简单,降低居民实践的“成本门槛”,提高居民实施节能举措的可行性和有效性;(3)在干预措施的工具选择上,应当加强“居民与专家志愿者面对面进行交流”这一工具与“节能宣传手册”和“提示便签”两种工具的结合;(4)加强志愿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注意运用多种现代化科技手段以直观展示生活节能的重要意义,提高社区居民的环保意识;(5)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的政策工具作用,提高社区社会资本,促进社区环境治理的不断创新和发展。


三、城市居民家庭节电行为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

    照明、烹饪、恒温、烧水、交通以及娱乐等构成了城市居民家庭用电的主要部分,居民的家庭用电行为,既是一个主观能动的过程,也受到大环境的制约被动发出。因此家庭用电的消费模式既受到居民房屋属性及人口等因素的影响,也与居民的节电行为和节能意识息息相关。Druckman·A 和 Jackson·T(2008)认为,收入情况不是家庭能源消耗模式的唯一影响因素,诸如居住地的类型、居住时间的长短、家庭的结构和居住地的地理位置之类的因素也都非常重要。Sahakian , Marlyne D和Steinberger K(2011)通过对菲律宾马尼拉三个城市居民家庭用电行为的研究,还发现社会制度和社会结构状况也会制约居民的用电选择。荷兰的一项研究发现(Abrahamse,Wokje&Steg,Linda,2011),收入水平、家庭成员数、成员年龄等社会人口变量与家庭能源消耗息息相关,同时,态度以及自我超越价值这两个变量对家庭能源消耗的影响非常之大,节能意愿和行为在影响上呈现正相关。偏好之类的主观变量则对家庭能源的选择有很大的影响。因此本文将客观属性、生活品质和个人责任等三个指标因素作为影响居民用电行为的主要指标。

    客观属性:建筑的客观属性反映了建筑各类数据的差异化,人口的特征属性反映了居民个体的差异化背景信息,房屋面积、楼层、人的性别、年龄、收入、受教育程度等属性与居民用电行为之间是否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从一般认知上来评判,个体属性的不同都会导致行为的差异。因此假设,这些客观属性在一定程度上,对居民的用电行为产生影响。

    生活品质:在很大程度上,这也是一个体属性,因为每户家庭的生活品质都不一样,有研究显示,唯物主义的思想概念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知识-行为的正向转变。也就是说对于物质生活水平高的群体来说,能源节约知识对节约行为有促进作用,且影响较强,因此可以通过提高物质生活水平高的群体的节能知识来促进节能行为。相反,对于物质生活水平低的群体,能源节约知识对节约行为的正向作用就没有对物质生活水平高的群体的影响那样明显,相对差些。因此假设生活品质也对居民的用电行为产生影响。

    个人责任:学者研究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是实证数据阐述了居民个体的主观价值取向等多种因素对资源节约行为的影响。这些主观价值因素包括:价值感知,即影响居民用电行为的关键因子,指居民就其所感知的个体利益、社会利益、道德性等房间权衡后对特定行为效用的总体评价,这对于个体节能行为的态度和情感意识具有深刻的形塑所用。知觉行为控制,即过往经验及预期阻碍对个体特定行为决策的影响作用,由个体对特定行为实施的可行性、便利性认知及对约束条件的控制信念构成。主观规范,即社会压力对个体特定行为决策的影响作用,包含主体对这种被动施加的“舆论压力”的具体感知及“迎合”该舆论期望的主观意愿。政策有效性感知,即居民的政策有效性感知对推动居民节电行为的影响。个人的责任意识是一种主观价值取向,既然个人的主观价值取向对于垃圾分类有影响,那么本文假设,这种取向对资源节约行为的影响,在节约用电上的机理相同,即个人责任对居民用电行为产生影响。

    根据行为哲学的认识,利用操作性条件作用,学会人为地去控制行为的前提是做出特定的行为,有目的性地设置环境并产生后效。在内容分析法中,我们经常要用到关联规则,也就是搞清楚前置条件和后续结果之间的关联规则。对于干预措施的研究,在关联规则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做如下假设,什么样的干预措施能有效改变居民用电行为,达到节电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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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对象

    本文采取抽样研究的方式,对整个城市居民进行分类随机抽样,选区了尽可能多的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样本。HZ市DL街道位于整个城市的东北部,距市中心约10公里,于2014年12月撤镇建街。该街道自2003年开始征地拆迁,目前已全部征迁完毕,辖区内有回迁安置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不同性质房源,入住人员类型全面,有原住民(城郊农民)、有市区迁入的老城市居民、有外地入住的新HZ人等等。街道所辖社区城市化发展程度不同,有拆迁伊始就开始筹建的城市社区,也有最近几年新建立的城市社区。

    本研究选取该街道两个社区共240户居民(含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回迁房),设计问卷,对影响居民用电行为的因素进行调查。在干预措施研究上,每月月初完成240户居民行为问卷的调查和上一月的电费收集,每个月中旬完成对居民的干预,以上两个步骤形成一个月试验的全部内容,每月都按照这一流程进行操作。进行六个月的跟踪调查,得出不同干预措施对居民日常节电的实际效果。

    在研究居民日常用电行为的影响因素时,240户居民为分层抽样选取出来的样本,我们统一完成问卷调查,不进行分组。在研究干预措施时,我们对240户居民进行分组,分组同时设置对照组,通过实验组和对照组的对比,消除无关变量对实验结果的影响,增强实验结果的可信度。

    设置A、B、C三组实验组和一组对照组D,其中对A、B、C三组的家庭进行不同方式的节能干预,而D组不予以任何干预。具体如下:

    (1)向 A组的家庭发放节能宣传手册、贴纸,向其提供一般性的节能建议和措施。

    (2)向B组的家庭推送微信,为其提供一般性节能建议和措施。

    (3)对C组家庭进行一对一的用电指导。针对C组家庭实际的用电情况,为他们提供具体的节能改进措施,对其进行一对一的节电指导。

    (4)D组作为对照组不进行任何干预,只要求他们每月填写相关问卷。

    样本数量:一共4组(A、B、C、D),每组家庭数量为80家(一对一指导为40家),一共240家。


(三)研究变量的确定(问卷设计)

    在现实生活中,居民生活的客观环境,例如房屋的大小、楼层、房龄、家庭的人员数量、文化水平、所从事的职业等,都对居民日常耗电量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居住条件、健康、收入、朋友圈、社会认可等有关于生活品质的因素也可以影响人的节电行为。最后就是个人责任意识,你知道的节电知识多并且愿意去尝试,那么节约用电的行为在生活中越普及。本文根据居民日常节电行为影响因素的整合,设计了问卷A,包含客观属性、生活品质、个人责任等三个方面的48个指标。

    经济因素、区域因素和家庭人口学特征、家庭成员的生活习惯是学界公认的影响居民家庭用电的几大因素,因此第一部分的指标主要考察居民生活的客观环境,通过对居民所住楼层、房屋大小、房屋属性、房子朝向、房龄、装修时间、使用性质(出租或自用)、是否住家做饭、客厅/卧室/书房的数量、房屋使用面积等9个建筑物的客观属性及家庭常驻人口数量、家庭收入等7个人口特征属性的了解,来分析这些指标对居民用电行为的潜在影响。希望进一步验证影响城市居民家庭生活用电的主要因素,如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提高是否会带来人均用电量的阶梯变化特征、常住人口与人均用电量是否呈负相关、人均用电量与户主年龄是否呈负相关且与家庭成员平均年龄呈正相关 、受教育年限与人均用电量是否呈正相关等。

    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家庭收入对居民用电行为的影响力度日益减弱,与此同时,居民对生活品质的追求使得他们的用电行为不再像以前那样“精打细算”,因此第二部分的指标主要考察居民的生活品质,通过居民对自我审美、自由、教育、环境质量、挑战、休闲时间等22个指标的自我评价,来分析这些变量对居民日常用电行为的影响。希望通过5点量表来了解居民对生活品质的追求是否与用电行为之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

    充分的信息和正确的知识有助于纠正决策过程中的认知偏误。居民拥有的节能知识是促进家庭节能减排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只有充分了解能源的相对价格和节能措施具体情况,居民才会对节电行为作出有效选择。国内外的许多研究都已发现如果居民缺乏节能知识,那么就会影响其采取有效合理的节电行为。例如不合理的用电习惯或者对家用电器的不合理使用,都会导致生活用电耗能显著增长(简毅文,2013)。因此第三部分的指标主要考察居民的个人责任,即居民对节电知识的了解程度和尝试程度,来分析居民的个人责任感是否会提升其节电行为,同时也为行为干预实验打下基础。主要通过10个指标,以5点量表的形式考察指标间的关系,了解缺乏相关的节电知识,是否会导致居民电能消费行为和节电意识呈反相关的局面,分析在向居民提供节电相关知识的情况下,是否能够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用电行为习惯,为社会节能减排作贡献。

    在前期国内外研究现状的基础上,主观意识对行为的影响比较大,为了验证主观意识对居民用电行为的影响,简单设计了干预措施验证。对居民用电干预措施进行分类,设计了问卷B。问卷B是干预措施实施后,用以监测居民日常用电行为的变化。问卷B设计了居民的一般用电行为,例如冰箱、电灯、空调等,也包含了不常见的用电行为,例如烘干机、地暖等。通过罗列电器的数量,一般节电行为的特征,来检测居民在干预措施的进行中,节电行为的改变,或认知的改变。

    在明确了变量,完成问卷制定后,本文采取的是实验法来进行整个研究。通过工作人员分组联系社区,社工、学生、社区志愿者上门收发问卷,微信收发问卷的形式,收集数据。通过定量分析法、定性分析法进行数据处理。


四、研究结果分析

(一)影响因素与用电行为的相关性分析

    对DL街道两个社区240户居民进行问卷统计,通过微信、纸质问卷的形式进行,共回收问卷240份,回收率100%。问卷关于客观属性的变量共16题,生活品质属性的变量22题,个人责任属性的变量10题。为了保证数据的有效性,经过数据录入、整理,240份问卷中有效问卷139份。

    首先通过主成分分析,将生活品质属性中的22个指标合成一个综合指标,将个人责任因素中的10个指标合成一个综合指标。通过回归分析,得出各个影响因素之间以及与节电行为之间的关联性,分析综合指标与节电行为的相关性。最后节电行为对影响因素的OLS回归,得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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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观属性与用电行为

    总的来看,客观属性这一指标中的各因素对居民用电行为的影响效果存在差异,并且不同因素变化的趋势各不相同。数据处理的结果显示,房子书房数量、房屋属性(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回迁安置房)、整个家庭月总收入、户主受教育水平、常在家庭成员教育水平、个人责任等因素与节电行为均存在一定的相关性。从相关程度来看,房屋属性(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回迁安置房)、整个家庭月总收入、户主受教育水平、个人责任与节电行为的相关程度高。从相关性的正负来看,房子书房数量、整个家庭月总收入、户主受教育水平等三个因素与节电行为成负相关,房屋属性(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回迁安置房)、常在家庭成员教育水平、个人责任与节电行为成正相关。

    首先,家庭人口规模对所有样本家庭的用电量均有显著影响,且随着条件分布由低端向高端变动,人口规模的影响效果逐渐明显。家庭人口规模在各分位数点的系数估计值均为正,且均在95% 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同样增加1 个人,在不同的家庭中对用电量的影响不一样,尤其是对用电量前10%和用电量前90% 家庭,每增加一个人导致的全年用电量的上涨差异十分显著。

    其次,用电消费行为是环境行为和经济行为的结合体,因此家庭的收入水平是影响用电行为的重要因素之一。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家庭月总收入与节电行为之间的关系影响虽不是最显著,但分位数回归的结果显示家庭月收入对中等用电量家庭的影响最为显著,这一情况的出现,可能是由于收入低的人群为了降低家庭的能源消耗支出,而更加注重节约能源,降低能耗。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HZ市家庭总收入呈现上升的趋势,这使得家庭用电受家庭收入的影响将越来越有限,部分家庭可能在用电方面不再受消费预算的约束,用电量可能会持续增加。但从另一方面来说,家庭收入水平的提高也有可能对节电行为产生积极影响,比如价格昂贵的环保型产品会被更多家庭所接受,进而降低家庭的用电量。本次调研中,有近80%的高收入家庭表示关注低碳环保产品,其中又有近50%的家庭表现出明显的支付意愿,而这一比重在低收入家庭中分别为60% 和30%左右。由此可见,家庭总收入的增长虽然可能带来用电量的增加,但同时也利于环保节能型产品和服务的推广。

    再次是对居住面积的分析。分位数回归显示随着家庭用电量的增加,居住面积的显著性逐步凸显提升。居住面积显著影响仅对高用电家庭,并且回归系数随着分位点的上升而增高;对中低用电量家庭的影响不够显著。这说明对于用电量较低的家庭,居住面积的大小并非其用电量的显著影响因素;而高用电家庭的住房面积越大,用电量也会越高。

    最后,通过节电行为对影响因素的OLS回归,运行结果可以看出,数据处理结果Prob > F=0.0000,说明不是联合显著,接受原假设。P值可以告诉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是否显著。从表4-5中可以看出,房屋年龄、房子书房数量、整个家庭月总收入、常在家庭成员教育水平、个人责任意识等5个因素的P值均<0.1,说明这些因素对节电行为影响显著。其中,房屋年龄、房子书房数量、常在家庭成员教育水平、个人责任意识等4个影响因素的P值均<0.05,说明这4个因素对节电行为的影响更加显著。

    房屋的年龄,对节电行为的影响大,P=0.000,认为所检验的变量对模型是有显著影响的,说明房屋年龄越大,越利于节电行为的发生。众所周知,房屋年龄越大,由于电路老化等原因,无故的损耗会越多,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结果,是由于本次参与调研的居民年龄结构的关系,房屋年龄越大,入住的居民年龄偏大,年纪大的人在一定程度上,比年轻人节约。   

    书房数量,对节电行为的影响大,系数为负,说明负影响,即书房数量越少,越利于节电行为的发生。在本次参与调研的人群中,书房是学习、工作和娱乐的主要场所,因此书房越多,电脑、路由器、电灯等待机损耗就越多。

    常在家庭成员教育水平,对节电行为的影响大,常在家庭成员教育水平越高,越利于节电行为的发生。这与之前的假设相符,即学历越高越懂节电。人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与个人所拥有的知识相关,学历高,知识多,知道这样做节约用电,减少家庭支出成本,是对自己是有利的,出于人的趋利性,节电行为就容易发生。


2、生活品质与用电行为。

    总的来看,居民对生活品质的自我评价与其节电行为之间的关联性较为显著,尤其是对于高收入家庭而言,能源节约知识对其节约行为有明显的促进作用。从调研结果来看,在日常生活节能习惯方面,大部分受访的居民或多或少都有一定的节能习惯,例如随手关灯,使用峰谷电等。但间接性的节能习惯尚未养成,这也反映出许多受访的居民,由于间接节能行为很少能从其日常能源消费开支中体现,所以较少养成间接性的节能选择习惯。

    此外,受访居民在消费价值观上存在明显的差异,对生活品质的自评分也存在较大差异,受访居民主要分两种价值观:物质主义价值观和非物质主义价值观。节能减排的共识主要出现在这些对环境责任感自评分较高的受访居民上,他们表现出了愿意作为,履行节约能源责任,哪怕牺牲一点个人利益。且绝大多数的受访者都表达了对于节能、节电行为的积极的态度。由此可见,城市居民在消费价值观上,还存在较大引导空间。  


3、个人责任与用电行为。

    个人责任意识对节电行为的影响较大,P=0.000,认为所检验的变量对模型是有显著影响的,说明个人责任意识越强,越利于节电行为的发生。分位数回归结果显示低碳态度和用电习惯对生活用电的影响效果随着用电分位数点的移动而发生变化。低碳态度对于中低用电量家庭的作用效果比较稳定,但对于高用电家庭,低碳态度的影响大幅下降,同时影响变为不显著。良好的用能习惯有利于生活用电的下降,尤其对高用电家庭的影响更为显著。分位数回归结果显示低碳态度对生活用电的回归系数在任意分位数点上均为正值,这说明积极的低碳态度并不必然等同实际行动上的节能。

    独立样本检验(略)的相关分析结果也进一步显示,个人责任意识对节电行为的影响存在多种差异。性别方面,女性比男性更多地在日常生活中实施节电行为;婚姻状况不同的人群在节电行为上也存在显著差异,已婚家庭的节电行为水平高于未婚家庭;家中是否有12岁以下儿童在节电行为上有显著差异,家中有12岁以下儿童的家庭节电行为水平明显高于没有儿童的家庭;家中是否有60岁以上的老人,在节电行为上的差异水平不尽相同,即家中有60岁以上老人的家庭节电行为水平显著高于没有老人的家庭;户主性别在节电行为上的差异不同,户主性别为女性的家庭的节电行为水平高于户主为男性的家庭。

    总的来看,那些具有日常节能态度和较强环境责任感的居民,在家庭节电方面表现更为突出,此外,消费价值观与日常节电行为直接的关系也较强。

    居民对节能行为关注的越多,节能行为就产生的越多,说明关注度直接影响节电行为。居民对生活习惯心理的改变容易度,也能直接影响节能行为,生活习惯心理越容易改变,节能行为就越多实施。直接影响居民节能行为的因素还有经济条件、社会规范、宣传教育和政策引导,其中经济因素是实施节能行为的首要因素。关注度、生活习惯心理和经济因素是居民节能行为的预测变量。由此可见,不仅要引导居民增强节能意识,出台鼓励居民节能行为和惩罚能源浪费的措施也是非常必要。


(二)干预性措施与用电行为的相关性分析

通过SPSS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由于使用SPSS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时,因子需为数值型,所以将编号栏的A、B、C、D分别用数字1、2、3、4代替。1组为采用发放节能宣传手册和贴纸进行干预的实验组,2组为采微信推送节能建议和措施进行干预的实验组,3组为对家庭进行一对一的用电指导的实验组,4组为对照组(即不采用任何干预方式)。

一、方差齐性检验

在进行方差分析前,需对数据的方差齐性进行检验,具备方差齐性才能进行进一步的分析。首先,对5-8月份的用电量进行检验方差齐性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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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数据再次筛选

对5月份的数据进行二次筛选,即删去极值数据(50以下的用电量与400以上的用电量)后,再次进行方差齐性检验。对6月份数据进行二次筛选,即删去极值数据(50以下的用电量与500以上的用电量)后,再次进行方差齐性检验。对8月份数据进行二次筛选,即删去极值数据(100以下的用电量与1000以上的用电量)后,再次进行方差齐性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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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次筛选结束后的5、6、8三个月的数据都已具有方差齐性,因此可以进行进一步的分析。

三、单因素方差分析

    5月数据方差分析结果显示,4种干预方式存在非常显著差异,效果排序分别为4>2>3>1,即除去4号对照组外,2号干预方式最有效。

    6月数据方差分析结果显示,4种干预手段没有显著性差异,效果相近,除去4号对照组外,3号干预效果好于1和2号组效果。

    7月数据方差分析结果显示,4种干预手段没有显著性差异,效果相近。除去4号对照组,3号组效果略好于1和2。

    8月数据方差分析结果显示,4种干预手段没有显著性差异,效果相近。除去4号对照组,3号组效果略好于1和2。

    1、干预组比较分析

    实验中向 A组的家庭发放节能宣传手册、贴纸,向其提供一般性的节能建议和措施,向B组的家庭推送微信,为其提供一般性节能建议和措施。针对C组家庭实际的用电情况,为他们提供具体的节能改进措施,对其进行一对一的用电指导。在对干预措施的有效性检验分析中,只有5月的数据显示有显著性差异,这说明微信推送节能建议和措施进行干预的方式最为有效,6-8月的数据分析没有表现出显著性差异,但对家庭进行一对一的用电指导比其他两种干预方式稍微有效。总的来说,微信推送和一对一的用电指导这两种干预方式对居民节电行为的改变还有一定影响,但不够明显。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研究时间的跨度较小,只有半年,导致居民在干预的接收程度上持续性不够,再加之研究对象变动性较大,可能每次接受干预的都是家庭中不同的成员或是不同的家庭,这就使得干预的效果大打折扣;二是干预的方式存在一定的缺憾,如发送宣传资料,很难有措施保证居民收到宣传资料后会认真的阅读并付诸实践,而微信推送同样存在类似问题,即便推送率达到一定的量,覆盖率较广,但内容的传播效果很难得到保证。一对一指导的效果在三种干预方式中是最好的,节能建议采纳率较高且能保证一对一地进行沟通,缺点是难以覆盖所有的受访者,且时间成本、人力成本都比较高。三是干预的内容不够新颖和丰富。由于研究者个人精力有限,实验过程中使用的干预材料在内容设计方面还不够完善,尤其是微信内容和宣传资料的版面设计和内容编排,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总的来说,微信推送、发送资料和一对一指导这些宣传教育方式尽管能帮助居民形成科学用能、崇尚节电的良好氛围,但这些干预方式在短期内对居民节电行为的影响较为有限,与社会规范和政策因素等比较起来,宣传教育只能作为辅助手段。但从宏观层面来看,政府层面应持续加强顶层设计,积极指导居民全面的了解节能行为,用以提高居民对节约能源的关注度,在居民群众中树立可持续发展的能源消费理念。


    2、干预组与对比组的分析比较

    对问卷进行翻阅,直观的分析。2016年3月-7月,对所有研究组进行了问卷B的填写与收集,为了数据的充实,8月又增加了一次问卷填写。同时在2016年11月进行了一次问卷回访。问卷B是在干预措施实施的情况下,测量居民的节电情况。

    A、B、C三个组是对家庭进行了节能建议和措施干预,D组未进行干预,根据干预组与对比组的节电量监测,以及回收问卷的分析,光从干预和未干预两个方面看,受到节电宣传的家庭与对照组家庭相比,节电行为有向节约型变动的趋势。比如上个月在“您家在不看电视的时候就会关上机顶盒吗?”问题的填写时,居民的选择是“1=从不这么做”,一个月,或者三个月后填写问卷时,该选项变成了“3=有时会这么做”。

    在问卷的发放和填写过程中,还了解到,居民对于日常普通的家用电器的使用,比较随意,行为习惯基本不会改变,比如电视机、机顶盒、热水壶,在不用的时候,居民通常不会关掉电源,或者拔掉电源;家用电脑、路由器,电脑关机屏幕也是不关的,路由器更是坏了之前不关机。对于一些房屋采光不好的房屋,如果是客厅、厨房,一般情况下是进门就开灯,基本不关。对于不太普遍的大功率电器,比如地暖、干衣机、浴霸等,一般情况下,不是不使用,就是使用完毕后直接关闭。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器,比如电热毯,一般都是用完即关。

    在问卷的填写过程中,小组成员也上门对一些居民进行问卷填写。交谈中了解到,对于一些节电小窍门,比如不要让各类电器待机、冰箱的内置物不要太满也不要太空、是否等热的食物凉了再放入冰箱、空调的过滤网清洗、将风扇和空调搭配使用等居民都不是很了解。例如,年纪大的居民一般都把冰箱当做万能储存箱,塞得很满。当听到塞得满比较费电时,居民的反应也有两种,一种是持将信将疑的态度,认为调研小组人员可能是在忽悠他们,这种情况是中年人居多,一种是打开冰箱把可以拿出来的东西拿出几样,老年人居多。由此可以看出对家庭的节能知识进行普及,还是有一定的必要。

    如果做进一步的分析,我们会发现社会人口统计学因素对于干预组的直接节电行为和间接节电行为的影响是存在一定的差异的。首先,性别对于节电行为的影响与以往其他关于环境行为的研究结果相似。研究显示,女性在直接节电行为和间接节电行为方面的表现均优于男性。已婚家庭的成员与未婚人士相比,无论是直接节电行为还是间接节电行为,都显著偏高。这与历年的研究成果一致。在户主性别为女性的家庭中,家庭成员的直接节电行为水平显著高于户主性别为男性的家庭成员,但是间接节电行为之间的差异不明显。这可能是由于女性户主在直接的日常节能行为中对家庭成员有更大影响,因而使得相应的节电行为水平高于户主为男性的家庭。家庭当中是否有12岁以下儿童的家庭不管是直接节电行为水平还是间接节电水平都要显著高于家中没有儿童的家庭。这可能是家庭中的成年人为了给儿童做出表率而自觉履行节电行为。有老人的家庭,其节电行为也优于没有老人的家庭,这可能与我国老年人群体特殊的成长过程、生活习惯有关。与年轻人相比,老年人更加注重节约,节电习惯更好,但对于节电知识老年人了解不多,因此在节电意识方面老年人优于年轻人,但在节电效果方面不如年轻人,能耗水平更高。这也提示我们,要结合我国不同年龄阶段人口的节电节能的实际情况和特征,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


五、城市居民家庭节电行为的引导:从意识到实践

    城镇化是我国经济增长的巨大引擎,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6-2005年“冒进式城市化过程”期间,城市化的进程明显加速,逐渐违背了循序渐进的发展原则,脱离了正常城市化发展的轨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国目前的城镇化进程已经陷入了著名环境思想家莱斯特·R·布朗所说的“A模式”泥淖(徐林、曹红华,2014)。比较典型的方面就是冒进式城市化带来的自然资源严重浪费和城市环境的急剧恶化,节能减排的道路依旧是任重道远。    

    通过对节电影响因素以及干预措施的有效性研究,从如何提升城市居民家庭节电行为的意识入手,以政府主导,各部门、社区、居民联动为宗旨,提出城市居民家庭节电行为的意识引导和政策引导两个方面的引导内容。


(一)城市居民家庭节电行为的意识引导

    城市居民目前的许多直接节电行为大多数是出于经济上的考虑,而非以节约资源和能源、环保等为出发点,而且居民平时参加各类节能减排活动的积极性也一般,这说明节电节能行为还没有成为他们的自觉行为,因此还需要加强相关环保知识、能源知识的介绍,让公众能认清能源、环境形势,从根本上树立节电节能的意识,培养其以更高的视角来看待节电节能问题并产生认同感。

    家庭节电是节能减排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节电不仅只是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小事,而是关系到国家节能状态的大事。从数据上显示,2000-2011年中国居民人均年生活用电量从115千瓦时增加到418千瓦时,2015年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7276亿千瓦时,2016年居民生活用电 8054 亿千瓦时,电力能源作为清洁高效的二次能源,加快利用电能是大势所趋,预计到2050 年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的比重将超过50%。所以,再也不能说,家庭用电只是每户人家的一个数字,数字累积起来,是非常庞大的量。

而在这些家庭用电量中,存在着非常普遍的浪费现象,突出表现在家用电器的待机上、家庭电器的使用不当上以及不普遍使用节能产品上。通过数据显示,城市家庭待机能耗的平均值已经上升到了家庭总能耗的10%左右,电视机、空调、音响、电脑、饮水机等普通家庭都拥有的家用电器, 他们的待机能耗全部累计,相当于开着一盏30瓦的长明灯。光是电视机,全年的待机耗电量达25亿千瓦小时。有相关专家举了一个例子:如果把全国所有的电视机的待机能耗相加,这个数量相当于一个小型发电厂的发电量。巨大的生活用电量对我国电力乃至能源供应带来巨大冲击,这与新型城市化建设理念相悖。家庭节能被推到了节能减排的风口浪尖,已经成为节能减排的重要手段之一,已经是我们不得不重视的节能区域。

    节电行为可以改变家庭节能现状。在家庭常规支出中,除了吃穿用,每月的电费支出是水电气等常规支出中占比最大的。网易曾经发表过文章引发过讨论,中国居民电费支出负担是否全球最高,研究者将国家居民电费支出占月收入比重进行比较,得出的结论是中国的居民电费负担全球最高。当时有不少质疑者,认为中国不是居民电费支出负担全球最高的国家,有研究用人均年生活电费支出占上一年人均年最终消费支出,得出的结论显示中国排在所列国家的第六位。    在这个研究中,研究的国家不乏美国、英国、日本等多数发达国家,这两个数据显示了我国居民电费支出负担,相对来说,还是比较高的。在影响因素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责任意识对节电行为的影响非常大,换言之,改掉“我不浪费”的惯性思维,对家庭节能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家庭节能中的“节约悖论”。经济学中凯恩斯的“节约悖论”,对萧条时期的经济有促进作用,但是从实践中可以看到,它对循环经济百害而无一利,节约资源是对动态的、发展中的社会负责,对新型城市化构建和谐社会负责。家庭生活中更不能不问前提,随便套用“节约悖论”,否则一味得刺激消费,助长消耗,家庭节能无从谈起不说,不仅导致没有生活品质,更有可能导致整个家庭的破裂。

    再者,是中国传统的“面子”问题。对于“面子”和“节约”的伪悖论,要从根本上区分开来,两个词不存在悖论,是可以并存的。有人认为“节约”有损自己的“面子”,觉得挣钱多,如果还讲究“节约”,会被人看成是“抠门”。但事实上,“面子”是人在人际关系中能体现的外在表现,这在人际关系中已经毫无意义。而“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它不仅能减少家庭的能源消耗,更可以看出一个社会的品质。


(二)城市居民家庭节电行为的政策引导

    城市居民家庭节电行为的引导,除了意识理念上的认识转换,在具体实施上应有必要的手段与合理的政策。从宏观、中观、微观的角度,提出不同政策建议。

1、在宏观层面,需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制度规范

    一是完善当前节电节能产品的相关政策。早在2015年4月,中央政府印发了国办发(2015)16号关于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对节能标准化进行了部署。提出到2020年,建成指标先进、符合国情的节能标准体系,主要高耗能行业实现能耗限额标准全覆盖,80%以上的能效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标准国际化水平明显提升。在前期问卷调查中,我们发现城市居民对于主动消费节能产品的意愿普遍强烈,而实际将消费意愿转换成消费行为的转化率只有约12%,原因主要是大多数居民对于节能产品在日常使用中能否抵消普通产品在相同时间内消耗的能源费用还存在怀疑态度,因此我们建议:一是在国家政策标准的指导下,各地区政府应尽快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节能产品标准,加强对相关企业技术开发与市场推广的支持与引导;二是提高节能工作在政府各项考核中的比例,甚至可以实施“一把手”“一票否决制”等,发挥我国特有的体制机制优势;三是在部分领域关键环节可以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如市场准入标准方面,加大对生产不符合要求产品企业的处罚力度,甚至关停等措施,尽快提高节能产品在市场中的占比。

    目前,政府对节能产品的鼓励政策,大多集中在标准制定和企业补贴方面,缺少对消费者的直接补偿措施。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应着力设计出更具针对性的激励政策,以期适应不同收入水平群体的需求。对于低收入的群体,可通过加强财政补贴、如贷款或提供便利性政策的方式,促进该群体主动消费节能和新能源产品。对于高收入的群体,可以在社会地位激励上下功夫,将节能行为与社会认可度联系起来,推动高收入群体主动地去实施节能行为、进行节能消费。除此之外,需提高居民对政府相关政策的认知度和了解度,尽量使得节能和新能源产品的政策设计具备延续性。总而言之,政府部门应该注重多种政策手段齐头并进,把信息政策、补贴政策、便利政策以及激励政策等一系列宏观政策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合力,达到更好的政策促进效果。

    二是进行节能改造,完善房屋建设标准。在研究结果中,可以明显发现,居民房屋的自身属性(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绿色建筑等)对居民节电行为具有一定的影响。

    对房屋进行节能改造,降低管道的能耗损失。如在房屋建造中使用超厚的绝热材料和复杂的门窗,以达到高效的保温隔热性能,并通过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以及家用电器的本身散热,来代替室内的升温,降低家用取暖设备的使用率,采用中央通风系统提高热交换效率,并排设置进气和排气管道,在暖空气排出去时引进干净的冷空气。这样一来,就可以破坏居民住房面积和家庭用电量之间的关系,使得住房面积与用电量“脱钩”。

    积极发挥各项政策间的关联性。政府部门在制定住房领域相关政策时,充分考虑到居住面积对家庭用电量的显著影响,这样也能适当地约束过大面积的住房,从某种程度上降低过高的用电量。比如进行太阳能等各种清洁能源的研发及推广,对试点新能源项目的小区给予政策上的优惠,让居民感受新能源的节能与便利,促进居民的节能行为。在房屋建设的同时,也投入节能改造,建设绿色小区、循环节能小区,让居民体验到节能的方便实惠,才会在生活中更加注重自己的节能行为。据调查统计显示,多数家庭在消费时能自觉考虑节约的问题。有70%的家庭有意识购买和使用节能型家电、节水型产品。试想如果市面上全都是节能产品,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或者机会去选择其他非节能的产品呢?

    三是以价格为调控手段,促进居民养成节电行为。价格制订体现公平负担的原则。收入是影响用电行为的因素之一,因此价格必定对节电行存在影响。在有峰谷电的区别时,一般居民都会开通这一项功能。现行很多的商品房小区,物业在交付时就已实行了峰谷电,由于峰谷电的价格相差比较大,很多居民也愿意在低价电时进行用电行为。但不可忽视的是,当前我国居民电价较低的原因,是片面提高工商业用电价格分摊了成本,如果不逐步理顺电价,长期下去会加重工业和商业企业的用电负担,影响我国的经济竞争力。此外,目前我国实行的居民用电消费量统一电价模式,对居民节电行为的激励作用也比较小,本质上无法完全反映用电成本和横向公平的原则,没有做到收入水平不同的城市居民合理分担用电成本,逐步形成了高收入群体用电越多补贴越多,低收入群体用电越少补贴反而也越少的不合理分配格局。这种暗贴是不合理,不公平的。这在居民收入差距日益扩大的今天,无法体现公平负担的原则。因此,我国政府应在保障居民用电价格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现行阶梯电价,在价格上逐步反映电力资源的稀缺性,从而引导居民自觉节约用电。在适当条件下可遵循集中统一和量体裁衣相结合的方式,由国务院制定阶梯电价的总体方案,各地方政府可根据各地经济水平、居民收入和用电水平,制定相对符合实际的实施方案。

    适度调整阶梯电价的价差。我国阶梯电价政策是把居民户均用电量分为若干分段,对分段定价计算费用。实行阶梯电价,可刺激居民的节电行为,提高能源效率。阶梯电价实行的出发点是在保障居民基本用电权利的同时,通过分段电量实现细分市场的差别定价,提高用电效率,促使居民做到节能限电。

    但从实施情况来看,阶梯电价目前没有考虑到季节性因素对居民月用电量产生的重要影响,比如夏季居民用电量远高于其它三季,因此可提升夏季期间的第一档位电量。同时适当降低第一阶梯电价,以低价影响来扩大阶梯电价政策的范围圈。同时,满足低收入家庭利益,对家庭节电行为进行鼓励,提高居民对节电的积极性,有利于节电关注度的提高;同时,第二档位的设置与电价的设置应合理结合,拉开第一档和第二档阶梯之间的价格差距,这样才能做到有效限电。另外,对阶梯电价的电价差进行适度调整。提高第三阶梯电价,用于惩罚严重浪费电的行为或针对奢侈用电,以引导居民形成节能限电思想,养成良好的节电行为。

2、在中观层面,需鼓励多方联动,强化宣传效应

    一是充分发挥街道以及社区等基层部门的宣传联动效应。从研究结果来看,尽管居民都有一定的节电意识,但还是有小部分的居民不太注重日常的直接节电行为,因此,需要加强对此类人群的督导和教育。

    考虑到城市社区的体制机制日益完善,街道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与所辖社区承载了大量社会功能,因此街道、社区可以成为居民节能减排组织工作的重要依托。已有研究验证了垃圾分类政策对居民节电行为有明显的溢出效应,凭借这一点,街道、社区的节能宣传就不局限于本身了。可以结合多种形式、多种主题,例如宣传栏张贴节能资料、每家每户发放节能小册子、微信推送等;在社区编排的小品、舞蹈,举办的走秀等活动中添加节能元素;树立典型,评选节能家庭,节能模范,节能能手等手段,对居民节能减排意识和行为进行引导,可由街道或社区牵头,进行社会资源的整合和开展相关活动。社区可以配合电力部门,对家庭中的节电节能方法和知识进行总结和归纳,必要时将这些资料印刷成册发放给居民家庭,以提高居民的节电环保知识和能力;也可以通过一些活动的开展,提高居民节电节能的积极性。     

    根据前文的研究结果,还需要注意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时,应针对不同特征的人群或时期进行有针对性的引导和激励。

    分性别宣传。女性比男性在日常生活中更加注重节电节能,因此在宣传和督导节电节能的同时,要加强对男性的教育和引导。还要应进一步挖掘以家庭为节电节能宣传对象的工作方法,比如基层妇联,发动女同胞开展家庭节电,利用女性的家庭特征,促进家庭成员互相督促。

    分年龄段宣传。在老中青年龄分段上,中年群体的节能水平要明显比其他两个群体高,这就要求我们更注重对老年群体和年轻群体进行引导,帮助其在节电行为实施上的认知困难。针对老年人,节电习惯比年轻人好,但节电的方法了解少,因此可以对老年人加强节电方法的宣传。研究中显示已婚人士的节能水平显著高于未婚人士,因此在已婚和未婚的分界先上,也可以做相应的文章。针对有儿童的家庭,社区可联合学校一起进行节能节电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也可以组织亲子活动,发挥家长的示范作用,同时提升家长和儿童的节电能力,改善家庭的节能环境。

    分学历收入宣传。从前文影响因素的分析中我们发现受教育程度对节电行为的影响较显著。在干预措施的问卷调研过程中,也发现到学历越高,对于节能的思维越开放,知道的节能知识也越多,但这些节能知识向节能行为转变的有效性还有待商榷,部分教育水平高、收入水平高的群体由于较少受到经济能力的制约,因此在能源消费方面不注重节约,因此针对这部分人群需要研究如何将节能环保与社会地位、社会价值关联起来,通过社会实现方面的激励,使该类人群实现其社会价值,进而促进他们的行为转变。

    分阶段宣传。这里所说的阶段是居民节电行为改变过程中的各个阶段,例如初期,要尽可能多得结合社区各类活动、微信推送、宣传品等普及节电的各类知识,扩大知晓率;在干预的中期,“节能广告”的效用没有初期那么好,居民会呈现出接收疲劳的状态,该阶段,可以根据居民的反应,选出节能节电的居民骨干,对他们进行专业培训,通过居民骨干来做节能宣传;在节能取得阶段性效果的时候,也可以评选节能家庭、节能标兵,来激励居民,巩固阶段性成果。

    二是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建立节能减排的公众参与制度。除了政府主导的行政手段,需建立健全由非政府组织参与的公众参与制度,更加贴合实际地去引导居民主动地养成节电节能行为。在本次问卷过程中,社区对节能工作比较支持,但是由于社区工作繁杂,事务繁忙,除了大项目改造、环保日等主题型的活动,其他活动所需的人员或者经费无法保障,导致有想法而无法实施。因此,需要非政府组织的参与,来弥补这一块空缺。另一方面,绝大多数居民的节能行为还处于个体或家庭的层面,很少有居民会去主动的促进他人节能或参加节能公益活动和组织,这说明我国不仅要强化节能教育宣传工作,还要加大对节能非政府公益组织的鼓励。

    联系院校的专业研究机构,对家庭节能开展系统性的调研和服务;通过“自然之友”这些民间环保组织,对节能进行监督;鼓励社区建立例如“家委会”性质的家庭节能志愿服务队,投入资金购买更专业的节能服务,为公众提供专业的节能咨询,推广各种专业知识,使居民了解自己要怎么做、做些什么。非政府组织在社会形态中是一个保持中立的组织,这将更加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监督。

3、在微观层面,需营造良好氛围,强化行为影响

    2015年,国家科技部结合居民日常生活的衣、食、住、行、用等方面提出了36项节能减排潜力量化指标,并将“小窍门”制成了《全新节能减排手册》。但在调查问卷实验中,部分居民在谈话中反映,现在生活水平还可以,电费的负担及影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这里反映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我国关于节能的价格杠杆没有真正起作用;二是居民的节能意识还比较欠缺。特别是在问卷调查所在区域,2000年以前还是农村,城市化时间只有10余年,得益于杭州城市改造的政策及城市经济的发展,居民收入水平增长幅度很快,截止研究进行时,该区域房价相对于2006年翻了3倍,但是相应的电价几乎没有增加,虽然人均用电量在快速增加,但是居民并没有必须节能的经济和道德压力。

    近年来,人民生活水平提升很快,反映在家庭能源方面,最明显的就是家庭电器越来越多,存在于儿时记忆的断电现象几乎消失。敞开用电方便了市民生活,提高了生活质量,但也带来了许多无节制的普遍浪费现象。结合前期入户调研工作,对于家庭节电我们倡议,一是养成自愿节能意识,形成良好的节能风气。善于接受家庭消费心理的引导,在日常生活、工作、学习中,都要营造节能的风气,建立良好的、低碳的生活习惯,形成自我节约的意识,减少能源浪费;二是改变不良的用电习惯,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浪费。在家庭的用电过程中,家用电器待机情况比较普遍,浪费严重,需要居民形成随手关灯、断电的良好用电习惯,养成良好的个人情操;三是在家庭中广泛使用节能产品。现在部分居民盲目追求大功率、大能耗家用电器,然而在目前的市场上,节能产品非常广泛,基本涵盖各种家庭电器,不仅形式非常美观,而且节能效果也比较好,如节能灯、低能耗电冰箱、变频空调等,居民应在购买电器时考虑节能因素,认清家用电器的合理定位,以适用为主,逐步形成节能、品质同步发展的良好格局。四是树立家庭榜样,带动全家节电。这是家庭中家长与儿童的良性互动,家长要为儿童做出榜样,带头倡导家庭节电,帮助小朋友养成良好的节电行为;儿童要将所学所见所闻的节电知识实践到生活中去,并对家长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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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林,博士,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兼《公共政策内参》总编。研究方向:城市管理、社区治理。

沈虹,浙江大学2014MPA研究生,工作于杭州市丁兰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