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策】推进浙江美丽城镇建设的建议

    我省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浙江,实现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把小城镇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战略节点。这是浙江省委省政府做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加快推进浙江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抓手”。

一、浙江美丽小城镇建设成就与新目标

    自我省实施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以来,1191个小城镇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逐步补齐美丽城镇建设短板,成为全国唯一实现小城镇全面、全域环境整治的省份。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我省又做出了实施“百镇样板、千镇美丽”工程,高水平推进新时代美丽城镇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我省锚定这1000多个小城镇,计划用3年时间打造300个省级样板,到2035年高质量全面建成具有时代特征、现代品质、浙江特色的美丽城镇。

    到2020年末,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浙江已建成美丽城镇省级样板110个、达标城镇121个,已完成第一阶段美丽城镇建设目标。自2019年9月以来,我省从小处着手塑造城镇美丽形象,新增公共厕所5154个,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2697平方公里,建设污水零直排区工业园区约80个、生活小区约1100多个、镇(街道)约300多个,城镇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发生了巨变。以湖州德清新安镇为例,2020年PM2.5平均浓度为28ug/m3,同比下降30%,空气优良率91.5%,同比上升18.3%,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

    2021年,我省计划实施“五美”项目1.1万个,力争完成投资2000亿元以上,统筹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四好农村路”建设、千年古城复兴、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特色小镇创建、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健康乡镇创建、旅游风情小镇创建等重点工作,加快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全年计划打造100个省级样板、200个达标城镇,推进现代化建设从城市向乡村辐射延伸。

二、浙江小城镇生态环境问题

    随着浙江经济的发展,小城镇人口不断聚集,工业企业逐年增加,部分小城镇生态环境仍不容乐观。为精准施策,全面建成美丽城镇,目前尚需对小城镇生态环境的部分问题堡垒进行攻坚。这些小城镇生态环境除了存在常规性的水污染、大气污染和土壤污染等问题外,罗青等认为还存在着以下突出问题:

    第一,小城镇建设施工所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当前,部分小城镇正处于大建设时期,建设施工过程中不仅产生扬尘、噪音、夜晚强光、工地车辆黑尾气等污染,运输过程中还会因跑冒滴漏污染城镇街道,也会产生余泥、余渣及其他废弃物,而渣土堆积又会污染城镇街道、大气、水体,影响城镇景观。根据浙江《关于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的通知》要求,试点小城镇发展成建成区面积8平方公里以上、建成区户籍人口6万人以上或常住人口10万人以上、年财政总收入10亿元以上。部分小城镇为尽快完成目标,潜在小城镇也以此为标杆,忽视生态环境的前置要求,优先发展经济、增加人口、推进建设,且推进发展的模式较为单一,重在增量扩权,但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由此引发小城镇新的环境问题。

    第二,环卫作业不当所带来的环境问题。当前,部分小城镇的环卫作业主要存在着环卫车辆污水滴漏、作业中噪音扰民、清扫不彻底、清运不及时、分类垃圾混运等问题。尤其是在小城镇“三不管”地带、征而未用地块及环卫死角等区域容易出现无主垃圾堆,无人清扫。外加,仅有《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这一行业标准,小城镇尚缺乏清晰明确的环卫作业标准,使得小城镇环卫作业缺乏统一规范。

    第三,低端经营活动导致的环境问题。在部分小城镇,地摊贩经济仍然存在,大多就地在马路边、街道上或小区门口营业。地摊贩的街头饮食、蔬菜和水果等经营经常存在污油、脏水溅泼现象,经营后遗留菜叶、果皮垃圾等,导致臭气熏天、蚊蝇横生,加剧环卫作业负担,造成了环境污染。即使是集中经营的农贸市场,部分因管理不善、检查不力,使得农贸市场周围空气污染严重,垃圾遍地,脏水乱排,乱象横生,严重影响小城镇的环境卫生。

    第四,不文明生活习惯导致的环境问题。小城镇多地处城乡结合部,叠加外来人口聚集,监管不到位,使得因不文明生活习惯导致的环境问题较为突出。部分小城镇民众生活水平滞后于中心城区,民众不文明生活习惯主要有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行为。民众垃圾分类意识不强,再加上污水治理、垃圾清运处置等公共基础设施不全,造成环境质量反复。

    第五,乡镇工厂企业违规排放导致的环境问题。随着城市工业向乡镇的转移,工厂企业的“三废”排放增加,乡镇尤其是城市近郊污染加重。以绍兴柯桥为例,目前全区有纺织企业7000多家,纺织产业占了全区工业经济总量的60%左右,年产各类化纤原料、纺织品、印染布分别占全国总量的10%、10%和30%。柯桥部分小城镇纺织产业占地多、能耗大、污染重等问题较为突出,万元GDP能耗比较高,COD和SO2的排放也主要集中在纺织业及其关联行业,当地印染行业的节能减排任务尤为艰巨。

三、提升浙江小城镇生态环境的对策建议

    美丽城镇需要具备“五美”,即环境美、生活美、产业美、人文美和治理美。优美生态环境是美丽城镇建设的重要内容。针对目前小城镇污染细小、分散和多样的特点,浙江小城镇生态环境应加强重点治理,增强针对性。

    第一,创新法律机制,完善立法。省人大和政府应针对小城镇生态环境提升专门性立法欠缺的现状,借鉴发达国家小城镇建设立法经验(如英国的《新城法案》),结合浙江省小城镇建设现状,制定《浙江省小城镇建设促进条例》。该条例应统筹促进小城镇发展,并列专节促进小城镇生态环境防治。同时,加强条例与相关立法的衔接,完善诸如城镇环境卫生作业管理、城镇农贸市场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规范。这样不仅有利于巩固我省已取得的小城镇生态环境整治成果,还可督促小城镇加快建设美丽城镇,更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在小城镇综合整治领域确立法制样本。

    第二,深化小城镇生态环境防治,建设美丽城镇。首先,创新防治机制。各级政府应构建和完善以其对小城镇生态环境资源初次分配和全程监管为保障,以小城镇受益者实施节能减排为主体,以生态环境资源的市场化综合运行为中心,有公众广泛参与、国际密切合作的长效性小城镇生态环境合作防治的协同机制。其次,推进小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各级政府应突出城中村、城郊结合部、老城区等重点区块乡镇,侧重促进小城镇重点行业工业企业节能减排,实行工业入园、农贸入场,严格把好排污许可关隘,积极开展小城镇生态环境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再次,通过引入第三方主体,创新小城镇生态环境综合防治模式。以金华武义为例,自2014年通过招投标方式推进路面保洁权市场化以来,政府以及环卫部门管理职能上发生重大变化。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升了环卫管理水平和运作效能,增加了市民生态环境获得感,也节约了环卫作业成本。最后,政府应加强宣传以提高小城镇公众环保意识,积极推进小城镇垃圾分类,通过奖惩的激励方式促进卫生小区、卫生道路、卫生小城镇建设。

    第三,完善环境规划设计,加强环境规划落实监督。环境规划担负着从整体、战略和统筹上来研究和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任务。首先,各级规划部门应加强规划自查,尤其是注意生态规划、污染防治规划和自然保护规划的完善情况,并及时根据人口变化、经济发展现状,更新增进相应规划。其次,加强对各区域环境特征、生态、污染源、环境质量、环保防治措施效果以及环境管理现状的调查,加强环境规划的论证与编制。最后,需严格督促涉环境规划的落实,核查环境功能区划落实情况,对违反规划影响生态环境的建设及时进行行政处理。

    第四,协同促进小城镇生态环境提升,严格生态环境执法。目前,浙江已基本成立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级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当前,为保障美丽城镇建设的落实,提升小城镇生态环境,地方各级领导小组还需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协同,还需加强各乡镇街道领导小组本身建设,明确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挂帅负责建设美丽小城镇。首先,环保部门应加强基层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小城镇环境执法人员派驻点建设,在政府领导下推行环境片长制。其次,加强小城镇生态环境督查,严格检查小城镇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落实情况,加强小城镇生态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状况检查。最后,加强联合执法,协同各级城管、公安、工商、建设等部门推进小城镇环境执法,完善相关部门环境违法线索移送制度,同时规范环保部门执法。

    第五,加强环境纠纷调处,及时化解环境纠纷。环保部门应运行好12369环保热线,建立环保投诉快速响应机制。小城镇信访部门应及时深入了解环境纠纷发生原因,及时处理小城镇生态环境民众涉访事宜。小城镇司法所应加强环境纠纷调处工作,及时化解环境纠纷,合理引导公众通过正当司法程序维护环境权益,参与美丽城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