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G时代正式到来,随着5G商用的快速发展,人民的生活基础设施将发生巨大的变化。全球人工智能技术的大规模发展,各行各业都面临着数字化的转型发展挑战,新基建作为重要核心,需不断加强提升,让社会治理更为精细更为智慧。

2020年,为系统推进浙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浙江省政府也印发了《浙江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浙江将聚焦数字基础设施、智能化基础设施、创新型基础设施三大重点方向,按照三年见成效的要求,实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万亿计划,努力成为“重要窗口”的标志性成果。在新基建越来越受重视的同时,当前,浙江省面临新基建所需的技术水平不足、新基建所需的人才有效供给不足、新基建的投资结构有待优化,民间资本参与度低、新基建的推广缺乏具体的技术和政策指导等问题,及时解决才能更好地促进社会治理。

对此,孙元教授等对新基建提升浙江经济发展提出了以下对策建议: 1.全面提升浙江省新基建进度,与产业化应用协调推进。一是提升传统基础设施建设智能化水平。利用区块链技术引导省内传统产业物流上链,打造“区块链+现代物流”服务特色产业发展的信用物流体系;完善服务场所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智能自助服务系统等智能服务终端及智能支持设备、多功能智能充电终端等生活服务新基建,助力消费升级;提升网络接入能力,推动企业内网升级改造,推进标识解析节点建设;新老基建项目有机融合,推动增量传统基建与新基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加快智慧城市建设。二是提升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化水平。发展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等新模式,聚合上下游全产业链企业,打通生产制造、支付交易、信用评价、金融服务和物流配送等全要素和全链条,引导中小微企业实现云端改造、云端迁移;利用浙江各市产业数字化转型初步完成的基础优势,开放区域内重点领域应用市场,搭建应用场景发布平台,打造新基建示范区;考虑技术迭代风险,推动技术标准兼容,为后续技术升级备好接口、留足空间。三是加强新基建与科技创新体系的融合。加大制造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将浙江省科创优势与新基建有效结合,重点推进“全分布式工业控制网络”等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建设;加强省内党政机关及学校等公共场所及其基础设施开放力度,共享硬件资源,助力5G基站建设。

2.推动浙江省新基建人才培养。一是拓展人才培养路径。合理规划不同层次的培养任务,统筹安排研究型大学、职业技术类高校和高水平综合大学的人才培养方式,打造立体化的人才结构,重点培养学生数字化建模与仿真、大数据运用等专业技能;引进更多“国家队”层面科研院所落户,加快国有科研院所市场化改革步伐,推进科研院所提档升级;创设以新基建为主题的全国性竞赛项目或教学项目,培养学生实操能力。二是促进紧缺人才激励体系建设。调整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每年从高校财政教育经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研究开发活动,激励高校加大应用基础研究力度和数字基础研究人才培养积极性;成立人才发展基金,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激励政策。三是完善新基建基础科学研究支持体系。瞄准浙江省八大万亿产业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在信息科学、材料科学等领域安排相关前沿基础研究专项;充分发挥省自然科学基金支持源头创新的重要作用,聚焦新基建前沿技术探索,建立长期稳定的基础研究资助机制;联合省内高校和科研院所,制定浙江省新基建投资专项规划。
3.优化浙江省新基建的投资结构。一是拓宽新基建的融资渠道。以市场、企业为主体推动新基建投资对社会资本开放,政府则聚焦基础性、公益性、平台型部分投入;将浙江省财政的专项债、地方政府债券的投入重点转移到新基建上,保障资金来源和可持续性。二是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破除信贷、创新、招投标等方面对民营企业的隐性壁垒,建立明确的民间资本回报机制,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深化开展重点项目“三服务”活动,加强工程材料价格监督,为项目推进提供全覆盖精准服务;政府统筹各项公共数据资源,为小微企业进行风险画像,解决部分贷款难的问题。三是增强对社会资本参与新基建的金融扶持力度。发行专业化、市场化管理的股权投资母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匹配新基建长周期特性,分散新基建风险;利用基金投资新基建受益企业的股权份额,平衡新基建投资的风险和收益;推进融资畅通工程,增加信用贷款、无还本续贷余额和企业户数。 4.加强浙江省新基建发展的制度保障。一是发挥浙江省政府的引导带头作用。以城市群、都市圈、城市为新基建的主战场,鼓励有基础、有需求的地区试点示范,及时将好的经验做法复制推广或上升为政策法规;创建工程云产业联盟,落实服务兑换收益和“先使用、后付费”模式,支持“企业上云”;加快工程政务云平台建设,推进省重点建设项目上云,深化跨部门协同审批、并联审批,优化工程全生命周期一体化协同服务平台,完善省重点项目每月动态监测机制。二是加强监管保护力度。利用大数据、物联网和云计算技术,建立全生命周期新基建项目管理平台,明晰数据产权,推动公共数据逐步开放,实现对各类新基建项目的开放透明监管;运用区块链技术构建数字安全制度体系,加强关键新兴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紧扣国家重大专项和产业链布局,编制新基建关键核心技术清单,推进数字经济标准化建设。三是深入推进降本减负。开展“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降低准入门槛,实现地方设置涉企事项零许可,推动企业新基建投资项目审批持续提速提质,推动中介服务减费增效;对省重点新基建项目参建企业生产经营用气用水实行“欠费不停供”、减免住房保障租赁费用等减轻受疫情影响大的企业的资金压力。
责任编辑:沈清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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