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是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推进全民创业、增加群众收入的关键举措。浙江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的同时,也要看到结构性过剩与短缺并存、技能培养与产业发展相脱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突出问题仍然存在。对此,吴玮认为广大技能人才的激励和待遇与他们的劳动付出还没有完全匹配是制约其发展的关键因素,应当完善激励机制,全面改善技能人才待遇水平是促进浙江省技能人才大发展的核心驱动力。
以“1+3+3+3”体系促进浙江省
技能人才大发展的目标和路径
构建以“激励为核心,三大主体、三种模式、三个要素为协同路径”的技能人才发展体系(即“1+3+3+3”体系),实现技能人才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互促共进,实现技能劳动者队伍发展壮大和整体素质提升,实现人力资源与经济发展同频共振。
(一)主要目标
积极探索建立一条与浙江省产业发展趋势相适应、与技能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相匹配、与经济社会水平相协调、与新时期工匠精神相承接的技能人才激励新路径,初步形成以企业为基础、工会为依托、专业服务为支撑,功能明确、激励有效、覆盖城乡的收入分配新格局。到2022年,技能劳动者收入得到进一步增加,技能劳动者中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收入分配格局逐步形成,带动全体技能劳动者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二)实现路径
探索符合浙江省特点的技能人才发展新路径,即“企业来投资,组织有服务;政府保基本,市场做配置”。这一路径的实现要抓住“三三制”:
1.明确“企业、社会、政府”三大主体的职能定位
企业:加大资本投资作为促进技能人才激励的重要基础。
社会: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服务作为提升技能人才技能、促进技能人才激励模式的重要支撑。
政府:发挥好政府促进技能人才激励的托底保障作用,主要体现三大职能:一是保基本。保障技能劳动者享有合理的劳动报酬,健全最低工资制度、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规范与调控。二是广覆盖。建立广覆盖、综合性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体系,为技能劳动者提供公益性与专业化相结合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支持。三是重监管。建立技能培训市场准入、扶持、评估和退出机制,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培训基地,促进其规模化、专业化。
2.完善“企业投资、社会服务、工会保障”三种促进技能人才发展模式
企业投资是促进技能人才激励的根本路径,指由用人单位建立多重资本深化机制来保障技能人才收入稳定增长。企业资本投资主要分为两种,一是人力投资,通过加大对技能人才的人力资本投资投入,加强技能技术知识教育培训,提高技能人才的劳动性收入占比。二是物力投资,通过增加固定资产投入,引入新技术新技能,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提高技能人才收入水平。
社会服务指以企业为核心,以各协会团体为依托,以专业化培训机构为支持,通过基础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技能鉴定等形式,为技能人才提供职业培训、技能提升等服务,提高技能劳动者技能素质和技能水平。
工会保障指技能人才加入所在企业工会,获得权益保障的方式。强化工会保障职能,主要为两种:一是提供广泛而有效的社会保护,监督落实劳动就业、工资收入、社会保障、安全卫生等基本服务;二是开展政府、企业组织和工会三方协商对话,增强技能劳动者的社会话语权。
3.强化“有效激励、合理流动、提高产出”三个要素
有效激励:聚焦建立健全促进增收的激励机制,以薪酬激励、股权激励等方式,促进技能人才稳步增长。
合理流动:从侧重人才培养向兼顾人才培养与人才引进转变,推动形成跨地区、跨企业、跨部门高技能人才流动机制,让高技能人才在自由流动中实现更高自身价值。
提高产出:加速人力资本和新技术新知识积累,进一步提高劳动生产率,直接作用于收入增长。
促进浙江省技能人才大发展的对策措施
(一)保基本,建立多层次的技能人才薪酬收入增长保障体系
1.建立分层次的技能劳动者收入分配制度
引导企业加大对技能人才收入分配的倾斜力度,建立技能水平与待遇标准相挂钩的机制,完善多劳多得、技高者多得的技能人才收入分配制度,试行高技能人才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年薪制或技能水平与业绩挂钩等多种薪酬分配制度。
2.建立技能要素参与分配的激励机制
鼓励企业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激励制度,激励制度可包含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健全高技能人才发明创造成果激励制度,对创造或参与创造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先进操作方法等成果的高技能人才,通过员工自愿入股的形式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技能人才创新成果转化股权激励收入政策和技能人才股权奖励递延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
3.加大对技能大师等高技能人才的激励力度
鼓励支持科技技能含量较高的产业和大型骨干企业成立大师工作室,为高技能人才开展技术研修、技术攻关、技术技能创新和带徒传技等创造条件。研究建立资深产业技师导师带徒激励制度,对获得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企业给予激励配套。
(二)建机制,完善多方协同扶持的技能人才发展格局
1.确立企业在促进技能人才激励中的主体作用
研究建立企业参与技能劳动者培养补贴机制,制定分层分类的财政资金支持技能人才培养办法,为深入开展技能人才教育培训的企业提供培训经费补贴、贷款贴息补贴等系列财政资金支持。以企业参与技能劳动者职业教育量化程度和企业投资职业教育资金额度为主要依据,对符合相关标准的企业,优先给予财政资金补贴。
2.鼓励社会团体力量参与
全面接入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建立开放性、多功能的区域性技能服务平台。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扶持和规范民办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动社会组织承接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3.积极培育发展培训市场
合理布局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民办培训机构等培训载体资源,优化专业设置,逐步形成以品牌、特色、优势专业构成的优质资源建设梯队。继续加快中外合资职业培训机构建设,加强与国际间的技能培训交流。深挖教育资源,以优质培训资源为载体,加大技能人才开放式实验和实训平台建设。依托创新创业资源,搭建“技能创业”产业孵化平台。搭建职业教育校企双方信息交流平台,将符合标准的民办技能培训机构列入教育服务商名录,供企业、技能人才选择。
(三)广覆盖,创新技能人才服务扶持模式
1.建立职业教育与学历教育互联互通体系
贯通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学历等认证渠道,探索建立高技能人才职业资格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制度。尤其是对于技工院校,实行学历教育考试与职业技能鉴定相结合,在职业院校中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融通”制度,提高在校生参加鉴定的比例。建立健全技能水平与等级的考评机构及资格证制度,适应人才国际化趋势,逐步推行国际职业资格证书与国内职业资格证书“双认定”。
2.完善各类技能人才公共服务政策
一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加强人才政策衔接,落实各项高技能人才引进以及居转户等政策措施,研究制定紧缺技能人才专项支持计划,探索推进高技能人才跨区域资格互认。二是完善公共服务保障。在符合现有招生政策的基础上,为在重点产业领域和社会事业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非本地户籍高技能人才子女入学入托提供支持服务。优化高技能人才医疗服务体系,逐步完善高技能人才医疗“绿色通道”机制,推进技能人才医保跨省异地就医政策。构建完善“房租补贴+人才公寓+公共租赁房”人才安居工程。三是开展对各部门人才服务的政策、项目、资金投入的排摸梳理,提出优化调整方案。确保财政的投入能聚焦到促进技能人才增收最急需、最紧缺的项目中去。
3.构建综合性的技能劳动者服务支持体系
以企业层面为主,搭建技能促进、社会保护、人文关怀和协商对话“四大功能平台”,构建覆盖培训、收入、保障、人文等方面的技能劳动者服务支持体系。
(四)强监管,建立完善技能人才激励评估体系
1.建立技能人才培训教育市场的准入制度
研究制定技能培训市场准入制度,公布准入标准,对社会力量建立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照营利性和非营利性进行分类登记和管理。对政府购买的社会化培训项目实行优质资源签约制,促进政府购买服务的规范化、透明化。
2.建立技能人才服务绩效评估机制
由职能部门牵头,组织技能人才代表、第三方机构、企业工会、社会组织等各方共同参与,对财政支持的所有技能人才服务项目绩效进行评估。
3.建立技能人才市场供求信息系统
探索开发集人才培训、引进、评价、使用和激励等环节信息采集、查询、发布、申报等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技能人才信息服务平台”。
(五)重突破,创新技能人才引进评价选拔方式
1.创新技能劳动者评价体系
建立健全技能劳动者评价体系,引导行业企业开展技能等级认定和新技能培训评价,对于积极实施自主评价的企业,按一定比例予以补贴。
2.推广“以赛代评”技能人才选拔模式
将高技能人才科学评价和合理激励有机结合,根据竞赛等级和类别,对获奖选手分别授予“技能大师”“岗位技能带头人”和“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并给与专项技能竞赛奖励补贴。
3.打通技能人才晋职晋升通道
对于技术精湛、在关键位置上解决重要实践问题、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作为中高层管理者后备队伍优先选拔任用。提升技能人才的政治待遇,推选高技能人才代表参与政府产业政策制定研讨会或听证会,充分发挥其参政议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