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策】整合再出发,我省高新区发展新思路

    2020年,浙江省政府批复同意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等33家开发区整合提升工作方案,通过整合提升发挥开发区品牌和管理优势,扩大辐射带动范围,提升开发区发展能级,推动开发区质量、效率、动力变革。通过整合提升,浙江已经形成工业总产值超2千亿的开发区3家,超1千亿的开发区15家;全省开发区以约7%的土地面积,贡献了全省近40%的税收收入、近50%的进出口额、60%多的实际外资和近70%的规上工业增加值。2021年,浙江全省开发区(园区)总数将从1059个整合为134个。整合提升后的134个开发区(园区)包括杭州钱塘新区、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杭州钱塘智慧城信息智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杭州智慧网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目前, 浙江总共有8家国家高新区,12家省级高新区),数量和规模位居全国前列。

    但是,我省高新区建设面临着在创新资源配置上,与本区域行政区和其他开发区同质化竞争发展、在发展质量上,我省高新区整体发展质量仍不及全国平均水平、在发展形势上,高新区建设犹如“逆水行舟”,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倒逼深层次改革等问题。尤其是省级和省级创建高新区的区域发展地位与自身战略定位不匹配,政策统筹力度不强、资源配置强度不够、产业发展体系不高,现行体制机制无法有力支撑高新区在发展全局中发挥好创新引领和带动作用。这是由于没有给予高新区自立自强发展的充分空间,高新区治理体系与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规律不适应,高新区规划布局的要素体系支撑不足等多种原因造成。

    对此,李飞、魏江教授为加快推进我省高新区整合提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建议一:

    高新区作为区域发展的“上层建筑”,推进高新区与行政区体制融合,深入实施区域创新一体化发展。

    将高新区建设放在区域发展核心地位上进行战略部署,改变以往封闭式运行模式,增强全域创新要素主动配置力度和统筹配置效率,构建“有界无边”“一区多园”的高新区开放发展模式。加快推进高新区整合提升可以分步推进实施:一是尽快推动与本地行政区、经开区的合署运行。二是逐步实现区域创新一体化运行。

建议二:

    进一步强化政府与市场的枢纽功能,提升高新区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高新区作为主要面向未来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地,是联结政府与市场的重要载体,要遵循科技创新与市场发展规律,绝不能以传统方法来评价和建设高新区,要以更长远的眼光、在更长时间的周期里对高新区建设工作进行综合型评估,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充分激发高新区发展潜能。通过“管委会+平台公司”模式加强高新区服务创新的能力,率先探索设立集担保融资、投资孵化、引导基金、园区运营等功能为一体的高科技产业发展平台公司,提高产业发展体系现代化水平。以二元治理结构提升高新区服务市场的水平,适当缩减高新区体制编制,按照市场化导向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进一步厘清高新区所承担的政府职能职责和市场行为的关系,打造社会公共服务和市场运营服务两支高素质专业队伍,率先建立“服务型高新区”,更高效率地协调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联合社会力量,推行多方共治的治理方式。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邀请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高新区建设发展中来,同时继续保持高新区精简高效优势,形成以政府引导、各种社会主体共同参与高新区治理的格局。

建议三:

    从全要素支撑体系统筹考虑我省高新区规划布局。

    高新区要做实做好“高”与“新”两大文章,关键是要将政策、平台、科技、人才、产业、土地、基础设施等各类要素整合利用好,构筑形成科技与产业融通创新的良好生态。一是,要从高新区建设的全要素支撑体系去考虑布局,在最具潜能、最有优势的地方打造创新策源地,构建区域发展内核。二是,结合要素结构与特征进行带有明显产业特色的战略规划,避免“千区一面”,在双循环发展新格局下强化高新区的产业链特色与优势,形成区域间协同联动发展的强大合力,更好发挥高新区辐射带动作用。

建议四:

    坚持高新区在区域创新驱动发展中的核心地位,将高新区建设作为“一号工程”常抓不懈。

    要进一步突显高新区发展全局中的战略地位,建立完善党政一把手领导联系高新区建设发展的工作机制,推动高新区管委会书记常态化进入本级党委常委会。以高新区为主阵地,不断优化建设区域创新生态环境。完善高新区基础研究投入保障体系,重点建设高能级的新型研发机构,稳定支持产学研协同技术研发攻关;在高新区率先建立完善“基于创新的创业生态体系”,大力培育行业领军企业和中小科技型企业,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发展;高度重视科技服务业在生态环境建设中的桥梁作用,通过用户补贴模式支持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优化提升创新生态各主体间的协同关系,提高区域创新生态运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