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准确把握浙江科技成果转化发展现状和趋势,实现成果转化工作推进有指标、有抓手,工作成效可评判、可分析。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编制构建了浙江科技成果转化指数,具体由创新研发、成果产出、成果交易和转化绩效四个分指数构成,共包括10个二级指标和21个三级指标。
勾丽等从指数视角总结概括我省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成效及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我省科技转化的主要成效
1.创新研发投入持续攀升,高校院所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占比稳步提高
2019年,我省研发人员数量继续保持增长态势,达到53.47万人年。与2015年(36.47万人年)相比,增长46.6个百分点。从经费内部支出按执行部门分类看,企业是我省创新研发投入的主力军。2019年,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达到1274.23亿元,占比76.31%。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我省高校院所的创新投入力度逐步加大,2019年,高校研所的研发经费支出达到148.22亿元,是2015年(86.42亿元)的1.7倍。
2.各类成果产出竞相迸发,技术交易活动表现活跃
成果产出包括国际专利申请量、发明专利授权量、科技成果登记量等。近年来,全省国际专利申请量和科技成果登记量逐年上升,分别从2015年的931件、4191项提高至2019年的2525件和6493项,增幅达到171.22%、54.93%。2019年,全省技术合同项目数和技术合同交易额分别为30448项、1475.83亿元,较2015年增长依次为70.57%,508.92%。
经过近几年的培育和发展,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数从2015年的4733家上升至2019年的16316家,增长3.4倍,为经济稳增长提供了新动能。近年来,我省科技成果产业化水平稳步提高,在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价值链提升方面取得了较大成效。2019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为8804.9亿元,较2015年增长79.33%。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为54.5%,与2015年相比,提高了3.3个百分点。
4.县域科技成果转化水平显著增强,杭州优势突出
当前我省县(市、区)正加快成果转化载体建设,积极探索产学研长效合作模式,有效推动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从全省90个县(市、区)看,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强(成果转化指数高于300)的县(市、区)从2015年的2个增加到2019年的17个。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弱(成果转化指数低于100)的县(市、区)从58个减少到27个。杭州市滨江、西湖、余杭等县域成果转化优势突出、特色鲜明,有效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与县域经济发展有机融合。
二、科技成果转化面临的主要问题
1.研发经费渠道来源不够多元
近年来,我省研发经费投入强度明显提升,从2015年的2.36%提高到2.68%,但经费来源渠道不够多元。从研发经费来源占比情况看,2019年我省企业资金、政府资金、国外及其他资金来源占比分别为90.2%,8.2%和1.6%。相比而言,广东省企业资金来源占比85.5%,低于我省近5个百分点。政府资金来源占比12.8%,高于我省4.6个百分点。
2.高校院所科技成果挖掘和对接不够精准
据调查了解,虽然省内已有不少高校院所建设了成果转化信息网络平台,形成与企业及时互通有无的沟通机制,但普遍缺乏既能精准挖掘企业真实需求,又能从高校院所中及时筛选出高质量科技成果、实现供需双方高效匹配的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机构。
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是促进科技成果从大学向企业转化的中介组织,是加速科技与产业融合的助推器。2019年,浙江拥有国家技术转移机构总数共计26家,与江苏(45家)、广东(32家)有较大差距。从技术转移机构服务情况看,我省在组织交易活动次数、组织技术转移培训、服务企业数量以及解决企业需求方面明显低于江苏省。
三、促进浙江科技成果转化的对策建议
1.激发市场主导力量,扩宽研发经费来源渠道
(1)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成果转化的创新投入过程。加大对社会资本投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政策支持力度,拓宽科技成果转化融资渠道,稳步扩大以科技要素为主的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贷款等产品应用,优化科技信贷结构。(2)重点激励高校、学会以及其它研究组织通过企业基金、联合基金等方式筹集资金,着力加大基础研究经费投入比例。(3)吸引慈善基金、信托基金、社会捐赠等投向研发领域,引导资金多源合流创造更大价值。(4)扩大海外资金的流通渠道,推动中国科学家在国际科技组织担任领导职务,推动工程师资格国际互认,提升中国科学家在国际科技界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2.完善成果转化对接机制,加大中试支持力度
(1)进一步完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披露专利技术信息,向社会公开。(2)建立常态化的科技成果转化产业联盟,广泛吸纳企业、高校院所以及风险投资机构等,有效推动成果转化联盟价值功能的实现。(3)支持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各类平台机构建设。构建面向产业需求的研发机制,提供技术研发与集成、中试熟化与工程化试验服务,加快科技成果在产业链上下游的示范应用和转化,提升创新效率。
(1)推动高校院所建立高水平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加快推进高校技术转移机构建设相关政策出台,明确试点机制,提供人力、物力、财力等试点支持。(2)加强管理部门指导,建立健全对技术转移机构的准入、退出、管理、服务和评价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入场技术转移机构的绩效和信用情况。培育一批体制机制灵活、综合服务能力强、社会认可度高的技术转移机构。(3)扩大科技创新券使用范围和额度,鼓励研发机构、高等院校、企业购买技术搜索、专利管理、价值评估、工程验证、检验检测、技术经纪等专业服务,进一步降低企业研发成本、撬动科技服务市场需求。
(1)加强职业化国际化技术转移队伍建设,鼓励高校设立技术转移教学、研究性组织,灵活采用多种合作方式培养技术转移方向的实战型专业人才。(2)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技术经理人培训工作,研究制定技术经理人资质、评价标准,评价社会技术经理人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3)全面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奖励、股权分红激励、所得税延期纳税等政策措施,建立市场化的绩效评价与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赋予科研人员职务成果所有权和不低于10年的长期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