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策】加快推动数字文化大发展形成新型消费增长点 助力我省经济稳进提质的对策建议

    文化是“重要窗口”中最具魅力,最吸引人,最为靓丽的亮点,为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塑形铸魂赋能。徐达等提出了加快推动数字文化大发展形成新型消费增长点,助力我省经济稳进提质的对策建议。

一、我省推动数字文化大发展,

带动经济稳进提质的优势与意义

    我省经典文化历久弥新,新时代文化标识鲜明,亟待数字技术提升经济价值。浙江全省现有世界文化遗产3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81处。上山文化、河姆渡文化、良渚文化、吴越文化、南宋文化、青瓷文化等已成为具有较高知名度、鲜明辨识度的浙江文化标识。以“10000年上山”“5000年良渚”“1000年南宋”为代表的浙江历史文化,正清晰呈现其深厚内涵和独特价值。进入新时代,“红船革命文化”“两山理念文化”等在浙江大地上熠熠生辉,推动社会文明的进步。2022年浙江省委数字化改革体系架构把数字文化纳入顶层设计,构建数字文化系统,围绕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进一步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有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通过将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数字技术在文化领域的结合,可形成数字动漫、数字游戏、数字影视、新媒体以及虚拟现实等全新的数字文化生态业态。同时数字经济市场化的运作模式给文化产业的供给侧带来了颠覆性的变革,其高效的反馈机制与裂变式的传播方式加速了文化产品的更新迭代,数字化、去中心的文化贸易方式大大提升文化产品的变现途径,进一步提升文化产业的经济效益。

    我省数字技术发展领先,数字经济生态良好,亟需文化接入形成新增长点。我省数字经济在“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速达15.2%,截至2020年底,全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达7019.88亿元,占全省GDP比重达到10.9%,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业规模位列全国前列,电子商务、数字安防等细分领域具有国际竞争优势,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领域形成了特色优势。2021年浙江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2.0版,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随着新数字技术的成熟与普及,创新数字技术在各领域的应用成为发展的一大方向。在文化领域,由云计算、虚拟技术、物联网、软件定义、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形成的数字创意产业基础架构,将有力促进我省文化产业内容的数字化、渠道的数字化、用户的数字化。同时数字文化产业改变了传统的文化样态和传播方式,契合了现代消费群体的代际转换,呈现出生产数字化、传播网络化、消费个性化等特点,使文化消费真正融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形成新的消费增涨点。


    我省疫情下经济需稳定提质发展,数字文化大发展可助力经济发展。当前,新冠肺炎疫情进入常态化防控阶段,经济提振需使用超常规组合拳。2022年5月,疫情下浙江规上工业增加值1690亿元,增速略有减缓,吃、住类商品消费同比下降6.3%、13.7%。同时数字零售产值7990亿元,同比增涨22.1%,体育娱乐类两年平均增长27.7%。虽消费市场受疫情冲击明显,但总体运行仍在合理区间,数字零售以及文化娱乐类消费持续保持高增涨。数字文化产业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短期的消费降级及消费受阻等问题,有效保障了人们的生活和学习秩序,有效支撑了居家民众的娱乐和心理需求。疫情期间以线上消费为主的数字文化产业爆棚增长,云演播、云展览、云旅游等的大量出现,以社交媒体、社交平台、数字阅读、数字音频、数字游戏、在线教育等为代表的面向客户端的数字文化产业用户规模明显提升;以移动终端、家庭大屏终端等为载体的数字文化产业逆势上扬;以融媒体为代表的线上新业态也将成为未来行业发展的新趋势。同时疫情常态化后线上线下融合的数字文化产品也将推动消费迅速反弹,短时间内提振消费。

二、推动数字文化大发展,

带动经济稳进提质的对策建议

    “依数助研”,链接技术与文化互助提升通道,助力文化要素化研究生产,构建新型消费增长点之基。一是数字技术赋能文化研究新发展,拓展文化研究广度与深度。建议建立省级数字文化跨学科研究中心,促进我省大成集智文化研究。以传统文科建设为核心,充分利用各大高校文理科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优势,创新管理机制,着力研究以机器学习带动智慧服务的研究方法与范式,引领全省数字文化发展。建议省科技厅会同省文旅厅共同编写《数字文化研究细则》,提供以扫描、3D建模为代表的数字技术、以NER、API为主的数据管理技术以及数据分析技术、可视化管理技术、XR技术、深度学习技术等技术在文化研究方面的方式与应用案例,总结平台化的通用研究方法。指导文化研究人员与基层文化工作者,在一手资料采集、文化资源分析、艺术创作等领域应用数字技术。二是文化引导数字技术新功能,打造一批适应新时代文化研究的数字系统。建议以“清单制”引导数字技术发展,推动文化技术新基建行动。鼓励高校、研究院等文化研究机构聚焦宋韵文化、文化大系等我省文化研究热点提供“研究清单”与科技企业等达成合作,建立“文化出题,科技答题”的良性互动模式,涌现一批具有浙江文化底蕴的数字文化研究典型样板案例,打造一批普适通用的文化资源数据库储存检索系统以及基础性文化资源分析应用系统,从数据化到数字化,构建数字文化建设的基础设施。三是推动“数字文化+”建设,文化要素化融入新型消费增涨点。建议深度推进数字文化“IP+”“内容+”“数据+”转型,将文化资源转化为要素化数字资产。推动“宋韵”“良渚”等浙江金名片IP的周边衍生授权、内容改编授权、空间场景授权、品牌合作推广,以知识产权形式融入文旅、商圈、实体商品,进一步提升经济效益。将未形成规模效应的以乡村文化为代表的文化内容植入短视频制作与直播带货中,开创有温度的公共叙事策略,形成粉丝认同,使文化成为泛产业链的工具与基础。进一步推进文化资源数据化建设,以数据化的形式便捷接入实体经济以及新经济。建议文交所探索制定相关交易细则,优化文化资源数据交易环境。

    “以数促融”,构建数字文化广域多维融合体系,促进文化工业化交易传播,拓展新型消费增长点影响力。一是深化文化领域“三融五跨”建设,一体化整合管理文化资源。建议建立省级集合文化资源储存、交易、审核、管理为一体的线上平台。实现文化资源数据融合、技术支撑融合、审核业务融合,服务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工作。着重关注文化资源的收集整理、数字文化的交易管理、短视频等文化产品的审查审核、群众文艺活动组织等方面,发挥政府部门在数字文化建设中的管理与引领作用,服务于我省数字化改革中数字文化系统建设。二是建立数字文化产品集聚“互联飞地”,融合各环节放大集聚效益。建议政府主导推动,吸引中国电信、华为等互联网技术企业,泰利光电等硬件制造企业,抖音等互联网平台企业,阿里等电商企业以及各类文化企业入驻线上“互联飞地”,集成文化生产应用中的各类企业,补齐泛产业链中的各个环节,畅通各要素间需求交流,充分发挥文化创意的基础作用,数字技术的支撑作用、电商平台的市场反馈作用,实现相关企业抱团集聚良性发展,激发文化市场蓬勃活力,拓展新型消费增涨点的收益面。三是推动“宣传阵地”数字工业化升级,打造系统性宣传矩阵。建议各商业宣传媒体构建将文字材料转化为图片材料、视频材料等多载体的规范化流程,发挥“中央厨房”效应,打造“一次采集、多元生成、多渠道分发”的工业化采编传播体系。结合以XCG为代表的文化共创模式,通过优化系统推荐算法,精准匹配内容生产与消费需求,通过优化完善二次创作内容监管体系,保障二次创作良性发展,打造可持续的消费热点,拓展新型消费热点影响力。

    “引数拓资”,重塑文化产品与服务形态载体,拓展文化产品商品化经济效益,激发新型消费增涨点活力。一是依托数字文化资源,实现文化服务商品化打造。建议推动文化产品服务“上云赋智”,借助5G+8K/4K技术等视频转播技术,开展“云观展”“云蹦迪”“云演艺”等商品化活动,在疫情下提高线上文化经济活力。博物馆、图书馆、景区等机构可运用XR技术发展“VR文旅”“VR文博”“VR会展”“5G+VR景区慢直播”,结合场景地图+展览导览+智能语音,实现线上游览,带动线下游览。各类文化IP可依托其形象、故事等热点,利用区块链等技术发行NFT艺术品,重塑文化产品服务的载体。二是通过个性化数字设计,提升产品附加值。建议省商务厅遴选一批浙江省标识性企业商标与宋韵、亚运、西湖等省内文化IP联名,发挥其“前瞻性”与“稀缺性”,通过美化产品包装、提升产品品质与内涵等方式将文化植入产品的生产、营销、售卖中,提升产品附加值。鼓励企业运用人工智能技术、虚拟现实技术,个性化打造虚拟生产场景或虚拟人物作为其专属营销阵地与产品代言人、推荐官,并将其融入品牌日常直播营销、宣传视频中,满足消费者新奇感,适应“Z时代”消费需求。三是结合数字技术,拓宽文化沉浸式消费场景。建议复合文化要素,推动跨次元虚实共生,运用VR360、6DOF、全息互联网、数字孪生等技术,将历史中的场景、现实中的场景、未来的场景在虚拟空间中复现,打造跨越时空的消费场景,吸引线上流量,激发线上消费热情。同时线下商圈、商业街等实体消费场景可运用AR、全息投影等技术,引入潮流时尚、文化风俗等元素,优化购物环境,链接线上IP活动,开展“主题购物节”,实现线上线下联动为 “识城、悦客、兴商”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