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沙龙(四十八):企业股改上市中的财务规范与风险识别控制

2013年6月8日下午,由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与浙江大学应用经济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第四十八期公共政策沙龙——“企业股改上市中的财务规范与风险识别控制”在浙江大学玉泉校区外经贸楼418会议室召开。



中国科技学会内部控制专家组专家、国家会计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郑洪涛教授,浙江省证监局原副局长、浙江省政府证券首席律师、浙江广策律师事务所律师陶久华,东方花期证券有限公司董事王安安博士,海通证券投资银行执行董事、保荐代表人潘晨,浙江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姚铮教授,浙江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副主任周夏飞教授出席此次沙龙。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浙江大学应用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金雪军教授主持沙龙。




郑洪涛教授结合大量案例,形象地概括了在上市过程中的15个规范和风险问题。同时他认为,金融宏观体制改革在微观层面的影响与企业如何满足投资者需求是当前面临的两大主要问题。他还表示,一个公司要保证根正苗红,一定要保证财务的规范性和独立性。而要确保财务的规范性和独立性,首先需满足最大、最基本的三个财务要求:盈利、持续、独立。



陶久华律师提出,企业改制上市的过程中需要把握三个问题:一是企业的连续性;二是财产取得的合法性;三是资产的真实性。

金雪军执行院长认为,从浙江的经济情况看,民间借贷一定程度上严重的依赖于银行贷款,股改本身是一个财务问题。如果财务不清晰,再有生命力的项目也没人敢投资。

其他与会专家也纷纷从自身角度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和看法。