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自去年益智教授就将金融消费者与股票投资者根据中央监管精神紧密联系起来讨论,并且提出遭遇欺诈、非法退市的无辜中小投资者应该享受货品消费者退一赔三的足额高效赔偿待遇,那些在证监会立案后鼓励中小投资者去法院打官司其实是变相给投资者出难题,已经遭遇巨额损失的投资者要么无力支付律师费、诉讼费,要么是因为处于智猪博弈过程中的小猪地位而不愿发起诉讼。5月9日金融监管总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召开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监管联络员会议,表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在金融消保和投保制度制定、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建设、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教育以及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同向发力、协同配合,与益教授的主张遥相呼应。同日中国证监会印发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强调立法的重心是加强资本市场重点领域监管,维护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切实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并且表示将继续深入广泛地听取市场和社会各方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资本市场监管制度规则的立法水平,努力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好的制度支持和保障。2024年报与2025年一季报披露结束后,“长久不退”“该退不退”的诸如双成药业、中国一重、华西能源、金通灵、东方通、万科等众多“害群之马”与非ST股票一元闪电退市的中银绒业等公司形成强烈反差。希望在2025年的立法工作过程中,证监会真正听取市场和社会各方的意见建议,首先纠正非ST股票一元闪电退市的错误做法,追究各方责任,快速足额赔偿无辜的长期中小投资者,这比容易导致内幕交易的巨额资金救市要有效得多。我们也欣喜地发现,益教授指出的“转板”与“退市”等语言腐败现象已经在交易所的公告中悄悄地改正了,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在《社会与经济:信任、权力与制度》中,马克·格兰诺维特提出“嵌入性”(Embeddedness)概念,强调经济并不是一个区隔于其他人类行为的领域,经济行为并非孤立存在,而是深深地嵌入于社会关系、文化规范和制度结构中,并且与其他领域一样遭受着情感和观念的冲击,经受着诸如宗教、科技、政治或法律的限制。他批判了传统经济学将人视为“原子化理性个体”的假设,强调经济活动受社会网络、信任、权力等非经济因素的深刻影响。尽管某些行为能够在传统经济学的意义上解释为“人们朝着良好界定的目的而理性地行事”,但大部分人类行为难以适用于这一简单框架。行为者有时因对社会规范正当性的执着信念而遵循之,有时则是在无意识中就遵循了它们。人们还会在没有明显理由的情况下信任别人,不同个人之间针对彼此的权力运用,能对经济绩效产生重要的影响。
正如笔者在《价格与价值:股票市场估值指标导论》译者序“制度、价格与价值”中明确指出,如果规则有漏洞或者拉偏架,任何估值指标、投资技巧都是奇技淫巧,就像非ST股票一元退市制度导致正常股票莫名其妙地价值崩塌,非ST退市一元规则通过机械化的股价标准,扭曲了市场对基本面的理性定价,迫使投资者放弃巴菲特师父格雷厄姆的“捡烟蒂”策略,转向短期投机。汇车退债、ST文投、鸿博股份等案例暴露了规则执行中的矛盾与漏洞,而转板机制进一步放大了投资者权益保护真空。唯有通过制度重构(如遵循退市预警ST制度的唯一权威性等)与严格执法(如立体追责),才能重塑A股耐心价值投资生态,实现资源配置效率与投资者保护的双重目标。自今年年初以来,被实施风险警示的公司数量合计达到99家,其中,74家公司被市值退市风险警示*ST,25家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这更加说明去年6月份非ST退市的五家公司的非法性,不管这五家公司的大股东实控人以及董事会成员在退市后被公布有哪些违法行为,遭遇“为退而退”形式主义信息披露违法的无辜股东必须要有一个说法。
形式主义的社会典型案例:三河换招牌与银川市长信箱事件
社会网络制约经济行为,经济活动受信任、合作、非正式规则等社会关系影响,正式制度(如法律)与非正式规范(如惯例、潜规则)共同塑造市场运作规则,市场并非纯粹理性个体的集合,经济行为应该置于具体社会情境中理解。
两件社会事件有助于我们理解非ST股票一元退市规则及其处理过程的荒谬性:三河市为追求“学院风”城市形象,强制要求商户更换招牌颜色,禁用红、蓝、黑三色,导致1800余家商户被迫承担额外成本,甚至公共标识(如医院红十字、警徽)也被涂改。这一决策未经过科学论证和公众协商,仅以行政命令推进,暴露以下问题:决策与社会需求脱节,商户经营需求(如品牌辨识度等)被忽视,政策沦为“面子工程”;执行机械僵化:通过排名通报、罚款威胁等手段“一刀切”执行,缺乏缓冲期和补偿机制,损害政府公信力。
银川市长信箱“已读乱回”:程序优先于实质。市民投诉“诗词大会决赛问题”,却收到“工程欠款”的回复。官方解释为“复制粘贴失误”,但事件反映出政务服务敷衍,回复环节审核形同虚设,暴露工作态度不严谨和流程漏洞;由于民众诉求未被认真对待,堵塞了政府与社会的沟通渠道,也加重了地方政府的信任危机。
上述两个事件凸显形式主义的本质,即以规则执行的表象替代实质目标,忽视政策与社会实际需求的嵌入性关联。此外一起医院出轨事件,让全中国人民发现,原来我们顶级医科大学教育改革的4+4,改革的结果是向美国学习,学新闻、学哲学、经济的文科生,一转眼可以进顶级的医科大学,读四年书就是全科医学博士,这个案例更加有趣,以后有机会再深入探讨其与抄美国股票一元退市规则作业抄一半并且20天闪电退市的荒诞。
非ST股票一元退市规则的“水货性质”
当前A股市场的“非ST股票一元退市”规则(正常股票股价连续20日低于1元即闪电退市)是典型的从美国断章取义引入的“水货规则”,存在显著的形式主义问题,具体表现为:规则设计与市场现实的脱嵌,机械依赖单一指标,退市标准仅关注容易被短线操纵的股价,并且令人匪夷所思地配合以20个交易日超短期时限,具有显著的“为退而退”故意,忽视甚至无视吸引耐心资本长期投资的公司基本面(如营收、行业周期、治理质量等)。
2022年9月,万润新能(688275.SH)登陆科创板,发行价299.88元,属于当年最贵新股,且放眼A股历史也排名第二。万润新能发行市盈率为75倍,远超行业平均水平,IPO募资63.89亿元,超募近50亿元。上市首日,股价大跌近30%,截至2024年8月,万润新能最低报24.33元/股,较发行价跌幅超95%;尽管随着924救市,股价一度大幅上涨近2倍,反弹至67.6元/股,但截至2025年4月底市值仅剩下不到45亿元,还不及超募部分的资金。深交所最早上市的万科2024年巨亏494.78亿元,而2023年盈利依赖低成本项目结算和减值延迟暴露,国企深圳地铁作为大股东,因持股万科亏损及自身输血压力,连带巨亏334.61亿元。但“新旧两万”这种典型的“害群之马”股票还在股市中翻云覆雨,连ST都不是,距离退市遥遥无期。
因此,笔者一直认为“非ST股票一元闪电退市规则”最大的问题就是
公平。做不到公平,光凭嘴上说的那些进步包容,可以想出各种指鹿为马的理由,用各种办法定义所谓“先进接轨”,定义“害群之马”。正如一位投资者给笔者的留言:“我们不怕市场波动,只怕规则不公平” 。所幸反腐利剑持续高悬,中国证监会原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王会民、副主席王建军这对掌握我国资本市场生杀予夺大权的“军民”先后落马,预示着类似限售股转融通、非ST股票退市规则之类的专业性极强的漏洞将会逐步亡羊补牢。
任上闪电落马的王建军2020年主导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推动审核问询机制透明化,改革首年吸引超200家所谓高新技术企业上市,融资规模达1400亿元。内部文件显示,他亲自参与修订26份业务规则,曾在退市条款争议中拍板“参考美国纳斯达克”。2024年1月,他面对央视镜头抛出“倾家荡产、牢底坐穿”的狠话,当日深交所刚对思创医惠(300078)欺诈发行开出五年融资禁令,成为笔者之前提到的“语言腐败”典型。讽刺的是,他力推的“防假打假”专项行动最终成为其坠落导火索——2024年证监会全年查处财务造假案658件,罚没110亿元创历史新高,一位参与办案的稽查人员私下感叹:“查别人时像照妖镜,没想到镜子里照出自己。”
非ST股票一元闪电退市规则除了自身信息披露违法,还忽视外部冲击影响:中美关税战或市场恐慌可能导致股价非理性下跌(如辽港股份、重庆钢铁、海航控股、永泰能源等),但规则未设置足够匹配战略静观的缓冲机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知法犯法,导致优质企业被误伤退市。而且退市责任追究滞后:退市公司的大股东违规减持、财务造假、虚假信息披露等行为常在退市后才被披露,规则未能嵌入事前监管链条,进而投资者保护缺位:退市后投资者索赔路径模糊(如无ST退市警示程序),民事赔偿机制未有效衔接,规则脱离投资者权益保护的社会需求。
非ST股票一元退市规则的形式主义特征
其实党中央对于形式主义欺上压下的行为一直深恶痛绝,日前中央纪委办公厅公开通报3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与形式主义案例的共性,首例便是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在城市管理中盲目决策、机械执行,损害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时任三河市委主要负责人已被免职。如同三河换招牌注重所谓“市容美观”而忽略民生,非ST股票一元闪电退市规则片面追求“退市数量”而忽视信息披露市场健康,而事实上也没有达到非ST股票大规模退市的目标,仅有五家正常上市公司成为闪电退市、凸显变态政绩的牺牲品。当然,如果几百家低价大盘股非ST一元闪电退市成功,这个非法退市规则的恶果便会昭然若揭,但正是只有五家公司被误伤导致有关部门继续形式主义无视冤屈,与200多家退市预警的ST股票“长久不退”形成鲜明对比,随着直接制定相关业务规则的证监会高官的闪电落马,非ST股票一元闪电退市规则的取缔以及启动对无辜长期投资者的赔偿也顺理成章迫在眉睫。
银川市长信箱的模板化回复与非ST股票一元闪电退市规则的机械执行,均体现对流程的过度依赖,程序优先于实质,而非解决问题本身。例如,在中银绒业股东质疑特定股东占4.02%股份的中国银行宁夏分行违反决策流程在退市窗口期非法清仓减持导致中银绒业退市严重侵犯其他股东权益时,宁夏证监局死扣中国银行宁夏分行“所持股份并非中银绒业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而罔顾其所持股份也不是二级市场买入,而是破产重整重新上市之前分得的(实际上相当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而且对于破产重整账户超过16%的股份持续不预披露非法减持来了个“已读不回”,却一直强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二条第一款“大股东减持,即上市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下统称大股东)减持股份”、第十一条“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本所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减持计划并披露。”根据上述规则条款,中国银行宁夏自治区分行不属于上市公司大股东,无预披露要求”。而对于银行破产重整获得的股票在减持时应该通过冗长繁杂的决策流程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要求也是视而不见,据了解,同家银行在申请减持另外一家重整公司的股份时申请流程走了快一年也没有获批,其极低价格减持中银绒业股票几乎导致国有资产归零的行为却在不到一周就完成,事出反常必有妖。
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回复投资者关于非ST股票一元闪电退市规则的质疑时,原文是“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1元退市”规则在A股自2012年设立已稳定运行多年。随着新“国九条”以及配套政策文件落地见效,“好企业受追捧,差企业受冷落”的健康市场生态进一步形成。股价接近1元的上市公司总体上呈现各类风险交织特征,其股票价格是投资者市场化选择的结果,也是公司自身基本面因素的客观印证”。明明在问“非ST股票一元退市”,回答却是“1元退市”,属于典型的“已读乱回”。至于“好企业受追捧,差企业受冷落”,在普利退(300630)4月28日,29日的股价走势,天沃科技摘帽后还有重大诉讼缠身等事实面前完全是指鹿为马的托辞,与非ST退市股票正常发布年报形成鲜明对照,属于典型的类案不同罚,轻案重罚。
4月16日登陆沪市的肯特催化,上市次日即开启“跳水模式”,短短4个交易日竟连跌3天,股价从60元狂泻至38元,跌幅超37%,逼近腰斩;4月17日上市的宏工科技,上市3天连跌2天,从83跌到62,泰禾股份上市7天跌了5天,泰鸿万立上市9天跌了7天。国芳集团一个月之前股价还在4元附近徘徊,可是短短一个月就涨到了14块钱,股民趋之若鹜,完全是不管不顾跟风进去。连续5个涨停后直接四连跌停,其中游资的炒作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他们擅长挑选盘子不大且人气高的股票,采用“跌停洗盘+尾盘偷袭”的战术,在早盘压跌停吓出恐慌盘,尾盘再用资金拉涨停,吸引散户跟风接盘,而从业绩来看却不容乐观:2024年报显示,国芳集团营收7.57亿元,同比下降21.92%,净利润仅为5800.83万元,同比下滑63.23% 。“股价接近1元的上市公司总体上呈现各类风险交织特征,其股票价格是投资者市场化选择的结果”这句回复在疯狂的“投资者”“市场化行为”面前是多么苍白可笑。
至于“已读乱回”后的套话则如同小和尚念经,“我所持续推动强化上市公司违规责任追究和投资者利益保护。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退市公司和有关责任人员,会同监管部门、司法机关等,强化行政处罚、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等全方位立体式追责,切实加大对相关主体的违法惩治力度;积极按照“1+N”政策文件要求,加强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监管,推动建立健全投资者赔偿救济机制,推动综合运用支持诉讼、示范判决、专业调解、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等方式,支持投资者依法维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衷心希望这些回复趁着证监会严重违法高官任上闪电落马的春风,能够尽快落实,改变原来的“重罚轻赔”、“向上邀功,无视底层中小投资者疾苦”的形式主义做法。
非ST股票一元退市规则触发的系列形式主义问题,本质是制度设计与社会经济现实的脱嵌。若仅依赖技术性指标而忽视市场复杂性,规则将沦为“数字游戏”运动式执法的籍口,无法实现优化资源配置的核心目标。唯有将制度合理嵌入社会网络(如投资者赔偿、三公原则、公司治理实践等),构建弹性化、多维度的监管框架,才能避免形式主义陷阱,树立投资者信心。此路径不仅适用于股市改革,亦为政府治理提供镜鉴——经济金融制度政策成功的关键,在于能否扎根于真实的社会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